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彼娘之非思為)
看板HolySee
標題Re: [問題] 鑽牛角尖:221(強姦)與328(強 …
時間Sat Sep 16 17:13:59 2006
: : 不過我怎麼看328和221都不太有競合的可能,不過如果想做成
: : 競合的解釋也應該是想像競合而不是法條競合吧?
: ---如前輩所言,只要之前的前提否定掉,自不會是法條競合
: : 法律上是如此啦,現實上....性交都是要付出代價地,有時候是錢,
: : 有時候是自由啊,被人纏住可不是件值得高興的事XD
: ---沒錯沒錯,前輩所言甚是,不過小弟我故意曲解法意想問
: 的就是這裡啦,如果說承認性交有其客觀或主觀經濟價值
: ,那麼依照什麼標準可以把它從刑法所保護的財產利益給
: 排除?不是說偷小偷的贓物所得(違法持有)也是竊盜嗎
: ?之前寫了一堆,是在為這裡要問的作舖陳。
: 問到此真的是在庸人自擾,但還是麻煩大師再予開示一下,謝謝。。。
經濟利益的存在建立在可合法交易的基礎上,而妨礙風化罪章
和社會秩序維護法已經排除合法交易的可能性,故性交的經濟
利益不受刑法保護,也就是說性交的經濟利益不是財產法益。
偷小偷的贓物是有其立法目的,小偷對受害人負有財產反還義
務,而此時竊取小偷持有的贓物是侵犯到原受害者的本權,在
此不是保護小偷,而是保護原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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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人類,均無法忍受自己是邪惡的認知。唯有在確信自己的正確性的時候,才可能變
成是最為緊張、最為殘酷、最沒有慈悲心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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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23.201
1F:→ CrazyMarc:89台上833以新法是數罪併罰 強盜+強姦 09/16 17:23
2F:→ CrazyMarc:硬要以單一行為論罪則會是重罪吸收輕罪 09/16 17:24
3F:→ TBWCH:謝,係採法律財產概念、與本權說 09/16 21:55
4F:→ TBWCH:(白嫖部分?理論一貫?) 09/16 21:57
5F:→ TBWCH:中間漏一行:駁回部分原審認成立詐欺得利罪 09/16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