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pooh (帥氣的代言人)
看板His-Associa
標題Re: [請益] 關於系慶人員決定一事
時間Mon Jan 12 01:12:47 2009
1.並沒有未徵得當事人同意即將他名字列於名單上
"10.公關組:由胡舜堯、劉玉卿、葉靜宜擔任該組負責人。(請總召出面邀請)"
此行複製於系慶籌備小組部落格上
請問您已徵得劉玉卿同學的同意了嗎?
還是您只對胡舜堯同學說:「學姐說:『維尼買一送一。』。」
就將其名字列於名單上?
2.只有會長和副會長負責轉達的工作
請問告知的時間點為何時?是否在開完每次會議後即馬上告知相關幹部?
系慶零籌會舉行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會議紀錄中提到
"各分項活動企畫書繳交期限:98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複製於系慶小組部落格)
請問您何時告知各幹部這消息?是同時告知還是採分期付款方式(今天告訴A明天告訴B)?
其次,與系辦、老師討論之前
你們是否有先與相關幹部或者全體幹部討論相關事項並整理出一些結果(如初步企劃)之後
再與系辦、老師討論
還是說你們只是把問題、想法丟給系辦、老師來幫你們計畫和解決就是你們所謂的討論?
最後
謝謝您為大家解答其他疑惑
也請您針對這些問題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
--
能在一瞬間超越所有人
比平白過一生更精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