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残念な結果)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檢舉] #1W0OmDqF JamesSoong 板規2-5-c
時間Sun Jan 17 15:08:19 2021
小組長您好
關於本案有點意見想說
過往像此類用「討論」「部分節錄」複數新聞或轉錄內容,通常是判未達的
除非受檢舉者是兩篇以上新聞將內容全文貼上放在一篇「討論」等其他...或者「新聞」
分類中
才會判多篇新聞偷渡
不然只要受檢舉者有加上別於其所複製貼上的新聞或轉錄內容外的40字,都可視為一般討
論
若只是因為其內容有兩篇新聞或轉錄的部分內容而判定偷渡,可能會對版面的討論風氣有
所限制
但目前代管期間,判決皆尊重,僅為意見參考
雖然我不覺得我會選上,但如果是我裁決,應該是以未達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58.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10867301.A.BC2.html
※ 編輯: zeuswell (39.9.158.48 臺灣), 01/17/2021 15:13:21
1F:推 n6335097: 不要貼連結就沒偷渡問題了01/17 15:15
2F:→ n6335097: 板規文意就是如此01/17 15:16
3F:→ zeuswell: 有貼連結我也認為未達啊01/17 15:18
4F:→ zeuswell: 版規並無限制這個01/17 15:18
5F:推 n6335097: 只要沒有全文,那我少一字就不算偷渡了嗎?界線為何? 01/17 15:24
6F:→ zeuswell: 我曾經提出依照字數比例或段落計算,但前任幾位版主沒01/17 15:30
7F:→ zeuswell: 有回應。且其所貼上兩篇內容並非完全不相干,應可視為同01/17 15:30
8F:→ zeuswell: 性質討論,以此反推,那是否只要貼上複數新聞的小小一段01/17 15:30
9F:→ zeuswell: 加上新聞連結,都改視為偷渡?01/17 15:30
10F:→ zeuswell: 實際上版規並無明確限制,如果是我判決就不會多加限制, 01/17 15:32
11F:→ zeuswell: 過往版主判決也是如此,所以才有版友認為版風自由吧?01/17 15:32
12F:→ zeuswell: 不過我只是提出看法而已,判決我都尊重01/17 15:32
13F:推 n6335097: 那就等你選上改版規了,我認為現階段文字就是如此 01/17 15:36
14F:→ zeuswell: 你所引用的檢舉條例並無說只要加上連結跟一段新聞內容就01/17 15:39
15F:→ zeuswell: 會被視為整篇新聞,仔細看過版規跟其他條例也無此限制。01/17 15:39
16F:→ zeuswell: 如果此案是我選上後判決,依照版規我就是判未達,但如我01/17 15:39
17F:→ zeuswell: 所說,我確實想過限制這種模糊的方式偷渡部分內容01/17 15:39
※ 編輯: zeuswell (39.9.158.48 臺灣), 01/17/2021 15:39:54
18F:→ zeuswell: 不過我不會上啦XD,但如果選上後被以類似見解判罰,我 01/17 15:41
19F:→ zeuswell: 倒是會上訴就是了 01/17 15:41
20F:推 Bignana: 你說的有道理,版規不應拘束對照新聞組的討論 01/17 15:54
21F:推 Bignana: 對比AB組新聞可能是板友時常做的討論 01/17 15:55
22F:推 Bignana: 這樣確實有礙討論風氣,本案撤銷判決。 01/17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