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lith (莉莉丝)
看板Hiking
标题Re: [其他] 登山时向导和队员之间的法律关系
时间Thu Feb 25 00:29:44 2010
借这篇文章一问
如果今天的情形是板上的揪团行为(也就是非营利)
大家一起出去玩却不幸发生遗憾,
这样主揪会有法律上的责任吗? 不管是刑事或民事,
我想很多板友也并非专业向导,
出去爬山也不一定有能力(余力)可以照顾别人。
只能说主揪真是佛心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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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84.143
1F:→ peregrinus:要是出事,告起来,变成判例,是不是以後就麻烦了? 02/25 01:46
2F:→ peregrinus:不知道简单几行书面的契约有没有帮助? 02/25 01:48
3F:推 Dasboy:可能构成294违背义务遗弃罪..台湾这方面的讨论很少 02/25 02:12
4F:→ Dasboy:查了一下,有看到几篇大陆法官写的文章就是... 02/25 02:13
5F:→ Dasboy:不过还是得先看是什麽情况才有办法去讨论、论定... 02/25 02:18
6F:→ yarnt:原po的问题设定是"大家一起出去玩却不幸发生遗憾"也没说原因 02/25 02:28
7F:→ yarnt:是不是要再细分一下是怎样的遗憾怎样的原因 讨论比较能聚焦 02/25 02:31
8F:推 mervynW:要看领向是谁吧 02/25 10:54
9F:推 egh:就像上次版聚阿~只是大家凑巧一起去而已,没有领队问题~ 02/25 21:34
10F:推 Dasboy:我觉得不是说看领队向导是谁,而是该看意外的发生过程论断 02/25 22:00
11F:→ lylith:比如像是常发生的失踪,大家可能分散成小团,没有注意到 02/2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