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站內HatePicket
標題[檢舉] 22966
時間Wed Sep 23 20:18:48 2009
1.檢舉文章:
檢舉對象:foxbook
文章編號:22966
22964 + 2 9/23 NewCygnusXFi □ [白目] 殺小遊戲王'
22965 + 9/23 digiko10058 □ [煩耶] 寵社一直loading失敗想怎樣
22966 9/23 foxbook □ [超幹] 林北怎麼那麼笨?(貓纜大學的八卦?)
22967 + 1 9/23 digiko10058 □ [煩耶] 寵社一直loading個什麼鬼
22968 + 9/23 iam4v45 □ [王八] 巴哈姆特在吃屎嗎
作者 foxbook (什麼書?)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林北怎麼那麼笨?
時間 Wed Sep 23 18:08:5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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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舉事由:
此id是lighterbooks的分身
文章中不斷提及他人系級以及id
且人身攻擊
也攻擊校系
║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
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
║
5.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
║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或引戰之文章/推文。 ║
║ ║
║
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犯規者水桶一個月。 ║
║
16.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
║ ║
║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延長水桶時間。 ║
║ ║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主可 ║
║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 ║
║ 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 ║
║ 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水桶。 ║
║ ║
║ 說明: ║
║ 假設主帳號甲因故入桶兩週,兩週內其分身乙再次觸犯板規,而分身乙之水桶時間 ║
║ 為三天。則主帳號之水桶時間自原有水桶日起延長,增為兩週又三天,並再加上一 ║
║ 倍的懲罰性水桶期,延長為四週又六天。另,分身乙之水桶解除時間與主帳號甲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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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 foxbook:這一定是idphobia或其本尊或其分身匿名檢舉的。 09/24 13:40
2F:→ foxbook:我認為其所舉的板規,全部不成立,idphobia胡亂檢舉人。 09/24 13:41
3F:推 tigotigo:駁回 09/25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