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flyaway (international vagrant)
看板Holland
標題Re: [問題] 請問關於租屋的押金
時間Tue Nov 11 15:31:30 2008
※ 引述《wacomnow (:))》之銘言:
: 關於這個我有些切身經驗可以跟你分享
: 最重要的事情!!!! 是你的合約上是怎麼規定的 用講的都是不算數的
: 以常理,你房租繳給誰,押金就是誰收的。如果如你說的那家公司
: 只是仲介,那當然你所有事情都要找你的房東。
恕刪
我一直有個疑問
關於定型化契約這種東西 永遠都是對消費者最不利
消費者在荷蘭也一樣束手無策嗎? 政府放任不管嗎?
我住的地方是跟Vestide簽的約 房租跟押金都是繳給他們 聽說這種組合屋也是他們蓋的
合約裡寫明 房租含水電網路費 可是之前將近一個月 網路都不通 數度寫信都無回應
後來其他住戶受不了 還連署說要拒繳房租 Vestide就寫信說這樣是違法
可是契約明訂含在租金裡的東西 他們沒有給 那為何我們房客束手無策?
房客有任何問題 基本上 寫信他們都從來不理睬
譬如說 簽約後 他們給個住戶守約 其中一項是
要是有任何訪客住超過三天以上 需徵得其他房客同意
可是我室友的同學已經住將近一個月了 寫信跟他們反映也沒用
守約形同虛設 對弱勢 守法的人毫無保障可言
而且一開始租屋時 要是無法接受合約 除了不要租之外 你也只能簽名默認
不像台灣 至少還能事後官司說合約不合理 因為是定型化契約...
荷蘭政府在這方面的情形到底是如何呢? 放任定型化契約毫無約束嗎?
有誰通曉法律的 可以幫我解惑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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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175.93.238
1F:→ drama:當然是有約束的,請找一個荷蘭律師..這點就是欺負外國人而已 11/11 17:05
2F:→ drama:寫信打電話往往是用英文就拖,用荷蘭文就很快 11/11 17:07
3F:→ loveflyaway:所以對房客不利的定型化契約 簽約後也是可以爭取? 11/11 17:14
4F:→ drama:簽約的時候就要爭取,簽約後你不同意只能解約 11/11 17:22
5F:→ drama:尤其像仲介很怕法律問題,契約都是照荷蘭法律訂好好的 11/11 17:23
6F:→ drama:對了,這並不算是定型化,因為每家仲介內容格式都不太一樣 11/11 17:25
7F:→ drama:契約的問題在荷蘭有很多種,不只是書面,連口頭都有約束力 11/11 17:27
8F:→ drama:總之,只要有個懂荷蘭文的人當忙溝通,一切都會很順利 11/11 17:27
9F:→ drama:不過Vestide算蠻大的仲介公司,也有英文網頁,試著網頁上的 11/11 17:35
10F:→ drama:Complaints Committee流程看看 11/11 17:36
11F:→ loveflyaway:瞭解了 我會去試看看的 感謝版主~ 11/1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