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质疑版主审理程序问题不应处罚
时间Fri Dec 23 11:40:14 2016
1.版友因被水桶禁止发言,进而丧失检举申诉权,是被允许的,
不过忘记是哪一个上级单位的判决了。
2.政黑检举板板规_20150605_V1.1及之前的版本。
三-5
在政黑检举板被水桶视同剥夺使用者之检举权力,检举案不予受理
本规定当检举政黑板规第三章与第四章时可例外
虽然,被水桶丧失了检举申诉权,但有关自己权益的(例如被攻击
什麽的),还是可以向版主私信提出检举。
3.检举板板规(2016.04.04)及之後的版本。
就没有这例外条款,只能在政检版发文检举,但因为被水桶,所以
,被攻击也无法检举。
结论:
allensua 你的案子,依照现在的板规,是无法检举的,但是,这是可
以的,没有违反上级规定。
不过,个人认为,还是 政黑检举板板规_20150605_V1.1 的版本比较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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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dy02: 我也觉得如果是自己被攻击但水桶中应该要可以私信 12/23 11:42
2F:→ andy02: 不过既然板规现在是这样 那也不能怪板主~ 12/23 11:43
3F:→ andy02: 谢谢A大整理~ 12/23 11:43
4F:推 allensua: 感谢整理,这也是为什麽我一直以来只是表达不满,并没硬 12/23 12:11
5F:→ allensua: 要板主处理,但这是很不合逻辑的版规漏洞,建议要改, 12/23 12:11
6F:→ allensua: 不过老话一句,有人会受理我的检举的:) 12/23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