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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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去年普发一万,是不是违宪了?
时间Sun Feb 22 11:43:06 2026
※ 引述《nogood (nogood)》之铭言:
: 去年普发一万的依据是立法院三读通过:
: 《因应国际情势强化经济社会及民生国安韧性特别条例》修正案
: 那麽现在关税被美国大法官宣判违宪
: 普发一万是不是应该还给国家的时候了?
当时有预料到会被当地终审法院判「违宪」吗?
而且立法目的(第一条)都写了:
「为因应国际情势变化对我国经济、产业、民生及国土防卫之影响,以强化经济、社会、
民众消费及国土安全韧性措施,减轻人民负担、稳定民生物价、国家经济与就业市场、
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扩大内需及防护国家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以上讯息中,是有提到「关税」之类的关键字吗?
又不是专门为了「关税」而设立,实际执行名义另有其物,事实上是有搞清楚吗?
再说了,除非被挑战有效性(例如带上宪法法庭,但仅限於有权的立委),否则只能接受
这个命运的安排
去行政法院的话,必定会被打枪
某黄姓民众曾提起类似诉讼(确认某法律无效),结果被裁定驳回,理由略以:(北高行
高等庭一一四年度诉字第九零二号)
「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之权限,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
宪法第六十三、三十七条分别定有明文,此系立法院、总统、行政院院长依据宪法行使
职权,并不是行政诉讼确认诉讼标的之公法上法律关系」
所以别想着推翻了...
已经做了的,不可能会被逆转
而且要怎样回收,也是一大问题(就算要走寄发帐单之类的措施,以试图拿回已经缴付的
款项,也是无稽之谈,因为根本没用、效率极其有限)
某些「美梦」最好是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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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梦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强さは 寂しさの别の呼名
现実を受け入れた时 翌日〈あす〉が见えた 过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别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顷
辉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爱しい记忆は仆のために
绊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约束 胸に仆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机动战士钢弹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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