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彼娘之非思為)
看板HolySee
標題Re: [轉錄]Re: [法律] 這就是台灣培養出來的律師.. …
時間Mon Sep 11 18:40:39 2006
其實以我的看法汽車駕駛如果有踩煞車的舉動應當是可以認定為無過失
我自己以前曾經是飆車狂,速度越快人的視野越狹窄
移動中人的視線對同方向移動的物體還能有些感知
對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的移動物體幾乎是要到眼前才能發覺
各位可以試試看騎著重型機車以時速160狂飆
視角只有正前方20~30度
即使在時速40之下
左右視角不會超過60度
這是多次車禍累積出來的經驗...
台灣白目多
明明紅燈硬要往前衝的反骨仔真不少
在綠燈前還是把車速降慢看清左右有無來車比較安全
PS:騎機車時速150以上時,千萬別轉動頭部,以免被強大的風壓把脖子扭傷(受害者留)
--
「凡是人類,均無法忍受自己是邪惡的認知。唯有在確信自己的正確性的時候,才可能變
成是最為緊張、最為殘酷、最沒有慈悲心腸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