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arnLong (學長)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egMxz0F zeuswell 政黑3-1
時間Sat Aug 23 16:28:02 2025
一、檢舉人ID:
LearnLong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egMxz0F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55934461.A.00F.html
1F:推 zeuswell: 怎麼有人不要臉的代表政黑啊
1. 指涉
縱觀全篇,只有原PO暨4樓的我提到「政黑」
按照此屆眾多判例足以認為zeuswell此句指涉的是我。
2. 用語
https://reurl.cc/pYYKgx
主 文
賴如杏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不採被告賴如杏辯解之理由,除引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
載(如附件)外,並就犯罪事實欄一第2行「機車停放在其住處門口而妨害其出入」更正
為「停放在其住處門口而妨害其出入」,同欄一第6行『辱罵董遠薇「不要臉」』補充為
『多次辱罵董遠薇「不要臉」等語』;證據部分補充「影像截圖(見警卷第9頁上方、第
9-1頁)、勘驗筆錄(見本院卷第13頁)」。
https://reurl.cc/mYYkqW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捌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事實及理由
…
雖係針對原告處理楊愛媛遺產事宜所為之評論,但已間接表示原告「無恥」、「不要臉」
,此等用語於社會普遍的觀念中均具有負面、攻擊與貶抑之意涵,難認屬於合理評論之範
圍,應構成對原告名譽權之侵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45.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55937685.A.B6E.html
2F:→ zeuswell: 萌典》不要臉=不知羞恥。 08/23 17:43
3F:→ zeuswell: 去找個單講不要臉的判決書出來看看好不好,你找的案裡, 08/23 17:43
4F:→ zeuswell: 這個應該是最「輕微」的吧? 08/23 17:43
5F:→ zeuswell: 唉,上次我案子有判決書也被你們板主說未達啊,我倒是 08/23 17:43
6F:→ zeuswell: 希望他們判違規啦 08/23 17:43
7F:→ zeuswell: 不過我想了想,反正判違規、未達最後都馬是板規解釋權、 08/23 17:57
8F:→ zeuswell: 板主我說了算。 08/23 17:57
9F:→ zeuswell: 我好像也沒什麼可以用得上就是了www 08/23 17:57
10F:→ LearnLong: 但凡你看一下判決書也不至於在這裡裝 08/23 18:12
11F:推 zeuswell: 有什麼好看的XD誰會跟你心眼一樣小啊 08/23 18:34
12F:→ zeuswell: 好幾個都被我放了,就綠色的才會這樣啊 08/23 18:35
13F:→ zeuswell: 我如果要裝,我會拿第三章的某一條出來答辯,才不會跟你 08/23 18:35
14F:→ zeuswell: 吵用語咧 08/23 18:35
15F:→ zeuswell: 有人當初跟我吵為什麼在判決書上的字就判違規,後來我 08/23 18:39
16F:→ zeuswell: 聽勸了跟3R硬是撐著不要全判。我就等著看後續而已,才30 08/23 18:39
17F:→ zeuswell: 幾天而已,我有素材用就好了 08/23 18:39
18F:→ LearnLong: 你ok我ok阿。對造對於指涉跟用語都不爭執了,可以簡易 08/23 19:13
19F:→ LearnLong: 判決了 08/23 19:13
20F:→ zeuswell: 懶得跟你爭指涉本來就是你ok我ok,這裡板主說了算,板主 08/23 19:21
21F:→ zeuswell: 如果ok,以後別又每案視情節就好,大家ok。 08/23 19:21
22F:→ zeuswell: 任何時候任何人跑出來代表政黑是真的蠻不要臉的 08/23 19:21
23F:→ LearnLong: 原來你也知道阿,那還有德治 XDD 08/23 19:26
24F:推 zeuswell: 你是真沒得救了 08/23 19:34
25F:→ zeuswell: XD好了 08/23 19:35
26F:→ LearnLong: 別阿 我最喜歡那種我推一行對方暴跳如雷好幾行的人 08/23 19:45
27F:推 zeuswell: 真的啊。搓個一下就唉唉叫整串的,你也是挺有自知之明 08/23 19:53
28F:→ zeuswell: 的 08/23 19:53
29F:→ LearnLong: 真的呀 還有那種被別人的判決戳到花20幾天上訴三四次的 08/23 20:48
30F:→ zeuswell: 推個文都能搓到小衛兵崩潰發文,正常申訴又怎麼了www 08/23 21:45
31F:→ LearnLong: 不知道耶 我明明是回答小衛兵的文 如果回文叫崩潰那發 08/23 23:07
32F:→ LearnLong: 文的不知道是不是大崩潰 ww 08/23 23:07
33F:→ freddy50301: 不要臉未達 08/23 23:27
34F:→ zeuswell: 如果最後判未達,你也可以繼續往上申訴,最後違規也沒差 08/24 08:47
35F:→ zeuswell: 。我們當初扛著死不完全照判決書判的時候我可是2-3天就 08/24 08:47
36F:→ zeuswell: 要收來跟我吵的信的捏 08/24 08:47
37F:推 zeuswell: 要不你也跟他們吵一下? 08/24 08:51
38F:→ freddy50301: 你不要在那邊543,你桶錯我,我從來沒在其他判決扯 08/26 11:47
39F:→ freddy50301: ,你每次都要扯其他的真的有夠煩的你知道嗎?回去看 08/26 11:47
40F:→ freddy50301: 你桶我的,甚至連指涉也不明確你還是桶了,你整天要 08/26 11:47
41F:→ freddy50301: 在那邊帶風向別人判決就是有政治眼光,怎麼看看你自 08/26 11:47
42F:→ freddy50301: 己,整天綠粉版主綠粉板主的在喊,當小組長的時候也 08/26 11:47
43F:→ freddy50301: 沒少喊過,卻覺得自己最公正,當小組長跟鄉民的宙斯 08/26 11:47
44F:→ freddy50301: 牆是不一樣的,我是看不太懂啦 08/26 11:47
45F:推 zeuswell: 當下是你是覺得錯,我照板規判而已,當時判違規的也不是 08/26 14:55
46F:→ zeuswell: 我一個,但你以前、現在只針對我一個,也是很怪啦 08/26 14:55
47F:→ zeuswell: 我只是想表達齁,有人說判決書有那就要判,那你們就判 08/26 15:11
48F:→ zeuswell: 啊 08/26 15:11
49F:→ LearnLong: 對阿,宙斯的低智商案他就是一口咬定判決書有就該桶 08/26 18:47
50F:→ LearnLong: 他當初因為這個鬧半天。我只是沒他那麼愛鬧而已 08/26 18:48
51F:→ zeuswell: 直接說人家智商低你可以喔?那誰可以接受誰智商低啊 08/26 23:33
52F:→ zeuswell: 我沒有接受只要判決書有就要判違規,是你前面推文說叫 08/26 23:36
53F:→ zeuswell: 我看判決書的,不然那案我本來也可以再申訴啊,大家一起 08/26 23:36
54F:→ zeuswell: 罵不是很好? 08/26 23:36
55F:→ zeuswell: 有人永遠記得自己那案是「我」判錯,都忘了是多數決, 08/26 23:38
56F:→ zeuswell: 都忘了我從頭到尾跟他說明都是拿板規。不像自己拿不在板 08/26 23:38
57F:→ zeuswell: 規外的隔空水桶來說明 08/26 23:38
58F:→ freddy50301: 我記得但我不像你整天在說,根本沒關係的也在說,我 08/27 01:13
59F:→ freddy50301: 意思是什麼你不懂嗎? 08/27 01:13
60F:→ freddy50301: 因為3R不會像你整天糾正別人,我只是告訴你出包也不 08/27 01:16
61F:→ freddy50301: 是沒有,也沒有跟你計較什麼,我是不曉得你已經煩了 08/27 01:16
62F:→ freddy50301: 不知道多久了到底想幹嘛 08/27 01:16
63F:→ freddy50301: 得饒人處且饒人,你連做人的道理都不懂嗎? 08/27 01:18
64F:推 Berotec: 本篇提供之高雄地院114年度簡字第1673號為有罪判決 08/27 09:37
65F:→ Berotec: 惟經查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上易字第824號 08/27 09:38
66F:→ Berotec: 亦有對於不要臉一詞是否該當公然侮辱要件有不同結果判罰 08/27 09:38
67F:→ Berotec: 不要臉一詞本身可能構成違規 惟原文之指涉語帶隱晦 08/27 09:39
68F:→ Berotec: 個人認為未達 08/27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