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od (電蚊拍)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Neptunium #1TVw9q8Y 判決
時間Thu Sep 19 02:36:17 2019
一、申請人ID:skod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無!毋告勿理,吾竟誣罪!
標題文章代號係政黑主板…
三、要求重審理由
第七章 板主規範
6.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請問貴板主判我水桶,須待有人檢舉才生效,敢問檢舉敝人者何人?
雖貴板主特地強調板規7-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
然而超貼文章亦無刪除或退文之規定,根本與本案不符,到底所為何來?
貴板主還強調本人前次超貼違規,但係兩年前之遙,期間板主改選多次,
依慣例根本不列入前科,畢竟每屆板主修改板規大相逕庭所在多有,
所以本人此次縱有不察超貼文章,依板規亦只警告一次處置,更無需故無刪文之實,
徹查板史,本人從未有任何警告之紀錄!何來警告過後才水桶7日之適用?
古生代slcgboy早水桶伺候,本人早受罰殆盡,無涉新生代板規重定之警告再犯要件!
以上,煩請貴板主(群)完全依法行政,勿再枉法冤裁,徒增上級審之困擾與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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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oetze: 這篇有趣~~你強調"超貼文章亦無刪除或退文之規定" 09/19 09:50
2F:→ goetze: 但相對的,前科亦無消除的規定,怎不說? 09/19 09:51
3F:→ goetze: 依慣例根本不列入前科?哪來的慣例??說說看 09/19 09:52
4F:→ goetze: 版規又哪裡有寫了?這種"依慣例"法? 09/19 09:53
5F:→ goetze: 你一下子拿版規無規定說嘴,轉個頭又無視版規無規定 09/19 09:55
6F:→ goetze: 最後放大絕,依慣例????????哪來的慣例? 09/19 09:55
7F:→ goetze: 無涉新生代板規重定之警告再犯要件~無涉的規定在哪? 09/19 10:00
10F:推 Neptunium: 前科追訴依慣例可以追溯到2016或更久 09/19 23:54
11F:→ Skod: 重點是沒人檢舉吧?我完全看不懂板主舉的案例和本案關聯性? 09/20 23:32
12F:→ Skod: 反而政檢板規四之6,你是否主動水桶goetze? 09/20 23:34
13F:→ Skod: 沒人檢舉我,你水桶得很爽,然後你捨不得水桶goetze??? 09/20 23:35
14F:→ Skod: 政檢板沒有規定須有人檢舉才處分之條款吧? 09/20 23:41
15F:→ Neptunium: 意見:撤除水桶 09/22 17:56
就算經板主好心提點而有心人見獵心喜檢舉,亦無損於本申訴,
板規白紙黑字「警告一次後再犯水桶」,本人未曾因超貼被警告過,
而是直接水桶!所以這次應該交換成警告一次才合理!
因為所有板友都保障前兩次超貼行為,一次為警告,一次為水桶!
本人卻是兩次都水桶,公平嗎?要求板主完全依法規文字行政,不過分吧?
17F:→ Skod: 本人水桶都快期滿這篇連標記都沒有 煩請另二位板主儘速審理 09/22 19:36
18F:→ mark2165: 意見:撤除水桶,改由另一檢舉文辦理 09/22 21:45
19F:推 mark2165: 2017有因超貼而被水桶之紀錄 09/22 21:45
21F:→ Neptunium: 我們只是一直都是過去判例判決 09/22 21:57
22F:→ Skod: 所以我有因超貼而被警告一次之紀錄嗎?mark2165你逃躲避啥? 09/22 22:46
23F:→ Skod: mark2165板規怎麼寫,要我一字一句念給你聽嗎?因為太多國外 09/22 22:48
24F:→ Skod: ABC會聽會說中文,但看不懂中文呀!XD 我嚴重懷疑你這種人~ 09/22 22:49
25F:→ Skod: 不然到底躲啥啊?當人沒當過板主或站長?理虧的話有啥了不起 09/22 22:50
26F:→ Skod: 承認錯誤立即改正嘛!有何丟臉?最丟臉的就在那裡死皮賴嘴! 09/22 22:50
※ 編輯: Skod (1.160.82.160 臺灣), 09/22/2019 23:02:32
27F:→ Skod: 過去判例我就沒警告紀錄!別人判決與我何干?簡直見鬼! 09/22 23:12
28F:→ Skod: 然後你舉的判例也你的朝代同一批板主,到底想證明啥呀? 09/22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