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t123 (xp)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大公投如果又輸了怎麼辦?
時間Sat Dec 13 12:37:39 2025
※ 引述《HisVol (他的體積)》之銘言:
: 如果憲訴法公投
: 連署了很久終於成案
: 浩浩蕩蕩的開始宣傳
: 配合九合一大選造勢
: 結果最後又再一次大失敗
: 那民進黨怎麼辦?
: 要鼻子摸ㄧ摸開始提名藍白能接受的大法官嗎
憲訴法公投的「訴求」是憲訴法新修的「必須有多少位大法官在位,才能做違憲審查,
不然就不可做違憲審查」(的爛規定)最好應該廢止。
因為這其實是同時幫立法院、行政院解套。
因為司法(這裡指憲法法庭)作為(行政與立法各說各話各自認為有理的)爭議的裁決
機關,在現行的憲政制度下,可以做出立法院聲請的「行政院濫權、胡搞瞎搞違憲」的
判決或解釋,也可以做出行政院聲請的「立法院濫權、胡搞瞎搞違憲」的判決或解釋。
其實藍白選民可以多多想想要不要幫憲法法庭恢復原本的可做出決定的範圍寬度,不要
被爛規定閹割,結果最後立法院搬磚頭砸自己腳。
憲法原理上,憲法法庭停擺,就不能「明顯地、形式上」證明到底立法院某個行為、
行政院某個行為有無違憲。只能剩下政治噴口水。
立法院黃國昌、傅崐萁等人想的角度大概是藍白通過的法律,行政院將沒有第三方的司法
院憲法法庭加入去判決該法律違憲,這個如意算盤真是太爽了。
但是行政院豁出去,聲稱他行政院長就是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違憲,不願意副署,你們
也無法「證明」行政院講錯。
因為,藍白立委以為「法律有沒有違憲,在憲法法庭停擺後,『是立法院自己說了算』」
,這在憲法法學上是搞錯觀念!「唯一有最終權威」說某個法律、某條法條是否違憲、
其他哪個憲政機關的行為是否違憲的裁決憲政爭議的機關,只有司法院憲法法庭。
要嘛行政院乖乖的不跟立法院爭法律是否違憲,配合執行。否則一旦行政院跟立法院槓上
,在憲政制度下,立法院若沒有司法院憲法法庭的配合,兩院搭配出手:由立院聲請,
憲法法庭判決行政院的做法違憲,那麼立法院是無法有正當性直接憑口水認為「立法就是
比行政大」(翁曉玲當初根本對這部份學理一知半解,以為立法比行政大,結果邏輯推論
上就一路錯),所以能說服多數人「就是你行政院不副署的行為違憲」。
行政院長基於其職權,判斷決定不予副署(他願意承受被立法院倒閣推翻的政治責任),
此舉有無違憲的機關爭議案件,「還不是要由憲法法庭解釋了才算數」嗎?
又不是靠坊間噴口水來產生憲政上的認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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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81.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65600661.A.181.html
1F:噓 deann: 民進黨自己不想跟在野黨協商大法官人選 49.216.21.12 12/13 12:38
所以我完全支持藍白可以否決賴清德提名的那些他不跟藍白協商的大法官人選啊!
我支持藍白立委否決這些人選的作法啊!
但這跟我文章說的角度有何干?你否決就否決,但是憲法法庭還有大法官!又不是死光了
!但你藍白自作聰明限縮憲法法庭能作判決的法定人數!結果現在自搬磚頭砸腳!
沒有足額大法官可供你立法院聲請解釋行政院長的拒絕副署是違憲(你藍白只能「用叫的
」嚷嚷行政院違憲,簡直笑話,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又不是藍白你嚷嚷說得算)可憐!
你看不懂我寫的脈絡,同樣可憐!
2F:→ hcwang1126: 輸了就再開新議題新戰場 比誰糧草多 223.136.41.206 12/13 12:40
3F:→ hcwang1126: 不要看不起執政黨的資源 223.136.41.206 12/13 12:40
4F:推 bigdevil: 總預算就一直不要過啊,直到總統立委重 61.230.109.204 12/13 12:45
5F:→ bigdevil: 選。 61.230.109.204 12/13 12:45
6F:→ ppt123: 確實,這也是一個方法(我很持平看兩院)101.138.181.211 12/13 12:46
7F:噓 s952013: 你行政繼續擺爛以為民眾沒在看啊?等著 49.218.139.122 12/13 12:46
8F:→ s952013: 選舉大敗吧 49.218.139.122 12/13 12:46
啊你不就喊爽的。民意考量很複雜,真若選舉時哪個陣營敗還不一定咧。
你只會吹口哨壯膽?笑話。
我很持平(我當然不反對藍白反制行政院),像bigdevi網友說的藍白立委的反制方法,
聽起來還比你的喊爽型發言,來得容易做到些!
9F:→ ppt123: 立法院可用big網友的方法反制。101.138.181.211 12/13 12:47
※ 編輯: ppt123 (101.138.181.211 臺灣), 12/13/2025 12:50:20
10F:推 Supasizeit: 不對是讓現有大法官能夠對抗萬惡藍白203.204.195.174 12/13 13:11
11F:→ Supasizeit: 只要過了藍白才會得到教訓203.204.195.174 12/13 13:12
12F:推 libra0tw: 即使憲法法庭能運作,大法官的認知與解 114.43.120.26 12/13 13:28
13F:→ libra0tw: 釋是否公正又有何機制能夠檢驗?沒有的 114.43.120.26 12/13 13:28
14F:→ libra0tw: 話不就與執政黨有執政優勢一樣,可以雙 114.43.120.26 12/13 13:28
15F:→ libra0tw: 標判決與處置,而且已經沒有上訴管道。 114.43.120.26 12/13 13:28
16F:推 libra0tw: 雖然大法官任命要由立法院通過,他想要 114.43.120.26 12/13 13:37
17F:→ libra0tw: 說一套做一套,你也拿他沒轍 114.43.120.26 12/13 13:37
18F:→ ppt123: 制度設計上,兩造(原告/被告、行政/立法 222.250.142.84 12/13 14:21
19F:→ ppt123: )之間有爭議,只有由第三方司法機關裁決 222.250.142.84 12/13 14:22
20F:→ ppt123: 有個隱藏的邏輯前提是第三方公正,所以 222.250.142.84 12/13 14:22
21F:→ ppt123: 大法官不是總統自己提了就生效,需經立法 222.250.142.84 12/13 14:22
22F:→ ppt123: 院投票通過(至於說前朝立院通過的,本朝 222.250.142.84 12/13 14:22
23F:→ ppt123: 立院不認,這就太跳躍) 222.250.142.84 12/13 14:23
24F:→ ppt123: 也因此就推定憲法法庭有基本的公正性在。 222.250.142.84 12/13 14:23
25F:→ ppt123: 至於判決不利的當事人,連一般法院也遇到 222.250.142.84 12/13 14:24
26F:→ ppt123: 都嚷嚷司法不公。這嚷嚷要計較的話沒完沒 222.250.142.84 12/13 14:24
27F:→ ppt123: 了。所以目前多數人仍接受司法機關的決定 222.250.142.84 12/13 14:25
28F:→ ppt123: 所以若認為現在的賴清德擅自提名大法官, 222.250.142.84 12/13 14:26
29F:→ ppt123: 那麼就否決沒關係。但是已經經過前朝立院 222.250.142.84 12/13 14:26
30F:→ ppt123: 通過的大法官,「現在的立院」要嘛承受 222.250.142.84 12/13 14:27
31F:→ ppt123: 行政院賭政治責任的不副署,要嘛就不剝奪 222.250.142.84 12/13 14:27
32F:→ ppt123: 現在還在位的部份大法官的違憲解釋權。 222.250.142.84 12/13 14:27
33F:→ ppt123: 否則,就算公投不通過,反而便宜了行政院 222.250.142.84 12/13 14:28
34F:→ ppt123: 這是當初頭腦簡單的傅菎祺等人所始料未及 222.250.142.84 12/13 14:28
35F:→ ppt123: 憲法法庭停擺,行政院長決定行使不副署權 222.250.142.84 12/13 14:29
36F:→ ppt123: 讓法律不生效。你傅崐萁光噴口水有個屁用 222.250.142.84 12/13 14:29
37F:→ ppt123: 是憲法法庭有權判定行政院是否違憲! 222.250.142.84 12/13 14:29
38F:→ ppt123: 不是靠立法院藍白立委噴口水說行政院違憲 222.250.142.84 12/13 14:29
39F:→ ppt123: 就合法產生「行政院違憲」的法定認定效力 222.250.142.84 12/13 14:30
40F:推 Supasizeit: 哪有剝奪 本來就應該有合議門檻203.204.195.174 12/13 14:44
41F:→ ppt123: 也對。微調用詞,改成「增難合議門檻」 222.250.142.84 12/13 14:54
42F:→ ppt123: 也行。但無論用詞為何,立法院現在自砸腳 222.250.142.84 12/13 14:54
43F:→ ppt123: 因為違憲的法定判決機關是憲法法庭, 222.250.142.84 12/13 14:54
44F:→ ppt123: 就算立法院藍白通過立法院決議文, 222.250.142.84 12/13 14:55
45F:→ ppt123: 由「立法院宣佈你行政院違憲就是違憲」, 222.250.142.84 12/13 14:55
46F:→ ppt123: 也只是自爽,各級法院法官也不會鳥立法院 222.250.142.84 12/13 14:56
※ 編輯: ppt123 (222.250.142.84 臺灣), 12/13/2025 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