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6vm013 ()
看板His-Associa
標題Re: [請益] 關於系慶人員決定一事
時間Sun Jan 11 20:29:48 2009
根據12/31系慶籌備小組的會議紀錄,對於非系學會幹部是
「由總召出面邀請」擔任系
慶小組幹部。需徵求當事人的同意方可生效,並非是直接就定下來由誰當任,更沒有未徵
得當事人同意即將他名字列於名單上,且並非因系辦的一句話,而如此執行。若當事人真
的沒意願擔任,可以拒絕邀請,跟我們反應,大家可以當面一起討論,我們也會尊重當事
人的意願,不強迫擔任。
(
http://www.dhist.ndhu.edu.tw/blog/index.php?PID=538&Sn=692)
其次在系慶籌備決策一事上,
系慶是學會和系辦共同籌辦。籌備期間,雖然學會和系
辦的考量點不同,但雙方會依現實狀況做決策上的調整。每當有新的進展和變動時,會在
學會常會告知所有系學會幹部。但後來發現只有會長、副會長做轉達的工作,或是學會幹
部個別與系辦討論,實在不是個好的籌備活動方式,因此在零籌會議決定推派每項活動負
責人和籌劃幹部,共同約定時間召開會議討論。
最後在籌備工作事務上,會針對不同的工作性質做不同的分工,
學會是常態性組織,
如總務、活動、學術是在學會裡的運作事務職務分工;而系慶籌備會是一任務型組織,因
此工作分配上是對此任務型活動再做分工。既然是十週年系慶系列活動,希望系上所有成
員共襄盛舉。對於這一系列大型活動,所需要的人力也相對增加。
在錢的調度上,並非因讓管錢的人來辦活動就有所偏頗。關於系遊的經費來源是系辦
支出經費、參加者自費、學會會費支出,三部份組成。而系學會總務的職務所負責的是將
學會所負責支出的款項上繳至系辦,對此款項作控管。所以總務一職與一活動籌辦人兩種
角色是不衝突的,就工作項目來看,亦未有錢的調度方面有偏頗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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