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彼娘之非思为)
看板HolySee
标题Re: [转录]Re: [法律] 这就是台湾培养出来的律师.. …
时间Mon Sep 11 18:40:39 2006
其实以我的看法汽车驾驶如果有踩煞车的举动应当是可以认定为无过失
我自己以前曾经是飙车狂,速度越快人的视野越狭窄
移动中人的视线对同方向移动的物体还能有些感知
对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的移动物体几乎是要到眼前才能发觉
各位可以试试看骑着重型机车以时速160狂飙
视角只有正前方20~30度
即使在时速40之下
左右视角不会超过60度
这是多次车祸累积出来的经验...
台湾白目多
明明红灯硬要往前冲的反骨仔真不少
在绿灯前还是把车速降慢看清左右有无来车比较安全
PS:骑机车时速150以上时,千万别转动头部,以免被强大的风压把脖子扭伤(受害者留)
--
「凡是人类,均无法忍受自己是邪恶的认知。唯有在确信自己的正确性的时候,才可能变
成是最为紧张、最为残酷、最没有慈悲心肠的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5.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