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站内HatePicket
标题[检举] 22966
时间Wed Sep 23 20:18:48 2009
1.检举文章:
检举对象:foxbook
文章编号:22966
22964 + 2 9/23 NewCygnusXFi □ [白目] 杀小游戏王'
22965 + 9/23 digiko10058 □ [烦耶] 宠社一直loading失败想怎样
22966 9/23 foxbook □ [超干] 林北怎麽那麽笨?(猫缆大学的八卦?)
22967 + 1 9/23 digiko10058 □ [烦耶] 宠社一直loading个什麽鬼
22968 + 9/23 iam4v45 □ [王八] 巴哈姆特在吃屎吗
作者 foxbook (什麽书?) 看板 Hate
标题 [超干] 林北怎麽那麽笨?
时间 Wed Sep 23 18:08:52 2009
───────────────────────────────────────
2.检举事由:
此id是lighterbooks的分身
文章中不断提及他人系级以及id
且人身攻击
也攻击校系
║
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 ║
║
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 ║
║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 ║
║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 ║
║
4. 连续挑衅(推)文,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 ║
║ ║
║
砍文,并给劣文及水桶票两星期一张。 ║
║ ║
║定义: ║
║ 原则上优先处理连续刻意针对个人攻击的行为, ║
║ 判断的依据是否会影响到个人发言,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 ║
║ ║
║
补充说明: ║
║ 若有人触犯本条版规,除吵架外,需由
当事人来信任一版主检举, ║
║ 若为他人检举则不受理。(2009.05.11加注) ║
║ ║
║
5. 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等… ║
║
各种针对特定族群攻击或引战之文章/推文。 ║
║ ║
║
发文犯规者水桶两周,文章劣退。推文内犯规者水桶一个月。 ║
║
16. 分身帐号处理方法。 ║
║ ║
║
主帐号与分身帐号视为同一使用者处理,并延长水桶时间。 ║
║ ║
║ 主帐号水桶期间之确定使用之分身帐号(由帐号部判定),视为同一使用者,板主可 ║
║ 斟酌情形及严重性处以与主帐号同样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帐号水桶期间确定使用分 ║
║ 身帐号再次触犯板规者,主帐号得以延长分身所应处分之水桶期限,并将综合之水 ║
║ 桶时间加长一倍,其分身帐号并处以与主帐号同样期限水桶。 ║
║ ║
║ 说明: ║
║ 假设主帐号甲因故入桶两周,两周内其分身乙再次触犯板规,而分身乙之水桶时间 ║
║ 为三天。则主帐号之水桶时间自原有水桶日起延长,增为两周又三天,并再加上一 ║
║ 倍的惩罚性水桶期,延长为四周又六天。另,分身乙之水桶解除时间与主帐号甲同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 foxbook:这一定是idphobia或其本尊或其分身匿名检举的。 09/24 13:40
2F:→ foxbook:我认为其所举的板规,全部不成立,idphobia胡乱检举人。 09/24 13:41
3F:推 tigotigo:驳回 09/25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