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HatePicket
標題關於2551判決
時間Tue Sep 2 01:01:50 2008
版主明鑑
關於2551篇判決
版主要檢舉人發表自己的看法
本人為原檢舉人
在此發表看法如下:
1.匿名檢舉版匿名功能本為避免被檢舉者挾怨報復的一種措施,
故而無法接受要檢舉者用推文的方式暴露檢舉者身分.
2.za755029該名版友多次在他人文章出言不遜,之前也被人檢舉
過,但四位版主均視而不見,等到系統將文章刪除之後再來個
死無對證,不免有偏袒之嫌.由多此檢舉紀錄看來,此人已是累
犯,甚至於在檢舉文推文答辯時用情緒化的口吻企圖和檢舉者
吵架,調侃等等,這已非對檢舉內容作答辯.此人惡性素著,版
主卻逾時不處理,讓人深感不解.
3.版主所言"檢舉乃挾怨報復",個人無法認同.依版規本來挑釁言
語就有違反規定,倘若與其有任何嫌隙者看到該名版友之文章
都不能檢舉,那麼和那些所謂"討噓文"的作者有嫌隙者是否均不
可檢舉?那麼討噓文是否永遠都沒人檢舉?就事論事,該文確實違
反版規無虞!
4.本人並非發文者,乃以旁觀者角度看待這整件事情.版務風氣本來
就應維持.因此檢舉文之存在乃為此而生.
以上為本人意見
希望版主可以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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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badken:請勿匿名 請用真實id 謝謝 09/02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