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2-9應禁超過3日以上刪文修正
時間Wed Sep 21 22:21:05 2022
9.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
資 等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水桶90天,推文刪除水桶180
天。 任一板主於接獲檢舉或巡查發現本項違規可直接執行違規處置,唯仍需公告於政黑
板
如題
上面每一個違規事項都偏嚴重嚴肅
怎麼可以讓文章存放在版上
刪除後就算不違規了?
舉例:
liam1984版主9/12號被人檢舉9/7號發文違規2-9、中間到9/20號都還在政黑推發文
然後幾個版主這中間也都有判案
雙方都有一大堆時間
可以修正文章或判決案件
為何這中間都跳過不做?
直到9/20的9:30幾分liam1984才修正文章內容
9/40幾分其他版主馬上就來判:
已修正,未達
2-9與其他第二章相比嚴重多了
結果放了快兩個禮拜才修正居然就沒事了?
然後修正後馬上就來判未達,難免會使人懷疑
這中間是不是因為身分是版主,所以有關係就沒關係?
查找過去2-9的檢舉案
除了4X的案子也是擺了7天才判
(版主稱被鎖文。所以沒辦法判)
其他有誰是放超過七天才判的??
故,以liam1984的案子為例
應該禁止本條超過特定時間刪除或修正不可以免責
那不然當初4X如果把人個資公布爽完後再刪除你們也會判未達?這不對吧?
而案子又是關乎某位版主
修正時間跟判決時間又極其相近
讓人懷疑其中的公正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96.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63770067.A.371.html
※ 編輯: zeuswell (110.30.96.121 臺灣), 09/21/2022 22:23:25
1F:推 amordelcor: 版主本來就該有點權力 你意見那麼多 下次當版主呀 09/21 22:25
2F:→ zeuswell: 你說的權力是包含雙標在內嗎? 09/21 22:33
3F:→ zeuswell: 不過本篇是建議2-9禁止修正刪除免責,對象是任何人,不 09/21 22:33
4F:→ zeuswell: 是在體恤版主喔 09/21 22:33
5F:→ zeuswell: 我要是版主,被人同樣檢舉這條,還這麼多天沒修正一定是 09/21 22:36
6F:→ zeuswell: 覺得自己沒錯啊,怎麼經過那麼多天修正後馬上其他人就 09/21 22:36
7F:→ zeuswell: 來判案了 09/21 22:36
8F:→ zeuswell: 反正懂的就懂 09/21 22:37
9F:推 luciffar: 感謝Z兄的建議 那個檢舉案我花了30分鐘以上編排文章 09/21 22:49
10F:→ luciffar: 等了好幾天遲遲沒有人審判 結果刪掉兩句話就未達 09/21 22:50
11F:→ luciffar: 真的浪費我的生命 我還有一件2-9要檢舉 就等壓到最後 09/21 22:51
12F:→ luciffar: 一天再來檢舉好了 09/21 22:51
13F:→ luciffar: rfvujm 我舉例的案子 一個隔天審 一個三天後8/25審 09/21 22:55
14F:推 JustSad: 一樓你講的輕巧,自己去數數歷屆板主投票,備取都難了。 09/21 22:56
15F:→ JustSad: 反正懂得就懂,大家都有眼睛看。 09/21 22:57
16F:→ luciffar: 對了 M文修改 這個技巧是版主專屬的 一般版眾應該沒有吧 09/21 22:57
17F:→ luciffar: 這樣玩 真的沒問題嗎 = = 09/21 22:58
19F:→ luciffar: 我提出一個假設 下次有版友犯錯私信給版主的話 09/21 23:12
20F:→ luciffar: 版主是否願意網開一面解M之類的讓版友修改內文? 09/21 23:13
21F:推 FoRTuNaTeR: 這在 kero2377 、 phoenixzero 、 Rrrxddd 版主執政時 09/22 00:17
22F:→ FoRTuNaTeR: 就這樣了啊,這是仁心德政啊,也是讓政黑相對比較言論 09/22 00:17
23F:→ FoRTuNaTeR: 自由的措施之一,前年三位版主還會先提醒政黑版眾注意 09/22 00:18
24F:→ FoRTuNaTeR: 看自己有沒有被檢舉的,給緩衝期讓發文者自行予以修正 09/22 00:19
25F:→ FoRTuNaTeR: 我覺得這樣很好啊,我當時補選時還提出更大膽防止大家 09/22 00:20
26F:→ FoRTuNaTeR: 不小心被水桶的政見咧,因我基本上是「不水桶主義者」 09/22 00:20
27F:→ FoRTuNaTeR: 而且果然很多人沒當過版主,被 M 的文照樣可以修改內文 09/22 00:22
28F:→ FoRTuNaTeR: 是被 S 的文才沒辦法修改內文,說實在巴哈姆特時代並無 09/22 00:22
29F:→ FoRTuNaTeR: S 這個選項,我在PTT也沒當過版主,這基本知識我都懂 09/22 00:23
30F:→ zeuswell: 不懂樓上在說什麼 09/22 00:24
31F:推 FoRTuNaTeR: 嚴格來講應該說被 ! 才沒辦法修文,被 S 好像還是可修 09/22 00:27
32F:→ FoRTuNaTeR: 就說你沒當過版主,你當過版主自然就曉得了啦,加油! 09/22 00:28
33F:→ zeuswell: 沒當過版主也知道ms差別,我不懂的是你是想表達什麼 09/22 00:29
34F:推 FoRTuNaTeR: 我想表達有很多方法可以不「入人於桶」,看版主的作風 09/22 00:30
35F:推 luciffar: 我意思就是可以給rfvujm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樣嗎 XD 09/22 00:35
36F:→ luciffar: 他被捅了好幾百天 有夠慘的 09/22 00:36
37F:推 icrose: 一會刪文也要被處理,一會檢舉完修文就沒事 09/22 00:53
38F:→ icrose: 真的不演了,隨心所欲。呵呵 09/22 00:53
39F:推 larusa: l板主那一案就是板主群瀆職啊 09/22 21:34
40F:→ zeuswell: 不過有人說當版主本來就該有這權力,但當過版主的版友一 09/22 22:00
41F:→ zeuswell: 堆,有人會這麼不避嫌搞這麼明顯的嗎 09/22 22:00
42F:推 larusa: luciffar板友應該會上訴組務吧 09/22 22:54
43F:推 luciffar: 唉 要申訴也要有法源依據啊 這樣玩我不曉得怎麼申訴 09/22 23:25
44F:→ luciffar: 有什麼想法可以申訴成功的 大家討論看看吧 09/22 23:25
45F:→ zeuswell: larusa你上次申訴打的落落長最後還不是也沒在往上申訴… 09/23 00:14
46F:→ zeuswell: 害我還期待了一下 09/23 00:14
47F:→ zeuswell: 不過現在這樣判,包含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 09/23 00:16
48F:→ zeuswell: 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 等內容或連 09/23 00:16
49F:→ zeuswell: 結。以後只要自刪都不能判罰喔? 09/23 00:16
50F:→ zeuswell: 發一篇文關乎色情2個禮拜,最後自刪居然就連審都不用審 09/23 00:17
51F:→ zeuswell: 了 09/23 00:17
52F:→ zeuswell: 不要說我又想鑽漏洞了,但這作法就是告訴我有漏洞 09/23 00:17
53F:推 luciffar: 這算是滅證 檢察官不起訴?反正那篇公告看過的人也很多了 09/23 00:31
54F:→ luciffar: 舊圖我也截圖留著了 到時候拿給小組長看吧 09/23 00:32
55F:推 FoRTuNaTeR: 所以早就說該司法審判的直接走司法審判就好了 09/23 00:52
56F:→ FoRTuNaTeR: 版規或版主要判定,有時候裁量空間很大,不容易定奪 09/23 00:52
57F:推 luciffar: 2-9這案我可以申訴了嗎?還是要等另一位版主也判決? 09/23 13:10
58F:→ zeuswell: 可以申訴了,申訴的話只有剩下兩個版主要審 09/23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