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aW4VFyk zeuswell 版規二.5.C、D
時間Wed Jun 7 19:06:40 2023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30217
第二章 5.C、D
5.「Live」、「新聞」、「轉錄」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aW4VFyk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86128591.A.F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81408 7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蚵仔圖還tag.AIT,怕。
┌─────────────────────────────────────┐
│ 文章代碼(AID):
#1aW2SqZ2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Rrrxddd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86120244.A.8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81351 5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Rrrxddd帶頭嗆葛婆
共兩篇文章
首先,本案行為人應無以下公告之適用。
□ [公告] 2-4-g 及 2-5-d l 七天宣導期
此公告是針對新修改部分之宣導,
也就是針對「舊文」及「回文」也納入該條規範部分
其餘依版規五、4規定,適用舊版規處置
4.板主群發布新板規後需有
7天宣導期,且須置底於板上。
(七天宣導期間,違反新板規應公告提醒不處分,舊板規違規依照舊板規處置)
於本案例中,行為人所張轉錄貼者為發文日期6/7之文章,
並非3日以上之「舊文」,也非「回文」
即使於20230217 版本之版規下,亦構成違規之行為(詳後述)
關於違規行為之說明:
1.全文轉錄FB站外來源,且並非新版規才加入規範的「回文」,
但規避並未使用「轉錄」之分類(違反第二章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2.針對該轉錄文章,並未附上外站連結(違反第二章5.C)
應附之連結如下:
https://upto.site/10a29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應適用之罰則如下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天)處之。
以上,請版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26.4.11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86136003.A.D69.html
1F:推 zeuswell: 以被檢舉人身分說明:文字內容才受規範 06/07 19:14
2F:推 zeuswell: 其餘交給其他板主判決 06/07 19:15
3F:→ rhino0314: 所以可以用截圖來規避囉 06/07 19:15
4F:→ rhino0314: 請其他版主說明版規是否如此適用 06/07 19:15
補充說明檢舉意旨,請版主一併判明:
該版規是規定「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
並未限定以「文字」方式轉錄該內容才適用該版規
因為「圖片」一樣是轉錄他方內容之形式,且亦構成發文之一部分
依版規一.3規定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文章內容」視為發文本體,應遵守版規
行為人所張貼之連結既然為文章內容之一部分,自然有版規之適用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從此規定也可清楚得知,圖片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依前開一.3之規定,自應遵守版規
因此,圖片不該構成除外適用,此屬解釋上當然之理(並不是加嚴)
否則不啻於鼓勵版友以截圖之方式規避該版規之適用
舉例而言,可以透過將文字內容轉為圖片之方式謾罵版友?
顯然不合理,顯見版規並未排除內文轉錄的圖片
如果不是如此解釋,則請版主公告說明
文章內所張貼之圖片,不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可不適用版規,以利大家遵循
5F:→ zeuswell: 至少是這幾年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截圖方式難以規範,若要 06/07 19:22
6F:→ zeuswell: 強制規定,只怕板面發文會趨向不自由,某種方面是給板 06/07 19:22
7F:→ zeuswell: 友方便。 06/07 19:22
8F:→ zeuswell: 如果越來越多人對這部分有意見,行,那也可以修改規定, 06/07 19:22
9F:→ zeuswell: 我不反對加嚴。 06/07 19:22
10F:→ rhino0314: 已追加闡明檢舉意旨,目前無補充意見 06/07 19:24
11F:→ Rrrxddd: 如果沒有複製原文 我覺得截圖 已經是最鬆的討論方式 06/07 20:09
請問一下
5.「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b.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如果先用新聞、轉錄等達到發文上限
接著第4篇用「全文截圖」的方式轉錄
這樣有沒有規避及違反5.b?
是不是可以比照您所說的「最寬鬆討論方式」
達到1天實質發5篇新聞或轉錄類文章之目的?
請注意,本案行為人是全文截圖,實質上就是轉貼完整文章
不是只有節錄標題或部分想討論的文字喔
另請版主回答
為何截圖內容不屬於「文章內容」?
依照前面援引的版規規定,都可看出來「文章內容」包含「截圖」
那麼為何可以用截圖的方式規避原本應受之規範?
請版主具體說明,文章中所貼的截圖不屬於「文章內容」之依據
為何可以不適用版規一.3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28:02
12F:→ zeuswell: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 06/07 20:33
13F:→ zeuswell: 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06/07 20:33
14F:→ zeuswell: 如果有對應須遵守的內容會各章細項寫出來,目前第二章 06/07 20:33
15F:→ zeuswell: 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任何截圖相關 06/07 20:33
16F:→ zeuswell: 當然你若要說有人以截圖方式罵人、或是違反第四章內容 06/07 20:35
17F:→ zeuswell: 那就另當別論 06/07 20:35
18F:推 zeuswell: 其實你這意見1-2年前我就講過了,但實際要制定規定跟板 06/07 20:37
19F:推 zeuswell: 務實作還有板風自由上會有窒礙 06/07 20:37
不是欸,這邊所謂的「截圖」
是你在文章內容裡貼的連結可以顯示的圖
當然是「文章內容」,所以不會獨立寫出來
因為他就是「文章內容」的一部分
如果圖不是文章內容,下面的規定就不會這樣定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照你的邏輯,如果圖片不屬於文章內容
那這個「文章內容有...圖片,應刪除」要怎麼解釋?
請問PTT有除了像你這樣貼連結以外附加圖片的方法?
至於你所說的,先前你的意見
是人家在心得下截圖,跟你直接把截圖作為轉錄的方式又不一樣
並且在最新版規下,並不會有版風自由的問題
因為「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
/回文偷渡。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也就是你要用討論或其他標題
就不能以任何形式轉錄全文
但你是用「討論」的標題去發全文耶
20F:→ zeuswell: 當時作為同樣內容的「檢舉人」,我沒有繼續往上申訴,如 06/07 20:38
21F:→ zeuswell: 果你認為這很重要,我也不介意有人申訴 06/07 20:38
22F:→ zeuswell: 板主身份回你2-5問題:不會列入新聞轉錄額度 06/07 20:39
已經補充回應在上面
其實重點就是,在文章裡面貼連結
那個連結當然是「文章內容」
你要說連結的圖片不是文章內容
那請跟我說版規依據是什麼?
23F:→ zeuswell: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此處 06/07 20:48
24F:→ zeuswell: 的規範外形式,指的是新聞、轉錄分類以外。 06/07 20:48
「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分類」是指新聞、轉錄分類
至於「其他分類」當然是指新聞、轉錄以外分類(例如你用的討論)
下面一句「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你說的沒錯,是新聞、轉錄以外分類
依照最新的規定,你如果要用其他分類發新聞或外站文章
就「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所以沒錯阿,你的問題不就在於你用討論
但是卻又節錄全文,然後去規避2.d
25F:→ zeuswell: 本案身為板主又身為檢舉人,我想我不好說太多。但板規 06/07 20:50
26F:→ zeuswell: 制訂權是板主的,當初寫板規時設定的情況是什麼我想我 06/07 20:50
27F:→ zeuswell: 們都很清楚 06/07 20:50
28F:→ zeuswell: 我個人就此打住,剩下就給其他板主認定,若最後雙方對 06/07 20:52
29F:→ zeuswell: 案件結果有疑問也都可以申訴 06/07 20:52
感謝你的說明,但重點不在你寫的時候設定什麼情況
而是版規文字就是這樣規定
文章內容裡面貼的連結(無論是網站連結或是圖片連結)
當然就是「文章內容」
從來沒有一條版規說你貼的連結不構成文章內容
如果是文章內容,就有版規的適用
你覺得特定情形應該排除,那就寫清楚
30F:→ zeuswell: 補充20:48的推文:所以我說只有文字受規範,一直以來都 06/07 20:54
31F:→ zeuswell: 是 06/07 20:54
那爭點就很清楚了
文章內容裡出現的圖片連結為何不受規範?
從哪一條規定可以看出來不受規範?
是不是允許透過張貼圖片連結的方式規避版規?
請版主們就此解釋適用議題具體回答
如果您們認為文章裡的圖片連結
可以在特定的情形下不適用版規
例如每日轉錄、新聞文章數量的限制
以及轉錄標題形式的限制等等
請公告讓大家了解
告訴大家有此突破版規的方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58:50
32F:推 Scion: 用圖片取代轉錄的作法,目前板規的確沒有具體規範,實務上 06/10 14:27
33F:→ Scion: 也難以管理,是為灰色地帶,目前以不處罰為原則,但僅限於 06/10 14:28
34F:→ Scion: 轉錄限額相關部分 06/1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