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ephChen (╭(〞▽〝)╭(〞▽〝)╯)
看板HisService
標題Re: R: [申訴] 水桶申訴
時間Sat Aug 24 22:12:39 2013
以下意見是小弟針對小組長與組務答覆說明,
並依照本版版規特別留心用字遣詞以免讓小組長動氣。
1. 小組長說:"另外自本篇開始,您一切的發言方式都得完全遵照本組務版的申訴規範"
問題是"國研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僅規範被申訴人及申訴人 -
請問被"申訴人"及"申訴人"的定義,在此適用嗎?
2. 前述事項根本尚未結案,CCKAT仍在溝通中 (CCKAT也同步寄給小組長了)
小組長並未明確表示此案已回歸版主處理,管轄權仍在小組長,尚未結案應該解鎖
3. 此次CCKAT水桶事件,小組長的處理方式判例,帶頭作了一次最壞的示範,
對於歷史相關看板有負面影響 -
a. 小組長未詢問檢舉人是否已向板主申訴且得不到正面回應,逕行受理
b. 嘴巴說"不干涉",但又沒退回版主處理,又質疑水桶長度質疑釣魚,
又對版主逕行雙規,實質上進行干涉,但又不敢承認有干涉
c. 七天內答覆的版規,自己完全不遵守,逕行作最重處分
這些都可能會影響所有歷史相關看板版主 -
- 以後被板規處理者,即使理虧,均可要篇篇求比照此次判例辦理;
- 版面自治成為口號,小組長有權對個案指指點點,卻不需負各版管理之責;
版主要負版面秩序之責,卻有可能被雙規、在組務版遭到無故奪權;
希望小組長能採取彌補措施,說明此次判例的問題,修正自己的版規,
並向大家保證,以後一定會按照版規行政、以後一定說話會算話。
4. 小組長再三以"不肯承擔版主責任"指責小弟,問題是小弟向來都
非。常。願。意。承。擔。版。主。責。任。小組長已經自訂8/27的期限,
卻在8/27之前屢次說沒答覆就是"不肯承擔版主責任",邏輯是否有問題?
如果小組長同意這指責是站不住腳的,那您8/21-8/23的凍結版主權限,
就屬於毫無根據、違反自己版規的非法行政,只因小弟在討論過程惹您生氣了,
恐難脫公器私用、濫用權力的質疑。
希望小組長能就這個無禮指控+非法行政,進行公開道歉。
5. 關於越級上告如前篇回文,小弟已清楚說明,前後時序清楚證明絕非越級上告,
因此小組長的"記一次申誡"是不成立的。
另小組長要求刪除,但該文已送至群組長看板,在群組長尚未宣布該案結案前,
為避免違反該版版規,恕小弟無法刪除。
Jos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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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 ● ◤ 翠花 上酸菜 ●
俺們那嘎豬油炖粉條 俺們那嘎都是活雷峰 \/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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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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