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小組長對板規1-1的意見
時間Tue Mar 29 04:23:02 2022
※ 引述 《AskWhat》 之銘言:
: arsonlolita 你的邏輯有點問題....
: 一、
: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中所定義
: 的看板違規有八個。
: 而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版主有20個權限,其中「看板
: 文章管理權」賦予版主有權判定(認定、定義)何謂不當文章(
: 違規文章)。
: 但版主應該先以站規賦予他的「制定板規權」,先將不當文章規
: 定在版規內,再依版規處分不當文章。
:
: 而不是在沒有版規的情況下,看到違法的、違站規的、違公約的
: 文章,就說這是不當文章。
: 二、
: 前述站規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義的看板違規,可以說是站規層級的
: ,理論上,版規不能與它衝突,但由站規來定義看板違規,似乎
: 又牴觸另一個站規所賦予版主的「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
: 規權」。
: 為避免互相衝突,應由版主使用「制定板規權」將這幾個站規層
: 級的看板違規規範到版規內。
邏輯沒有問題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
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很明顯的你刻意略過後面第七條
(七)
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
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意思是,1-6是板規中必須存在,板規不足處,由站規補足。其他規定則屬於第七條,其他
補充的規範才是你所說的,必須要板主制定才能生效。
更不會因為你另外設置其他相關板規
,例如要比照法院判定,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這條就無
效了。
在板規不足處,違反1-6條站規,經檢舉版主必須判定有無違規。
相關法源在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
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
版主提出。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
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什麼情況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
並沒有你或是小組長說的情況,說:
喔,因為版主沒有制定,或是一定要有版主制定板規,即使違反
明訂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版主可以不受理,除非是站規、板規沒有訂。
反倒是,在沒有板主、小組長的看板,依然可以由站方認定
第九條(無管理者時之認定權人)
關於前項之認定,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由小組長認定之。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
由本站認定之。
總結,
我對於站規的理解是:看板違規行為1-6是站方的天條,不因板規有無設置而不存在、甚至
無法檢舉,站規明顯賦予使用者法源及檢舉權利。
Ptt使用者條款亦寫明
https://webptt.com/m.aspx?n=/index.ua.html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
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
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
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
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章。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不會因為板規沒訂,具有攻擊性言論就沒違規,這在站規早有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48498984.A.351.html
1F:推 AskWhat: 邏輯沒有問題? 03/29 10:15
2F:→ AskWhat: 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就算違規好了.... 03/29 10:15
3F:→ AskWhat: 在版規沒有納管的情況下,怎麼處分? 03/29 10:15
4F:→ AskWhat: 是水桶一百年?還是簡單警告?又或者刪刪文就好? 03/29 10:16
5F:→ AskWhat: 03/29 10:16
6F:→ AskWhat: 站規雖然說是這是看板違規,可沒有規定怎麼處分.... 03/29 10:16
7F:→ AskWhat: 但在沒有版規的規範下.... 03/29 10:17
8F:→ AskWhat: 退一萬步講好了,違規了又怎樣? 03/29 10:17
9F:→ AskWhat: 03/29 10:17
10F:→ AskWhat: 站規沒規定違規要怎麼處分,版規也沒規定,那怎麼處理? 03/29 10:17
11F:→ AskWhat: 無法處理的違規,還有邏輯? 03/29 10:18
12F:→ AskWhat: 03/29 10:18
13F:→ AskWhat: 以本案來講,如果不是用政黑版規一-1來羅織入罪,你連檢 03/29 10:20
14F:→ AskWhat: 舉都無法檢舉,一個看板違規,在沒有相關版規的規範下, 03/29 10:20
15F:→ AskWhat: 違規但無法檢舉;違規但沒有處分,這是你要的邏輯? 03/29 10:21
16F:→ AskWhat: 03/29 10:21
17F:推 AskWhat: 相同的邏輯,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六-二 中所 03/29 10:39
18F:→ AskWhat: 定義的其他違規行為態樣,站方同樣得成立 Violation版、 03/29 10:39
19F:→ AskWhat: Board-Police版、ID_Multi版,並在各版明訂相關站規的執 03/29 10:39
20F:→ AskWhat: 行規定(違規定義、處分、怎麼檢舉....等)。 03/29 10:40
21F:→ AskWhat: 03/29 10:40
22F:→ AskWhat: 沒有這樣做的話,就算違反 六-二 各條規定,那又怎樣? 03/29 10:40
23F:→ AskWhat: 怎麼檢舉?怎麼處分? 03/29 10:40
24F:→ AskWhat: 03/29 10:40
25F:→ AskWhat: 最後再問你一次,無法處理的違規,這是你要的邏輯? 03/29 10:40
26F:→ AskWhat: 03/29 10:40
27F:→ arsonlolita: 板主怎麼處份,板主自行判斷,但絕不是什麼裝死不能處 03/29 10:47
28F:→ arsonlolita: 理 03/29 10:47
29F:推 AskWhat: 版規規定的處分是刪文,就只能刪文,規定水桶就是水桶, 03/29 10:47
30F:→ AskWhat: 版主如何自行判斷? 03/29 10:48
31F:→ AskWhat: 難道版規規定沒有處分,版主可以自行判斷水桶他一百年? 03/29 10:48
32F:→ AskWhat: 03/29 10:48
要怎麼處分由板主自行判斷,到底有什麼困難,
比例原則板主不能自行判斷嗎?口頭警告也可以,馬上生罰則也可以,
不需要說一動才能做一動,板主程度上即代表站方,
但絕不是現在這樣,直接違反站規賦予的檢舉權。
站規說可以檢舉,站規說板主要判斷,有沒有違規是其次,
擺著爛的作法,這樣是完全違規的。
站規第一條
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請問現在的作法有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嗎?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一條(規則目的及本站範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包含批踢踢(ptt.cc),批踢踢兔(ptt2.cc)及批踢踢參
(ptt3.cc)等三個分站(以下簡稱本站),
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第四條(本站代表人)
本規則中關於本站之權力,由本站法務群組所屬看板之板主,分別就各法務看板管理
事項,代表本站行之。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https://webptt.com/m.aspx?n=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 編輯: arsonlolita (1.160.49.24 臺灣), 03/29/2022 11:10:53
33F:推 AskWhat: 所以,我才說版主要管理這個違規,必須先修版規,將其納 03/29 11:20
34F:→ AskWhat: 管後,才能依版規執行。 03/29 11:21
35F:→ AskWhat: 而你的邏輯卻是站規有規定這是違規就好,版主不用定版規 03/29 11:21
36F:→ AskWhat: 來規範,至於站規、版規都沒規定怎麼處分也沒關係,版主 03/29 11:22
37F:→ AskWhat: 自行判斷就好。 03/29 11:22
板主可以自行規範,怎麼處分有個比例原則,不是怎麼處分也沒關係,
到底是哪一行我有這樣寫,你理解錯我的中文意思。
38F:→ AskWhat: 我沒理解錯你的中文意思吧? 03/29 11:22
※ 編輯: arsonlolita (1.160.49.24 臺灣), 03/29/2022 11:29:12
39F:→ zeuswell: 在這版不能這樣吧,大娜娜說要處分是需要制定版規處分, 03/29 12:02
40F:→ zeuswell: 你只單純講違反1-1要版主靠自己心證給處分,一定被申訴 03/29 12:02
41F:→ zeuswell: 到吃警告 03/29 12:02
42F:推 AskWhat: 再問一下,版主自行規範 跟 我說的修訂版規,有何不同? 03/29 12:43
43F:→ AskWhat: 版主自行規範要不要修改版規? 03/29 12:43
44F:→ AskWhat: 站規說違規,版規沒有規範,要不要修改版規? 03/29 12:44
45F:→ arsonlolita: 檢舉是使用者的權利,板主要判決是責任,要怎麼判, 03/29 14:51
46F:→ arsonlolita: 板主要自己決定,你要直接口頭警告或刪文,或是一周 03/29 14:51
47F:→ arsonlolita: 內修法,這真的無所謂,但不可以是裝死不受理。 03/29 14:51
48F:推 AskWhat: 你找到的站規,有說違反這條看板違規,版主就可以給違規 03/29 18:30
49F:→ AskWhat: 者警告嗎?有說可以刪文嗎? 03/29 18:30
50F:→ AskWhat: 版主憑什麼給予違規者直接口頭警告或刪文? 03/29 18:31
51F:→ AskWhat: 版主若可以在沒有站規、版規有規定的處分下任意處分,那 03/29 18:32
52F:→ AskWhat: 版主為什麼不可以給違規者10年水桶?順便再加退文一百篇 03/29 18:33
53F:→ AskWhat: ?你還可以去版務站長那邊檢舉,要版務站長自行規範,把 03/29 18:34
54F:→ AskWhat: 違規者砍帳號?反正他違規了嘛!反正版主可以自己決定嘛 03/29 18:35
55F:→ AskWhat: !大家想怎麼處分就怎麼處分,只要違規,就可以任意處分! 03/29 18:35
56F:→ arsonlolita: 本來板主就可以自己決定 比例原則都不懂真的沒什麼好 03/30 10:29
57F:→ arsonlolita: 談 03/30 10:29
58F:→ arsonlolita: 事實上這篇是要申訴用的,你並不是我的對話對象, 03/30 10:30
59F:→ arsonlolita: 我想站務站長到時會出來講,慢慢等就好 03/30 10:30
60F:→ Xceberus: ptt是無主物啦 還什麼比例原則 有夠閒的好笑 03/30 11:08
61F:→ charles0939: 自己在八卦板雙標 03/30 11:59
62F:→ charles0939: 還敢來這指手畫腳?! 03/30 11:59
63F:→ zeuswell: 他在政檢發文討論版規版務、跟他在八卦的事情有什麼關係 03/30 13:06
64F:→ zeuswell: ?個人客觀認為這有引戰成分 03/30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