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質疑版主審理程序問題不應處罰
時間Fri Dec 23 11:40:14 2016
1.版友因被水桶禁止發言,進而喪失檢舉申訴權,是被允許的,
不過忘記是哪一個上級單位的判決了。
2.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605_V1.1及之前的版本。
三-5
在政黑檢舉板被水桶視同剝奪使用者之檢舉權力,檢舉案不予受理
本規定當檢舉政黑板規第三章與第四章時可例外
雖然,被水桶喪失了檢舉申訴權,但有關自己權益的(例如被攻擊
什麼的),還是可以向版主私信提出檢舉。
3.檢舉板板規(2016.04.04)及之後的版本。
就沒有這例外條款,只能在政檢版發文檢舉,但因為被水桶,所以
,被攻擊也無法檢舉。
結論:
allensua 你的案子,依照現在的板規,是無法檢舉的,但是,這是可
以的,沒有違反上級規定。
不過,個人認為,還是 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605_V1.1 的版本比較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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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dy02: 我也覺得如果是自己被攻擊但水桶中應該要可以私信 12/23 11:42
2F:→ andy02: 不過既然板規現在是這樣 那也不能怪板主~ 12/23 11:43
3F:→ andy02: 謝謝A大整理~ 12/23 11:43
4F:推 allensua: 感謝整理,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以來只是表達不滿,並沒硬 12/23 12:11
5F:→ allensua: 要板主處理,但這是很不合邏輯的版規漏洞,建議要改, 12/23 12:11
6F:→ allensua: 不過老話一句,有人會受理我的檢舉的:) 12/23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