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_Picket 板


LINE

因為kim版主說自己對於文章判斷困難 故本人整理一下oftisa和hellkitty往來的日程表 還有版主判決的時間 給kim參考 12/24 oftisa在政黑板發文 ┌─────────────────────────────────────┐ │ 文章代碼(AID): #1ONbVjZD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從納粹事件看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82577901.A.8C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5 Ptt幣 │ └─────────────────────────────────────┘ 12/25 oftisa遭Hellkitty檢舉戰外省族群被判水桶1月 ┌─────────────────────────────────────┐ │ 文章代碼(AID): #1ONwQR_X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NbVjZD oftisa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2663579.A.FE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12/31 Neptunium公告oftisa水桶一個月 ┌─────────────────────────────────────┐ │ 文章代碼(AID): #1OPfJCHn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oftisa 水桶一個?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83117772.A.47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 │ └─────────────────────────────────────┘ 12/31 oftisa在政檢版提出重審 ┌─────────────────────────────────────┐ │ 文章代碼(AID): #1OPwijTz (HateP_Picket) [ptt.cc] [重審] #1ONwQR_X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189037.A.77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這裡非常有爭議,我們看看推文版主如何改判(當時S版主還在水桶中)
1F:推 Neptunium: 意見:同意原po意見,支持改判 01/01 03:47
2F:推 slcgboy: 意見: 同意改判 01/01 04:36
3F:推 Neptunium: 由於以有兩版主支持改變判決,故宣布oftisa解除水桶。 01/02 21:44
4F:推 Neptunium: 結案 01/02 21:44
kim在本篇推文是之後1月8日的事情,顯然這種判決是不合規定的判決 slcgboy在水桶期間必須要先等kim和Neptunium判決有意見相左情況才可以出來 結果自己先跳出來了 然後Neptunium竟然違規喊結案,於1/2立即解除對oftisa的水桶 slcgboy是誰解除他水桶讓他行使判決的,實在可議 (kim: 本人先取消結案 本人意見仍是oftisa應被判處水桶 01/08 21:58) 但是看其實1/5 kim就有上版對於其他檢舉案表示意見 卻故意跳過爭議的這個重審案 有在等slcgboy 1/9出桶的感覺 1/8 kim先取消結案,但是三位版主沒人作取消結案將oftisa回復到水桶狀態的動作 1/2 oftisa被Neptunium版主解除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OQbebcV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oftisa 解除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83364901.A.99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 Ptt幣 │ └─────────────────────────────────────┘ 當然版主給oftisa走後門,本人說真的也懶得多說,對於上一篇oftisa要求重審 我也就算了,頂多抱怨一下,並沒有再提出重審。 等於是oftisa 12/31被水桶1個月 1月2日就被版主Neptunium解除水桶 (Neptunium和slcgboy違規判決解除水桶,沒等到1/8 kim版主表示意見) 但是oftisa很不開心,提出了下列檢舉文 1/3 oftisa檢舉hellkitty ┌─────────────────────────────────────┐ │ 文章代碼(AID): #1OQwv3bQ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QrB4xL HellK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451971.A.95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oftisa稱hellkitty三大罪狀 一、在他文章下面說他:不是戰省籍,就是戰南北 人身攻擊、侮辱、引戰 二、在他被水桶下面推文說:哈哈 開心 挑釁、引戰 三、質疑他重審案版主審理的問題 繼續追殺、攻擊、扭曲舊的議題.... 四、八卦版有人貼我2014放炸彈的新聞連結 希望板主能將HellKitty永久水桶 版主處理狀況 1/5 kim第一個發表意見 視為受理 (為何上面重審文要等到1/8才出來喊其他兩個版主判決不合規定,是在等1/9 s出桶?) 1/6 K和N判決無罪 1/9 K結案 1/4 hellkitty對於oftisa上面的第四點很不以為然,故對於oftisa提出檢舉 ┌─────────────────────────────────────┐ │ 文章代碼(AID): #1OREpfXT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Qwv3bQ oftis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533545.A.85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認為用八卦版文章提出事證和要求他人永久水桶這兩點違反政檢版規5-5 版主處理狀況 1/5 N版主受理 1/4 oftisa就已經發文答辯了(文章代碼(AID): #1ORFZhI0) 1/10 開始審理 1/12 K和N判決oftisa引用他版文章作為事證與要求版主對他人永久水桶沒有違規 到1/13 10:52現在尚未結案 1/4 hellkitty對於文章代碼(AID): #1ORFZhI0 有意見,故檢舉oftisa ┌─────────────────────────────────────┐ │ 文章代碼(AID): #1ORHIkpb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RFZhI0 oftisa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543726.A.CE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oftisa罵hellkitty 無恥的報復性檢舉 oftisa說道 我只是看到新北市山姓男子,HellKitty揚言放炸彈的新事證 山姓男子HellKitty就開始報復,擾亂版面,故意爛訴,帶風向,意圖影響板主判斷 hellkitty認為你可以認為他人是報復性檢舉,但是不可以罵人無恥 並且oftisa聲稱hellkitty有揚言放炸彈的新事證,並非事實 hellkitty從2014年學運立院炸彈事件後就沒有犯過同樣的錯誤,何來 新 事證?? 1/5 N版主受理 1/5 被檢舉人oftisa答辯 1/10 N版主宣布開始審理 1/11 K表達意見,我hellkitty承認放炸彈的事蹟 (我就不明白跟之前檢舉案關聯在哪?) K表達第二意見,k認為o罵我無恥是因為將他版和政黑板事務混為一談擾論判決 (這點我很不以為然,1/6你都不認為我擾亂判決了,現在有認為我因此被罵無恥 應該??況且又不是我把八卦版文章扯進來,八卦版貼我新聞連結也不是我本人, 那也是舊聞,哪來的新事證,把八卦版文章拿來混淆視聽的是oftisa不是我耶) 1/12 N和K搞河蟹,判oftisa罵人無恥和誹謗別人放炸彈有新事證無罪 結案 (還一副不爽就去地檢署提告的說法,告是會告,但是版主可以這樣亂判嗎??) 1/5 oftisa不爽再檢舉hellkitty兩篇 ┌─────────────────────────────────────┐ │ 文章代碼(AID): #1ORJIOlF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REpfXT HellK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551896.A.BC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一.檢舉hellkitty於文章代碼(AID): #1OREpfXT #1ONwQR_X對他濫訴 二.檢舉hellkitty 在他被水桶公告下面推文說哈哈,開心是挑釁 文章代碼(AID): #1OPfJCHn 三.檢舉hellkitty到oftisa文章引戰,說我檢舉他戰省籍 四.又說本人有重大前科(恐嚇緩起訴算是甚麼鬼重大前科阿),又引用八卦非相關人貼文 然後下面有發一篇檢舉內容幾乎一模一樣的 ┌─────────────────────────────────────┐ │ 文章代碼(AID): #1ORJwLbg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RHIkpb HellK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554453.A.96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版主群很好笑,一開始根本亂判 1/5 受理
5F:推 kim: 受理 HK已經在9:53推文 表示已開始抗辯01/05 22:55
6F:→ kim: 因此抗辯結束時間 訂為1/6的9:5301/05 22:56
1/6-1/7
7F:推 kim: 本人意見:HellKitty確實有濫訴之嫌,原因01/06 23:57
8F:→ kim: 不是在於H提出幾次檢舉 而是要求板主對O板友永久水桶 01/07 00:00
9F:→ kim: 這不符合原本板規的懲罰條文 01/07 00:00
10F:推 kim: 請N大表示意見 01/07 00:01
11F:推 Neptunium: 意見:違規,與K版主意見相同 01/07 02:13
k和n認為我濫訴行為是出於要求對O版友永久水桶,問題是我他媽的從來沒要求過這種事情 只好站內信跟kim溝通
12F:推 kim: 本人意見:改判未違規 我重新審視整串文章,根據前後文對照 01/07 18:11
13F:→ kim: 是o板友要求板主群,對H進行最重處分,而H板主對o的發言 01/07 18:12
14F:→ kim: 表示不滿 認為是o板友提出的要求是永久水桶 01/07 18:12
15F:→ kim: 因此 H並沒有對板主群提出將o永久水桶的處分 01/07 18:13
16F:→ kim: 所以本人意見是 未違規 請問N大是否有要調整判決? 01/07 18:14
17F:推 Neptunium: 由於版主群意見不同,將由第三版主提供意見 01/10 02:08
18F:推 slcgboy: 審理意見: 未違規 交回受理版主處理宣告 01/11 23:15
19F:推 kim: 那麼 本篇結案 01/11 23:17
大家留意一下kim版主1/7日說詞 kim: 是o板友要求板主群,對H進行最重處分..... 已經認為oftisa要求版主群對hellkitty進行最重處分(永久水桶) 1/7日00:00認定要求版主對版友永久水桶是濫訴 而 1/4 Hellkitty對於oftisa檢舉他要求版主對本人永久水桶是濫訴行為違反政檢版規5-5 kim版主卻於1/12判決沒有違規???=.= 1/12 kim自打臉自己1/7日的說法?? 然版規5-5不須等其他版主即可退文處置(當初我誤判檢舉kim也是直接被退文) 版主群對於這種自打臉的狀況如何解釋?? oftisa對於檢舉內容不斷重複兩篇,這樣難道不構成濫訴嗎?? oftisa要求版主對於hellkitty永久水桶,難道也不構成濫訴嗎?? hellkitty根本沒有要求版主對任何人永久水桶過, Oftisa卻說hellkitty竟然要求對使用者永久水桶,根本誹謗造謠,這樣還不構成濫訴??? 版主群自打臉,時間前後標準不一,明知道搞錯人了N又不肯改判決,是何居心?? 結論: 一、1/2 S版主違規,於水桶期間對於再議案先跳出來,在kim 1/8尚未出來前, N違規解除oftisa一個月的水桶 1/8 kim已經推文說依然是違規,應視作未解水桶 S和N仍置之不理(問題是K版主可以先做啊) 至今1/13 11:46 ┌─────────────────────────────────────┐ │ 文章代碼(AID): #1OPwijTz (HateP_Picket) [ptt.cc] [重審] #1ONwQR_X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189037.A.77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這篇重審文章仍然沒有合法翻案的決議 但是就是三個版主沒人先把oftisa丟回水桶,等決議後再解水桶 沒有合法決議之前解除水桶,根本就是給oftisa特權 二、從頭到尾討論串看下來 oftisa檢舉同樣的事情,相同內容的檢舉文章重複三次.......版規5-5退文2篇 又要求版主對hellkitty永久水桶 板規5-5退文1篇 還汙衊hellkitty要求版主對他永久水桶,後來證實沒有......版規5-5退文1篇 然三位版主卻判決無罪,到底是誰濫訴亂判,我會將此文章轉寄給小組長審議 各位其他使用者如果有要檢舉版主濫權水桶期間自己跳出來審案 縱放特定使用者 歡迎引用本人這篇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61.1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4279564.A.9A5.html
20F:推 hw102050: 都轉寄了,為啥不直接檢舉? 01/13 15:47
我在組務版水桶中 不過小組長准我用站內信檢舉
21F:推 hw102050: 是歐~? 01/13 16:09
是阿 我還特定寫信給jobli問過 他有回信呢 你不知道可以站內信檢舉??
22F:推 hw102050: 我從沒站內信檢舉過,是說你啥時被組務水桶 01/13 16:12
就是推倒笑笑貓那次阿
23F:推 hw102050: 那我很期待~哈哈,希望你是真的有站內信檢舉,而非說謊 01/13 16:18
要不要我轉寄檢舉文給你看?? 寄給你了,別隨便就說別人說謊,這種心態很糟糕 如小組長也不處理,那只好再往上檢舉了. 都已經幫版主整理好文章來龍去脈,三位版主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24F:推 hw102050: 我比較想看小組長的回信 01/13 18:18
我今天才寄送的 你要給他一點時間好不??又不是職業的
25F:推 r13974682: 檢舉文章又不是同一篇 不懂你相同檢舉的定義 01/13 18:43
不同篇但檢舉內容相同阿 oftisa的檢舉案不外乎就是 一、Hellkitty檢舉我害我被水桶 二、Hellkitty在我的水桶公告推文嘲笑我 三、Hellkitty檢舉我引戰,Hellkitty無恥 四、有人在八卦版貼Hellkitty2014發文放炸彈的新聞(根本跟原本檢舉案無關阿) 有重大前科(我這緩起訴一年連前科都不計,還重大前科呢) 五、Hellkitty應該永久被水桶 自己去看,都是檢舉一樣的東西 擺明就是oftisa濫訴 問題是我從來沒有說過版主應該要將誰永久水桶 2014的案子跟原本的檢舉案完全無關他也可以拿來答辯(版主更扯還認為這跟板務相關) 說要將我永久水桶的是oftisa,不是我,結果版主一開始搞錯了要將我退文 後來發現是oftisa說要將hellkitty永久水桶,又不肯將他退文處置?? 袒護坦得太兇太霸道了吧??? ※ 編輯: HellKitty (36.231.13.220), 01/13/2017 18:52:54
26F:→ r13974682: 看了一下 就挑一件事回 01/13 19:02
27F:→ r13974682: 不可能補水桶的 就跟之前P版主因為死魚誤導 01/13 19:03
28F:→ r13974682: 把進桶的人解水桶被警告一樣 01/13 19:03
那至少重審案尚未結案之前 應該要照kim版主1/8的意見將oftisa回到水桶吧 kim: 本人先取消結案 本人意見仍是oftisa應被判處水桶 01/08 21:58 結果該案到現在5天了(kim也可以執行回到水桶) oftisa仍未回到水桶狀態 目前該案 文章代碼(AID): #1OPwijTz 仍是沒有對重審達成決議 對於之前水桶決議翻案也沒結案 沒結案怎麼可以解除水桶 這要追究S版主和N版主的過失 另外對於 kim版主自己都說了 推 kim: 如果N大和S大還沒想法要表示什麼意見 重審就暫時視為未翻盤 01/08 22:07 → kim: 說錯 要請S大重新表示意見(N大是未被停權者 意見已屬有效) 01/08 22:09 → kim: 在S大重新表示意見以前 就視為重審未翻盤 要先請oftisa 01/08 22:09 → kim: 再行入桶 01/08 22:10 結果1/8到現在oftisa仍然沒有再行入桶,且三位版主也沒人主動處理 1/13 S大依然沒有任何決議之意思表示,此重審案仍然沒有決議 難道不該將oftisa桶回去待重審確定翻案再讓他出桶嗎?? 這擺明就是違規解除oftisa水桶之行為 又故意拖延,不肯將oftisa再行入桶,難道kim覺得不合程序自己不能將oftisa桶回去嗎? 別忘記kim自己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OIjmmB_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slcgboy水桶一個?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1301040.A.2F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9F:→ HellKitty: 所以我才說kim常常意思表示和行為不一致就是如此 01/13 19:13
※ 編輯: HellKitty (36.231.13.220), 01/13/2017 19:43:49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e-shopping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