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21738 #18rt-HOP
时间Sun Sep 28 04:04:27 2008
1.检举文章:
#18rt-HOP 检举对象:MlNl5566
21736
9/22 minibabu5566 □ [超干] 这麽晚还要出门!!!!
21737
1 9/22 HarukoAkagi □ [超干] 为啥不主动敲我
●21738
6 9/22 MlNl5566
□ [黑特] 死分身王
21739
1 9/22 commuter □ [超干] 乾 什麽Fast xp
21740
1 9/22
DoubleEggs □ [超干] 睡过头
作者 MlNl5566 (白雪米尼) 看板 Hate
标题 [黑特] 死分身王
时间 Mon Sep 22 19:20:4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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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举事由:
║13. 过分影射或直接攻击他板事务,可能因此将纷争带入黑特或揪众闹板之情形。 ║
║ ║
║ 违规之文章砍除,计入砍文违规乙次。板主可视文章严重程度给予劣退。 ║
║ ║
║定义:
║
║ 刻意挑衅者不论发文、回文或推文,比照板规4处理。
║
║ 执意要写出某板请尽量回避板名,即使已以代称称之仍可视情况砍文。
║
证据:内文:「从西斯到就可在到黑特」、「那个分身王在西斯发文」
^^^^ ^^^^ ^^^^
该员贴出各板之板名且无依规定加以回避,板名原文贴出。
║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 ║
║ 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 ║
║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 ║
║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 ║
该篇文章内文之连结:
http://0rz.tw/ac4QW
连结中有详细ID资料、IP、昵称、等个人详细资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 MlNl5566:我没指名道姓 请别对号入座 09/28 05:11
2F:推 MlNl5566:我也没po详细ID 我有遮盖 照片中何来个人详细资料了? 09/28 07:02
3F:→ s9405303:尚未遮盖前画面已存档。检举後偷偷改图遮盖。 09/28 07:23
4F:推 s9405303:(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板规三。 09/28 07:27
5F:推 meow0318:原文已删除 09/28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