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HatePicket
標題[檢舉] 21738 #18rt-HOP
時間Sun Sep 28 04:04:27 2008
1.檢舉文章:
#18rt-HOP 檢舉對象:MlNl5566
21736
9/22 minibabu5566 □ [超幹] 這麼晚還要出門!!!!
21737
1 9/22 HarukoAkagi □ [超幹] 為啥不主動敲我
●21738
6 9/22 MlNl5566
□ [黑特] 死分身王
21739
1 9/22 commuter □ [超幹] 乾 什麼Fast xp
21740
1 9/22
DoubleEggs □ [超幹] 睡過頭
作者 MlNl5566 (白雪米尼)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 死分身王
時間 Mon Sep 22 19:20:4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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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舉事由:
║13.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事務,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黑特或揪眾鬧板之情形。 ║
║ ║
║ 違規之文章砍除,計入砍文違規乙次。板主可視文章嚴重程度給予劣退。 ║
║ ║
║定義:
║
║ 刻意挑釁者不論發文、回文或推文,比照板規4處理。
║
║ 執意要寫出某板請盡量迴避板名,即使已以代稱稱之仍可視情況砍文。
║
證據:內文:「從西斯到就可在到黑特」、「那個分身王在西斯發文」
^^^^ ^^^^ ^^^^
該員貼出各板之板名且無依規定加以迴避,板名原文貼出。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
該篇文章內文之連結:
http://0rz.tw/ac4QW
連結中有詳細ID資料、IP、暱稱、等個人詳細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 MlNl5566:我沒指名道姓 請別對號入座 09/28 05:11
2F:推 MlNl5566:我也沒po詳細ID 我有遮蓋 照片中何來個人詳細資料了? 09/28 07:02
3F:→ s9405303:尚未遮蓋前畫面已存檔。檢舉後偷偷改圖遮蓋。 09/28 07:23
4F:推 s9405303:(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板規三。 09/28 07:27
5F:推 meow0318:原文已刪除 09/28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