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ma (Muse)
看板Holland
标题Re: [资讯] 关於在荷兰租房
时间Tue Jul 31 19:15:33 2007
※ 引述《pomela (宝蜜拉)》之铭言:
: 前文吃光
: 我也想藉着这篇文章问一下
: 我们住得公司,也是先生的公司帮我们租的
: 里面除了附齐全的家具,连很多电器都附了
: 可是,如果电器损坏的话,也是房东负责维修换新
: 还是,就是我们自认倒楣?
: 因为现在的有遇到,搬进来的第一个月微波炉就坏了
: 後来,我们自费买了一台新的
: 可是因为是自己用,我们买满好的
: 所以,是打算就算搬走,新的微波炉也不会留下
: 会留给其他在荷兰的同事
: 像这样的话仲介公司,会向我们求偿微波炉的费用吗?
只要契约上有注明房客可使用的部份
都是由房东负责维修的
除非东西损坏是不当使用
例如不可搬动的物品却因为房客搬动而损坏
或者因为娱乐用途,例如开宴会导致损坏
物品一旦损坏要立刻通知房东
否则因为继续使用或放置不管导致损坏扩大或超过保固期限
以致於无法维修的话
那房东可能就会要求房客赔偿
简单的说,只要是契约上有注明
并且在房客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
都是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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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2.210.116.51
※ 编辑: drama 来自: 82.210.116.51 (07/3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