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lith (莉莉絲)
看板Hiking
標題Re: [其他] 登山時嚮導和隊員之間的法律關係
時間Thu Feb 25 00:29:44 2010
借這篇文章一問
如果今天的情形是板上的揪團行為(也就是非營利)
大家一起出去玩卻不幸發生遺憾,
這樣主揪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不管是刑事或民事,
我想很多板友也並非專業嚮導,
出去爬山也不一定有能力(餘力)可以照顧別人。
只能說主揪真是佛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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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4.143
1F:→ peregrinus:要是出事,告起來,變成判例,是不是以後就麻煩了? 02/25 01:46
2F:→ peregrinus:不知道簡單幾行書面的契約有沒有幫助? 02/25 01:48
3F:推 Dasboy:可能構成294違背義務遺棄罪..台灣這方面的討論很少 02/25 02:12
4F:→ Dasboy:查了一下,有看到幾篇大陸法官寫的文章就是... 02/25 02:13
5F:→ Dasboy:不過還是得先看是什麼情況才有辦法去討論、論定... 02/25 02:18
6F:→ yarnt:原po的問題設定是"大家一起出去玩卻不幸發生遺憾"也沒說原因 02/25 02:28
7F:→ yarnt:是不是要再細分一下是怎樣的遺憾怎樣的原因 討論比較能聚焦 02/25 02:31
8F:推 mervynW:要看領嚮是誰吧 02/25 10:54
9F:推 egh:就像上次版聚阿~只是大家湊巧一起去而已,沒有領隊問題~ 02/25 21:34
10F:推 Dasboy:我覺得不是說看領隊嚮導是誰,而是該看意外的發生過程論斷 02/25 22:00
11F:→ lylith:比如像是常發生的失蹤,大家可能分散成小團,沒有注意到 02/2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