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ma (Muse)
看板Holland
標題Re: [資訊] 關於在荷蘭租房
時間Tue Jul 31 19:15:33 2007
※ 引述《pomela (寶蜜拉)》之銘言:
: 前文吃光
: 我也想藉著這篇文章問一下
: 我們住得公司,也是先生的公司幫我們租的
: 裡面除了附齊全的家具,連很多電器都附了
: 可是,如果電器損壞的話,也是房東負責維修換新
: 還是,就是我們自認倒楣?
: 因為現在的有遇到,搬進來的第一個月微波爐就壞了
: 後來,我們自費買了一台新的
: 可是因為是自己用,我們買滿好的
: 所以,是打算就算搬走,新的微波爐也不會留下
: 會留給其他在荷蘭的同事
: 像這樣的話仲介公司,會向我們求償微波爐的費用嗎?
只要契約上有註明房客可使用的部份
都是由房東負責維修的
除非東西損壞是不當使用
例如不可搬動的物品卻因為房客搬動而損壞
或者因為娛樂用途,例如開宴會導致損壞
物品一旦損壞要立刻通知房東
否則因為繼續使用或放置不管導致損壞擴大或超過保固期限
以致於無法維修的話
那房東可能就會要求房客賠償
簡單的說,只要是契約上有註明
並且在房客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損壞
都是不需要賠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10.116.51
※ 編輯: drama 來自: 82.210.116.51 (07/3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