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liaslayers (司馬雲)
看板Headphone
標題Re: 對於APE、flac vs MP3的一點看法
時間Thu Sep 27 14:16:42 2007
: 我了解遮蔽效應在做什麼....
: L大的漫談數位音樂中的例子舉的很好
: 就像 我們抬頭時有日正當中的太陽(特別突出的聲音)時
: 不容易看見在天上飛的鳥(被強光緣故 我們失去對鳥的感知能力)....
: 我的意思是說
: 因為我們的器材不儘相同
: 而聲音卻是經由我們器材播放出來.....
: 比如說 我們有兩台對比度不同的電視 一台很暗..一台普通
: 我們有沒有機會在很暗的電視裡發現那隻鳥呢??
: 因為器材的頻率響應不同 所以有可能讓那突出的頻率 不那麼突出
: 或讓該看不見的鳥 高過聽覺門檻?
: 所以我覺得不該刪除掉 應該保留完整的畫面..
你說的是沒有錯,這些東西本來就不該被刪掉
但是為了能夠有更小的檔案大小,所以什麼東西該留,什麼東西不該留就必需要有取捨
就像陽光下的小鳥,如果對畫面不重要,
我們可以只保留他的輪廓然後刪除其中的細節來減小資料流
對於聲音也是這樣,不容易聽見的聲音也是減小其細節的地方
然後只保留基頻的部分。
就像在火車旁聽人講話,我不們不需要真的聽清楚對方的音色
我們只要能夠知道對方講什麼就好,所以可以刪除泛音的地方來減少資料。
當然,你用特別的器材當然可以聽清楚其中的差異
可是那已經不算是普通的情況了,大部分的人還是聽不出mp3跟cd的差別
像我其實對超過128kbps的mp3也聽不出來。
再者,對於太陽下的小鳥,那不是用比較暗的電視就能看到
因為小鳥相對於太陽的亮度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如果畫面變暗的話
那小鳥也會跟著變暗而看不見。
如果要看見的話,必需要找對比比較高的,才能使畫面的暗部能夠清楚的表現
對於我們耳機來講,不是也是一種解析力比較好的意思呢?
那對於mp3來說,這已經超出其能力了。
破壞性的壓縮,本來就不是用來取代原來的檔案,
而是使檔案更小,方便在網路流通或儲存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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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33.105
1F:推 IAMMIN:那網路變快的時候 破壞性的壓縮音頻 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09/27 15:39
2F:→ IAMMIN:出現取代CD的產品應該會比網路變快的速度還慢吧 09/27 15:42
3F:推 IAMMIN:不過有多少人認真去比較MP3和CD的差別 或是說有多少人 09/27 15:44
4F:→ IAMMIN:沒買CD了XD 或許不是聽不出來 只是抓來就這樣 以為就這樣了 09/27 15:45
5F:推 mecurry:現在非CDP的隨身訊源可支援的聲音格式越來越多,也包含 09/27 16:49
6F:→ mecurry:非破壞性壓縮格式。以後隨著隨身訊源容量的進步,或許無損 09/27 16:49
7F:→ mecurry:壓縮格式會取代有損壓縮格式吧 09/27 16:51
8F:推 DemonRing:耳朵是需要訓練的 :) 09/27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