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_Picket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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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 S皇被拔後 選出來的版主 除了Hw那任 人治色彩稍淡外 現在pk這任 人治色彩超重 加上談論主題關乎政治 判斷版友有無違規完全自由心證 水桶引起很多菲議也不意外 辭掉的那位就算了 我建議剩下的兩位還待在這裡的 你們能不能"不要那麼積極"管版? 版規越寬鬆 只專罰嚴重的 看起來明顯違反版規的 違規判罰標準也條文化 寫明在版規裡 儘量少作自由心證來判斷水桶 這種最好 也自然會讓旁人 少講點話 現在的政黑管版生態 版友動輒得咎 不是引戰挑釁被桶 就是人身攻擊被桶 幹政治不幹版友 這口號是S皇時代留下來的 當時S皇也是被質疑不公 人治色彩太重 在判斷水桶方面 他才會嗆出這句"幹政治不幹版友" 現在物換星移 pk這任當到自己改政黑版標""幹政治不幹版友"" 連口號都照抄 不也是證明 你們現在正在走S皇的老路 Hw那任 我認為版規訂的最好 違規與否 判斷標準都條文化 至於沒有判罰依據 完全靠版主自由心證的 就不訂立這種版規或不執行 所以他們那任沒有"人身攻擊"水桶 完全沒有 那怕是政黑板友彼此幹翻天 就讓他們互幹去 關版主屁事 版規也不罰 就算版友要版主出來主持公道 直接嗆他們"可以提告"即可 pk這任 你們為何一定要訂版規來管理人身攻擊,引戰,挑釁? 你們吃飽太閒是不是? 每個人對"人身攻擊,引戰,挑釁"違規等判斷標準不一 在這方面越積極水桶 只會顯示出人治 為何不乾脆開放讓版友互幹? 幹輸的人 自己私下司法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81.21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73256269.A.EED.html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1:52:44
1F:→ LAPDSWAT456: 如果開放人身攻擊,那麼政黑將淪為互罵互告的地方 09/07 21:53
2F:推 TheoEpstein: 給推。 09/07 21:53
3F:→ LAPDSWAT456: 這樣的話直接廢版比較快 09/07 21:53
4F:→ TheoEpstein: 事實上也不是「開放人身攻擊」。 09/07 21:53
5F:→ TheoEpstein: 而是板主不需要介入太多,尤其是動輒得咎的狀況。 09/07 21:54
6F:→ TheoEpstein: 嚴重的當然要用板規處理。 09/07 21:54
7F:→ nnkj: 讚阿 用吉當板聚 09/07 21:54
8F:→ TheoEpstein: 但456可以看看我上次被檢舉那案子 09/07 21:54
9F:→ TheoEpstein: 我祇是回應「這樣有機會吉得成」,就被檢舉引戰。 09/07 21:54
10F:→ TheoEpstein: 然後板主還真的判我違規! 09/07 21:54
11F:→ TheoEpstein: 不覺得這樣子的板主介入太深了嗎? 09/07 21:55
我就是講他 pk那位的版規判罰標準 蠻詭異
12F:→ LAPDSWAT456: 沒有吧 後來判決未違規不是? 09/07 21:55
13F:→ TheoEpstein: 像456檢舉gogopa那案子,要嘛你自己去吉他,不然那種 09/07 21:56
14F:→ TheoEpstein: 等級的言論也要板主判水桶? 09/07 21:56
15F:→ LAPDSWAT456: 先前政黑就是淪為版友互罵互告的地方,才會名聲惡劣 09/07 21:56
16F:推 pinkkate: 我看你真的會為那個案記仇一輩子 你最後有被怎樣嗎 09/07 21:56
你還是不要當版主好 真的
17F:→ TheoEpstein: 後來是「改判」啊,有判決違規是事實。 09/07 21:56
18F:→ LAPDSWAT456: 很多人不願意來, 現在好不容易情況改善 09/07 21:56
19F:→ TheoEpstein: 這就是介入太深了。 09/07 21:57
20F:→ LAPDSWAT456: 可千萬別再回到先版皇時代那種"糞坑"了 09/07 21:57
21F:→ TheoEpstein: 重點是我那案子很典型,「檢舉引戰」就有機會被水桶 09/07 21:57
對 現在的狀況的確是 檢舉引戰就有機會被水桶 版友動輒得咎 可不是假的
22F:→ LAPDSWAT456: gogopa那個案子已經是公然侮辱了,我要吉絕對沒問題 09/07 21:58
23F:→ TheoEpstein: 那就吉啊。 09/07 21:58
24F:→ LAPDSWAT456: 只在這裡檢舉算是讓他清醒點而已 09/07 21:58
25F:→ TheoEpstein: 那種尺度的言論說真的就是「可以吉,但PTT很常見」。 09/07 21:58
26F:→ LAPDSWAT456: 難道你希望版友為了上政黑天天往地檢署跑? 09/07 21:58
27F:推 r13974682: 要有人檢舉版主才會處理 我不懂原P波的問題是什麼意思 09/07 21:58
版規為何要拿來處理人身攻擊,引戰,挑釁 這種私人事? Hw那任 不也是版友互幹 幹翻天 也沒變成S皇時代的糞坑 起碼藍&綠兩方都在
28F:→ TheoEpstein: 要我來講就是他不該用扭曲,用「認知失調」之類的學 09/07 21:59
29F:→ TheoEpstein: 術用語,就可以了。 09/07 21:59
30F:→ LAPDSWAT456: 然後整個政黑像以前一樣一堆人成為地檢署常客? 09/07 21:59
那又如何? 網路發言 責任自負 為何版規公器 要特別用在處理 人身攻擊,引戰,挑釁身上? 這種私人事 個人事 單一版眾互幹&互告 與其他一般版眾何干?
31F:→ LAPDSWAT456: 我順便還賺一筆,是這樣?? 09/07 21:59
32F:→ LAPDSWAT456: 這樣乾脆廢版算了 09/07 21:59
33F:→ TheoEpstein: 板主不是地檢署的替代品。 09/07 21:59
34F:→ r13974682: 要列表是列不完的 09/07 22:00
35F:→ TheoEpstein: 板規也不是法律,就是因為有那些誤解才會讓這群板主 09/07 22:00
36F:→ LAPDSWAT456: 錯~~版主就是維護版友不要成為被告的一層保障 09/07 22:00
37F:→ TheoEpstein: 之前喊著「有罪」,以為自己是地檢署兼法院了 09/07 22:00
38F:→ LAPDSWAT456: 被水桶和被告發, 哪個嚴重?? 09/07 22:00
39F:→ TheoEpstein: 不是。 09/07 22:00
40F:→ TheoEpstein: 兩個不能比。 09/07 22:00
41F:→ LAPDSWAT456: 你希望被水桶還是希望跑地檢署??? 09/07 22:00
42F:→ TheoEpstein: 這是兩件事,你硬要講成一件事。 09/07 22:01
43F:→ TheoEpstein: 你忘了我告過人上法院嗎XD 被違法時幹嘛找板主啊。 09/07 22:01
44F:→ TheoEpstein: 你覺得你被公然侮辱你就去告,而不是要板主「執法」 09/07 22:01
45F:→ TheoEpstein: 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09/07 22:02
46F:→ LAPDSWAT456: 然而如果大家來政黑要忍受罵人,挨罵,上地檢署 09/07 22:02
47F:→ TheoEpstein: 如果你聽不懂,我再說一次: 09/07 22:02
48F:→ TheoEpstein: 「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09/07 22:02
49F:→ LAPDSWAT456: 這種循環,那麼政黑要不耀乾脆廢版' 09/07 22:02
50F:→ TheoEpstein: 沒有人要你忍受,你在中華民國的話可以尋求司法解決 09/07 22:02
51F:→ TheoEpstein: 我想你會那麼在意,會不會是因為你人不在中華民國? 09/07 22:03
52F:→ LAPDSWAT456: 或者改名地檢署預備版??? 09/07 22:03
53F:→ TheoEpstein: 其實我對456不認識,是看了gogopa的推文發現好像他不 09/07 22:03
54F:→ LAPDSWAT456: 我要回國告人也可以,但有必要嗎?? 09/07 22:03
55F:→ TheoEpstein: 在中華民國境內? 09/07 22:03
56F:→ TheoEpstein: 嗯,所以對你456來講,告人不方便,板主比較方便。 09/07 22:03
57F:→ TheoEpstein: 我想我瞭解你為什麼那麼在意板主了。 09/07 22:04
58F:→ LAPDSWAT456: 為了上網討論政治就要陷入告人被告的循環 09/07 22:04
59F:→ TheoEpstein: 在任何地方發表言論都一樣是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的 09/07 22:04
60F:→ LAPDSWAT456: 政黑成了訟棍的天堂.大家靠政黑就賺飽飽 09/07 22:04
61F:→ TheoEpstein: 當然你不在中華民國境內就是另外的狀況啦。 09/07 22:04
62F:→ LAPDSWAT456: 很不錯啊,我相信多數版友不會願意這樣 09/07 22:04
63F:→ TheoEpstein: 這篇askingts也講了,hw當板主時並沒有訟棍天堂 09/07 22:05
Hw時代的確就是沒有變成糞坑 也沒變成訟棍天堂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5:17
64F:→ TheoEpstein: 但456刻意不提hw時代,而要一直講已經久遠的SETZER時 09/07 22:05
65F:→ LAPDSWAT456: 告人太簡單了.我找個律師就搞定,律師費還能被告出 09/07 22:05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6:07
66F:→ TheoEpstein: 代,而他也許不知道的是,互告最盛是再前一個板主XD 09/07 22:05
67F:→ LAPDSWAT456: hw當版主時可沒有隨意放縱人身攻擊喔 09/07 22:06
別嘴了 Hw那任 我早就在政黑 有人專門人身攻擊 罵得可兇了 的確放縱人身攻擊 別當我菜鳥 剛來政黑
68F:→ TheoEpstein: 嗯啊,那就不要把板主當成政府的代替品啊。 09/07 22:06
69F:→ TheoEpstein: 「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09/07 22:06
70F:→ TheoEpstein: 我這句話希望456能看得懂。 09/07 22:06
他如果看得懂 就不會跟你互相推文推這麼多了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8:02
71F:→ TheoEpstein: 不過456最近靠著檢舉讓很多ID入桶也是事實,我想每個 09/07 22:07
72F:→ TheoEpstein: 人有每個人的玩法,大家各自好自為之吧 09/07 22:07
73F:→ LAPDSWAT456: 錯,我認為版主是維護版上秩序,以及維護版友權益 09/07 22:07
74F:→ LAPDSWAT456: 看來我們對版主職能的認知不同 09/07 22:07
75F:→ TheoEpstein: 維護版上秩序不等於代替政府執法。你又搞錯了。 09/07 22:07
76F:→ TheoEpstein: 456認為板主介入很深就可以避免板友提告,這是錯的。 09/07 22:08
77F:→ LAPDSWAT456: Anyway不重要, 總之我認為多數版友不會希望版上 09/07 22:08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8:40
78F:→ TheoEpstein: 提告與否跟板主介不介入無關。 09/07 22:08
79F:→ LAPDSWAT456: 成為罵人被告的訟棍天堂與人身攻擊天堂 09/07 22:08
80F:→ TheoEpstein: 板主介入得多,祇是對456這種不在中華民國境內的方便 09/07 22:08
81F:→ LAPDSWAT456: 其實我不懂, 不要人身攻擊有這麼難嗎? 09/07 22:08
82F:→ TheoEpstein: 但,提告與否跟板主介不介入無關。這是重點。 09/07 22:09
83F:→ LAPDSWAT456: 我在HW時代照樣檢舉過,也成功過 09/07 22:09
84F:→ TheoEpstein: 一個訟棍不會因板主水桶,他就撤回他的提告,不是嗎? 09/07 22:09
85F:→ LAPDSWAT456: 我認為版主積極介入可以減少人身攻擊的發生 09/07 22:09
86F:推 pinkkate: 小聲說一句 其實hw板主時代 板上是最綠時候 正好結束在 09/07 22:09
87F:→ LAPDSWAT456: 自然也就減少版友被告的可能 09/07 22:10
88F:→ TheoEpstein: 更不用說「挑釁、引戰」這種判準完全自由心證的了 09/07 22:10
89F:→ pinkkate: 2016立委選舉後不久 全板幹國民黨幹到翻 很少互幹的 09/07 22:10
90F:→ TheoEpstein: 不然我用456的邏輯退一步,人身攻擊先不管,板主幹嘛 09/07 22:10
91F:→ LAPDSWAT456: 是,但是版主對人身攻擊加重處理,可以讓版友發言時 09/07 22:10
92F:→ TheoEpstein: 去管「挑釁、引戰」這種自由心證認定的東西? 09/07 22:10
人身攻擊 如果沒秀(show)髒字 也是要靠自由心證來判斷 來水桶 這是文字的藝術之一 為何人身攻擊 不是自由心證? 挑釁、引戰 卻是自由心證? 根本就同樣的東西
93F:→ LAPDSWAT456: 更加注意避免人身攻擊的情況,這其實也是對版友 09/07 22:11
94F:→ LAPDSWAT456: 的一種保護 09/07 22:11
95F:推 pinkkate: 現在小英施政有許多令人詬病之處 藍綠才又開始均衡 09/07 22:11
96F:推 r13974682: 列表列不完啊 不就是因為這樣才要選出複數版主? 09/07 22:11
97F:→ TheoEpstein: 我覺得456你想太多XDDDDDDDDDDDDD 09/07 22:11
98F:→ LAPDSWAT456: 有哪個判決因為挑釁引戰被桶的? 09/07 22:11
99F:→ LAPDSWAT456: 好像也沒有這樣的判決吧...我也搞不懂那二個的定義 09/07 22:12
100F:→ TheoEpstein: 那祇是會讓言論更走在灰色地帶去賭板主不能判。 09/07 22:12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14:07
101F:→ TheoEpstein: 就像我說的,說人身心扭曲不好,那「認知失調」呢? 09/07 22:12
102F:→ TheoEpstein: 這不叫避免人身攻擊,而是讓文字更走在灰色地帶而已 09/07 22:12
103F:→ TheoEpstein: 被罵的人還是被罵,一樣會找板主,於是板主又要自由 09/07 22:13
104F:→ TheoEpstein: 心證。 09/07 22:13
105F:→ LAPDSWAT456: 我比較想請問, 不指名道姓罵版友真的很難嗎? 09/07 22:13
106F:→ TheoEpstein: 政黑這種地方不可能杜絕對罵。但為了怕被吉,自己會 09/07 22:13
107F:→ TheoEpstein: 注意文字尺度。 09/07 22:14
108F:→ LAPDSWAT456: 我認為只要指名道姓以負面詞彙指涉版友,都應該桶 09/07 22:14
109F:→ TheoEpstein: 什麼叫指名道姓罵版友?456你這是姓名嗎? 09/07 22:14
110F:→ LAPDSWAT456: 別忘了309是公然侮辱, 310可是誹謗 09/07 22:14
111F:→ TheoEpstein: 回原PO,人身攻擊當然是指秀髒字了。 09/07 22:14
不一定啦 我舉個例 像罵人-沒有節操 有些人當版主 會以人身攻擊的理由水桶 這是自由心證的範圍 不一定是秀髒字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16:54
112F:→ TheoEpstein: 456你又把板主當政府了,309跟310是法律,不是板規。 09/07 22:15
113F:推 pinkkate: 理論上下一任板主更難當 小英會被越罵越凶 然後到下下 09/07 22:15
114F:→ LAPDSWAT456: 比如你說LAPDSWAT456在支那舔共, 這都可能構成310 09/07 22:15
115F:→ TheoEpstein: 板主要做的,是執行板規維護板上秩序。 09/07 22:15
116F:→ pinkkate: 任正好2018九合一 那屆板主光敢出來選我都覺得有勇氣 09/07 22:15
117F:→ TheoEpstein: 但不是要板主去捅違反309跟310的人!這很重要!!! 09/07 22:15
118F:→ LAPDSWAT456: 錯, 版規仍必須以中華民國法律為基準 09/07 22:15
119F:→ TheoEpstein: 那頂多改成「我他媽的最瞧不起在支那舔共卻又滿嘴罵 09/07 22:16
120F:→ TheoEpstein: 中國的人」 09/07 22:16
121F:→ nnkj: LAPDSWAT456 你自己說吧 你是不是支那台勞? 有沒有實質舔中? 09/07 22:16
122F:→ LAPDSWAT456: 不 我認為版主的功能是讓版友不要違反法律 09/07 22:16
123F:→ LAPDSWAT456: 也要維護版友合法權益 09/07 22:16
124F:→ TheoEpstein: 一樣是罵,被罵的人會因為沒提到他ID祇提到他做的事 09/07 22:16
125F:→ TheoEpstein: 就比較舒服嗎? 09/07 22:16
126F:→ LAPDSWAT456: 所以我說我們對版主職能認知不同 09/07 22:16
127F:→ TheoEpstein: "版主的功能是讓版友不要違反法律"XDDDDDDDDDDDDDDDD 09/07 22:16
128F:→ TheoEpstein: 真的不同XDDDDDDDDDDDDDDDDDDDDD 09/07 22:16
129F:推 andy02: gogo哪一件就有指名了 我是覺得桶是正確的 09/07 22:17
130F:→ TheoEpstein: 456你選板主我一定投你一票XDDDDDDDDDDDDDDDDDDD 09/07 22:17
131F:→ LAPDSWAT456: 比如nnkj這種推文, 我要告都可以告了 09/07 22:17
132F:→ andy02: 我也覺得要有一定的處理 不能完全放任 09/07 22:17
133F:→ LAPDSWAT456: 但是我可以選擇在這裡檢舉,讓他閉嘴,這樣我就沒必要 09/07 22:17
134F:→ TheoEpstein: 重點就是處理到哪。 09/07 22:17
135F:→ LAPDSWAT456: 去告,同樣他也就沒有要賠償我幾萬元的風險 09/07 22:18
136F:→ andy02: 只是應該要討論改回以前當事人才能檢舉~ 09/07 22:18
137F:→ TheoEpstein: 「檢舉」跟「提告」為什麼在456認知裡是同一件事的程 09/07 22:18
138F:→ TheoEpstein: 度之分呢? 09/07 22:18
他就把"法律"跟"版規"合一了咩
139F:→ LAPDSWAT456: 對多數不懂法,以為罵人很爽的人來講,這也是一種保護 09/07 22:18
140F:→ TheoEpstein: 我很好奇,板規跟法律明明是兩回事,可以都做也可以 09/07 22:18
141F:→ TheoEpstein: 都不做。 09/07 22:18
142F:→ TheoEpstein: 你可以又檢舉又提告,也可以不檢舉祇提告啊。 09/07 22:18
143F:→ andy02: 至於有一些判決確實是處裡的不太好 09/07 22:18
不只是我這麼認為
144F:→ TheoEpstein: 結果456會覺得「我檢舉了就不用提告了」?好奇怪。 09/07 22:19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20:03
145F:→ LAPDSWAT456: 不是,對我來講,我並不需要靠提告賺錢過日子 09/07 22:21
146F:→ LAPDSWAT456: 我想多數版友也不是需要靠這過日子,所以 09/07 22:22
147F:推 TheoEpstein: 誰說提告是賺錢的啊XDDDDDD 09/07 22:22
148F:→ LAPDSWAT456: 提告常常只是要讓對方不要再繼續人身攻擊 09/07 22:22
149F:→ TheoEpstein: 對方堅持不和解你告刑事也拿不到錢啊XDDDDD 09/07 22:22
150F:→ TheoEpstein: 我真的覺得456的認知怪怪的,提告不等於賺錢。 09/07 22:22
151F:→ LAPDSWAT456: 既然這樣我可以用檢舉的方式達成目的,又為啥要去 09/07 22:22
152F:→ TheoEpstein: 而且輕罪的狀況,也會聲請簡易判決,根本不用開庭 09/07 22:23
153F:→ LAPDSWAT456: 用讓彼此麻煩的方式去提告? 因此 09/07 22:23
154F:→ LAPDSWAT456: 版歸重懲人身攻擊,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09/07 22:23
155F:→ TheoEpstein: 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你被公然侮辱該找的是政府。 09/07 22:23
156F:→ TheoEpstein: 而這不是為了賺錢。這很重要。 09/07 22:24
157F:→ TheoEpstein: 因為對方可以不跟你和解,由法官判定是否有侮辱。 09/07 22:24
158F:推 andy02: 政黑應該大家都知道不能"指名"這個重點 要指名被桶是剛好 09/07 22:24
159F:→ TheoEpstein: 聲請簡易判決也是常見的狀況,通常是易科罰金。 09/07 22:24
160F:→ LAPDSWAT456: 行吧,大家都忙,對這個爭議不會有共識 09/07 22:24
161F:→ TheoEpstein: 罰金也不會到你原告的口袋。 09/07 22:25
162F:→ LAPDSWAT456: 不如照N版主說的,公投讓版友決定,如何? 09/07 22:25
163F:→ TheoEpstein: 所以我覺得456的觀念好奇怪,是在中國待久了嗎? 09/07 22:25
164F:→ TheoEpstein: 為什麼你會覺得「我被公然侮辱,提告是為了賺錢」? 09/07 22:25
165F:→ nnkj: 要告就告吧 哈哈哈 搞不好 連在政檢檢舉我都過不了關 09/07 22:28
166F:→ dragonjj: 版主跟不館 你就會看到越來越來哈樓凱蒂這樣的人告人賺 09/07 22:28
167F:→ DGGXAM1: 456出來選版主啦 我相信你一定是個優質版主^^ 09/07 22:29
168F:→ dragonjj: 和解金了 到時候 政黑才真的是應該要關版 09/07 22:29
169F:→ LAPDSWAT456: 其實有在考慮..XDD 09/07 22:33
170F:→ TheoEpstein: 其實就我所知山哥告的那三個都是太扯了 09/07 22:38
171F:→ TheoEpstein: 不是人身攻擊而已,而是說他要去放炸彈之類的? 09/07 22:38
172F:→ pttkakac: DICB:456你出來當版主,是要讓更多人亂嗎? 09/07 23:38
173F:推 nightwing: 要考慮一點 是有些板友太愛檢舉 非板主太愛管東管西 09/08 00:38
174F:推 budalearning: 已經很寬鬆了 我都想建議版主管嚴一點 09/08 01:06
175F:→ TheoEpstein: 對呀,樓上檢舉我引戰一度差點成功了 09/08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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