作者starandcloud (星雲)
看板HolySee
標題[問題] 請問刑總的問題
時間Tue May 22 22:33:56 2007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些刑總的問題…
Q1新發的講義第六頁,最下面說:所謂的「法律」不只是刑法,否則將只剩下真正不作為
犯。可是,不真正不作為犯不是指像「不作為殺人」之類的嗎?所以就算只規定法律是刑
法,不真正不作為犯依然存在不是嗎?
Q2同樣是新發講義的第十頁,最上面,「否!我國條文僅是提及作為……」,那一段可以
麻煩解釋一下嗎?我覺得他所謂「而不是認為…」的地方感覺很對耶…><
Q3請問老師說「批判看看就好」的部分,是指第93~95頁的部分嗎?(其實已經看了,不
過如果可以不用記那就…XD)
Q4我非常清楚老師上課一再強調意圖、目的其實是個主觀要素,其存在與否的判斷,應該
是屬於責任論的討論範疇,而要在構成要件中找到對應的事件(應該是吧?),可是,在
講義138頁,不就寫到這是「超越的主觀構成要件要素」,還是因為沒寫「超越」而意思
完全不同呢?其實像故意和過失,也有一段寫到:「在這種的意義下,故意與過失應該是
主觀的構成要件要素」,還有139頁的地方的標題也是「其他的主觀違法(構成要件)要
素」?請問為什麼會這樣呢?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唉…上次念得很認真…卻考不好…這次要更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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