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去年普發一萬,是不是違憲了?
時間Sun Feb 22 11:43:06 2026
※ 引述《nogood (nogood)》之銘言:
: 去年普發一萬的依據是立法院三讀通過:
: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
: 那麼現在關稅被美國大法官宣判違憲
: 普發一萬是不是應該還給國家的時候了?
當時有預料到會被當地終審法院判「違憲」嗎?
而且立法目的(第一條)都寫了:
「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民生及國土防衛之影響,以強化經濟、社會、
民眾消費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
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升級轉型、擴大內需及防護國家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以上訊息中,是有提到「關稅」之類的關鍵字嗎?
又不是專門為了「關稅」而設立,實際執行名義另有其物,事實上是有搞清楚嗎?
再說了,除非被挑戰有效性(例如帶上憲法法庭,但僅限於有權的立委),否則只能接受
這個命運的安排
去行政法院的話,必定會被打槍
某黃姓民眾曾提起類似訴訟(確認某法律無效),結果被裁定駁回,理由略以:(北高行
高等庭一一四年度訴字第九零二號)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之權限,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憲法第六十三、三十七條分別定有明文,此係立法院、總統、行政院院長依據憲法行使
職權,並不是行政訴訟確認訴訟標的之公法上法律關係」
所以別想著推翻了...
已經做了的,不可能會被逆轉
而且要怎樣回收,也是一大問題(就算要走寄發帳單之類的措施,以試圖拿回已經繳付的
款項,也是無稽之談,因為根本沒用、效率極其有限)
某些「美夢」最好是不要想!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91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71731790.A.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