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andcloud (星云)
看板HolySee
标题[问题] 请问刑总的问题
时间Tue May 22 22:33:56 2007
不好意思想请问一些刑总的问题…
Q1新发的讲义第六页,最下面说:所谓的「法律」不只是刑法,否则将只剩下真正不作为
犯。可是,不真正不作为犯不是指像「不作为杀人」之类的吗?所以就算只规定法律是刑
法,不真正不作为犯依然存在不是吗?
Q2同样是新发讲义的第十页,最上面,「否!我国条文仅是提及作为……」,那一段可以
麻烦解释一下吗?我觉得他所谓「而不是认为…」的地方感觉很对耶…><
Q3请问老师说「批判看看就好」的部分,是指第93~95页的部分吗?(其实已经看了,不
过如果可以不用记那就…XD)
Q4我非常清楚老师上课一再强调意图、目的其实是个主观要素,其存在与否的判断,应该
是属於责任论的讨论范畴,而要在构成要件中找到对应的事件(应该是吧?),可是,在
讲义138页,不就写到这是「超越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还是因为没写「超越」而意思
完全不同呢?其实像故意和过失,也有一段写到:「在这种的意义下,故意与过失应该是
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还有139页的地方的标题也是「其他的主观违法(构成要件)要
素」?请问为什麽会这样呢?
先谢谢各位的解答^^
唉…上次念得很认真…却考不好…这次要更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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