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_Picket 板


LINE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30217 第二章 5.C、D 5.「Live」、「新聞」、「轉錄」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aW4VFyk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86128591.A.F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81408 7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蚵仔圖還tag.AIT,怕。 ┌─────────────────────────────────────┐ │ 文章代碼(AID): #1aW2SqZ2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Rrrxddd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86120244.A.8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81351 5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Rrrxddd帶頭嗆葛婆 共兩篇文章 首先,本案行為人應無以下公告之適用。 □ [公告] 2-4-g 及 2-5-d l 七天宣導期 此公告是針對新修改部分之宣導, 也就是針對「舊文」及「回文」也納入該條規範部分 其餘依版規五、4規定,適用舊版規處置 4.板主群發布新板規後需有7天宣導期,且須置底於板上。 (七天宣導期間,違反新板規應公告提醒不處分,舊板規違規依照舊板規處置) 於本案例中,行為人所張轉錄貼者為發文日期6/7之文章, 並非3日以上之「舊文」,也非「回文」 即使於20230217 版本之版規下,亦構成違規之行為(詳後述) 關於違規行為之說明: 1.全文轉錄FB站外來源,且並非新版規才加入規範的「回文」, 但規避並未使用「轉錄」之分類(違反第二章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2.針對該轉錄文章,並未附上外站連結(違反第二章5.C) 應附之連結如下: https://upto.site/10a29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應適用之罰則如下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天)處之。 以上,請版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26.4.11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86136003.A.D69.html
1F:推 zeuswell: 以被檢舉人身分說明:文字內容才受規範 06/07 19:14
2F:推 zeuswell: 其餘交給其他板主判決 06/07 19:15
3F:→ rhino0314: 所以可以用截圖來規避囉 06/07 19:15
4F:→ rhino0314: 請其他版主說明版規是否如此適用 06/07 19:15
補充說明檢舉意旨,請版主一併判明: 該版規是規定「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 並未限定以「文字」方式轉錄該內容才適用該版規 因為「圖片」一樣是轉錄他方內容之形式,且亦構成發文之一部分 依版規一.3規定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文章內容」視為發文本體,應遵守版規 行為人所張貼之連結既然為文章內容之一部分,自然有版規之適用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從此規定也可清楚得知,圖片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依前開一.3之規定,自應遵守版規 因此,圖片不該構成除外適用,此屬解釋上當然之理(並不是加嚴) 否則不啻於鼓勵版友以截圖之方式規避該版規之適用 舉例而言,可以透過將文字內容轉為圖片之方式謾罵版友? 顯然不合理,顯見版規並未排除內文轉錄的圖片 如果不是如此解釋,則請版主公告說明 文章內所張貼之圖片,不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可不適用版規,以利大家遵循
5F:→ zeuswell: 至少是這幾年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截圖方式難以規範,若要 06/07 19:22
6F:→ zeuswell: 強制規定,只怕板面發文會趨向不自由,某種方面是給板 06/07 19:22
7F:→ zeuswell: 友方便。 06/07 19:22
8F:→ zeuswell: 如果越來越多人對這部分有意見,行,那也可以修改規定, 06/07 19:22
9F:→ zeuswell: 我不反對加嚴。 06/07 19:22
10F:→ rhino0314: 已追加闡明檢舉意旨,目前無補充意見 06/07 19:24
11F:→ Rrrxddd: 如果沒有複製原文 我覺得截圖 已經是最鬆的討論方式 06/07 20:09
請問一下 5.「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b.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如果先用新聞、轉錄等達到發文上限 接著第4篇用「全文截圖」的方式轉錄 這樣有沒有規避及違反5.b? 是不是可以比照您所說的「最寬鬆討論方式」 達到1天實質發5篇新聞或轉錄類文章之目的? 請注意,本案行為人是全文截圖,實質上就是轉貼完整文章 不是只有節錄標題或部分想討論的文字喔 另請版主回答 為何截圖內容不屬於「文章內容」? 依照前面援引的版規規定,都可看出來「文章內容」包含「截圖」 那麼為何可以用截圖的方式規避原本應受之規範? 請版主具體說明,文章中所貼的截圖不屬於「文章內容」之依據 為何可以不適用版規一.3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28:02
12F:→ zeuswell: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 06/07 20:33
13F:→ zeuswell: 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06/07 20:33
14F:→ zeuswell: 如果有對應須遵守的內容會各章細項寫出來,目前第二章 06/07 20:33
15F:→ zeuswell: 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任何截圖相關 06/07 20:33
16F:→ zeuswell: 當然你若要說有人以截圖方式罵人、或是違反第四章內容 06/07 20:35
17F:→ zeuswell: 那就另當別論 06/07 20:35
18F:推 zeuswell: 其實你這意見1-2年前我就講過了,但實際要制定規定跟板 06/07 20:37
19F:推 zeuswell: 務實作還有板風自由上會有窒礙 06/07 20:37
不是欸,這邊所謂的「截圖」 是你在文章內容裡貼的連結可以顯示的圖 當然是「文章內容」,所以不會獨立寫出來 因為他就是「文章內容」的一部分 如果圖不是文章內容,下面的規定就不會這樣定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照你的邏輯,如果圖片不屬於文章內容 那這個「文章內容有...圖片,應刪除」要怎麼解釋? 請問PTT有除了像你這樣貼連結以外附加圖片的方法? 至於你所說的,先前你的意見 是人家在心得下截圖,跟你直接把截圖作為轉錄的方式又不一樣 並且在最新版規下,並不會有版風自由的問題 因為「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也就是你要用討論或其他標題 就不能以任何形式轉錄全文 但你是用「討論」的標題去發全文耶
20F:→ zeuswell: 當時作為同樣內容的「檢舉人」,我沒有繼續往上申訴,如 06/07 20:38
21F:→ zeuswell: 果你認為這很重要,我也不介意有人申訴 06/07 20:38
22F:→ zeuswell: 板主身份回你2-5問題:不會列入新聞轉錄額度 06/07 20:39
已經補充回應在上面 其實重點就是,在文章裡面貼連結 那個連結當然是「文章內容」 你要說連結的圖片不是文章內容 那請跟我說版規依據是什麼?
23F:→ zeuswell: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此處 06/07 20:48
24F:→ zeuswell: 的規範外形式,指的是新聞、轉錄分類以外。 06/07 20:48
「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分類」是指新聞、轉錄分類 至於「其他分類」當然是指新聞、轉錄以外分類(例如你用的討論) 下面一句「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你說的沒錯,是新聞、轉錄以外分類 依照最新的規定,你如果要用其他分類發新聞或外站文章 就「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所以沒錯阿,你的問題不就在於你用討論 但是卻又節錄全文,然後去規避2.d
25F:→ zeuswell: 本案身為板主又身為檢舉人,我想我不好說太多。但板規 06/07 20:50
26F:→ zeuswell: 制訂權是板主的,當初寫板規時設定的情況是什麼我想我 06/07 20:50
27F:→ zeuswell: 們都很清楚 06/07 20:50
28F:→ zeuswell: 我個人就此打住,剩下就給其他板主認定,若最後雙方對 06/07 20:52
29F:→ zeuswell: 案件結果有疑問也都可以申訴 06/07 20:52
感謝你的說明,但重點不在你寫的時候設定什麼情況 而是版規文字就是這樣規定 文章內容裡面貼的連結(無論是網站連結或是圖片連結) 當然就是「文章內容」 從來沒有一條版規說你貼的連結不構成文章內容 如果是文章內容,就有版規的適用 你覺得特定情形應該排除,那就寫清楚
30F:→ zeuswell: 補充20:48的推文:所以我說只有文字受規範,一直以來都 06/07 20:54
31F:→ zeuswell: 是 06/07 20:54
那爭點就很清楚了 文章內容裡出現的圖片連結為何不受規範? 從哪一條規定可以看出來不受規範? 是不是允許透過張貼圖片連結的方式規避版規? 請版主們就此解釋適用議題具體回答 如果您們認為文章裡的圖片連結 可以在特定的情形下不適用版規 例如每日轉錄、新聞文章數量的限制 以及轉錄標題形式的限制等等 請公告讓大家了解 告訴大家有此突破版規的方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58:50
32F:推 Scion: 用圖片取代轉錄的作法,目前板規的確沒有具體規範,實務上 06/10 14:27
33F:→ Scion: 也難以管理,是為灰色地帶,目前以不處罰為原則,但僅限於 06/10 14:28
34F:→ Scion: 轉錄限額相關部分 06/10 14:28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iOS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