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840606 (Balalaika)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Nlf6lv4 DICB 板規3-1
時間Thu Aug 25 21:06:43 2016
一、檢舉人ID:
peter840606
二、被檢舉人ID:
DICB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Nlf6lv4
你知道PTT法務群弱到爆嗎?
隨便一個檢察官就能弄倒PTT法務群了你知道嗎?
PTT法務群在我看來只能擋擋小問題,大問題真的垮下來壓PTT法務群的話,你覺得他們法
務群能擋的住?
某人自詡公平公正阿 說自己是中立理性 怎麼就突然對PTT法務群進行污辱呢?
原PO還嗆聲 只要桶了他 他就直接向版主群和政檢甚至PTT法務群開戰的時刻
說是PTT邁向關站的時刻
我覺得PTT已經造成太多人成癮了 每天掛在批踢踢上面實在不是好事情 就算版主判決
原PO沒有污辱「PTT法務群」這個非政治族群 也請版主一定要桶阿他阿(笑
就憑他的宣示 我很期待看到有人弄出甚麼大問題 跟批踢踢開戰RRRRR
當然我後面這段話是玩笑話 但原PO對PTT法務群的行為明顯已經觸犯版規 還請版主定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36.20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72130405.A.0D1.html
1F:推 pinkkate: 受理,請DICB 24小時內前來抗辯 08/25 22:13
2F:推 DICB: 如果這樣我就鬧大 08/26 00:22
3F:→ DICB: 要鬧大是吧!身為版主群就可以雙重標準是吧! 08/26 00:23
4F:推 DICB: 還是PTT真的想關閉,我這樣可是可以上報,讓整個PTT上新聞 08/26 00:26
5F:→ DICB: 黑掉,要求請求賠償大家走的瞧 08/26 00:26
6F:→ DICB: 不信下禮拜政黑版主群預備準備接傳票吧! 08/26 00:27
7F:推 DICB: 政黑可是有過一次上新聞上報過^_^!歡迎再次讓新聞媒體再次 08/26 00:43
8F:→ DICB: 來上報吧!而且這次的我會要求新聞媒體去採訪目前版主群的人 08/26 00:43
9F:→ DICB: ,問看看是否和之前政黑版主一樣! 08/26 00:43
10F:推 DICB: 桶阿!我直接向版主群甚至PTT提告要求賠償,我還是賺...還 08/26 00:47
11F:→ DICB: 有我說到做到呦!對了我那篇文章也很明確指出目前PTT可是0 08/26 00:47
12F:→ DICB: 資金,要是版主群真的像我說的一樣,到時候法院判決PTT連帶 08/26 00:47
13F:→ DICB: 責任處分時候可是沒有錢賠我,那位檢舉版主(人士希望如同推 08/26 00:47
14F:→ DICB: 文一樣) 08/26 00:47
15F:推 DICB: 給我入桶吧!我歡迎^_^!然後版主群一同法院相見歡,對了你 08/26 00:49
16F:→ DICB: 們要是住雲林以外縣市可能比較麻煩一點啦!因為你們要來雲林 08/26 00:49
17F:→ DICB: 開庭是麻煩! 08/26 00:49
18F:推 DICB: 還有如果真的要雙重標準,那些人就可以罵人沒睪固酮(沒睪丸 08/26 00:54
19F:→ DICB: 的人)和罵人是蟑螂..這個確實已經是明確的公然侮辱,版主群 08/26 00:54
20F:→ DICB: 卻爭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政黑監督政府的人...入桶...放任政 08/26 00:54
21F:→ DICB: 府亂管的人沒事跟之前政黑有何二樣! 08/26 00:54
22F:→ DICB: 有本事你就桶吧!你將會是政黑版版主群第一版主接收我傳票 08/26 00:56
23F:→ DICB: 的人^_^! 08/26 00:56
24F:推 DICB: 對了!我那篇已經備存好了!你們版主有本事列退看看,我會 08/26 00:59
25F:→ DICB: 把那篇當作提告題材的! 08/26 00:59
26F:推 DICB: 對了!我現在也在看那位版主有勇氣敢桶我列退那篇文章,就 08/26 02:19
27F:→ DICB: 準備來雲林地方法院跟我見面+準備登報道歉吧!我是不會那麼 08/26 02:19
28F:→ DICB: 容易放過只在PTT道歉而已!對了桶的版主我也希望你們能像我 08/26 02:19
29F:→ DICB: 說的別到最後跟PTT做切割! 08/26 02:19
30F:推 pinkkate: 抗辯結束,請各板主發表判決意見 08/26 02:35
31F:推 kim: 請問這篇文章在政黑板還在嗎?我已經找不到了 08/26 16:59
32F:→ DICB: 被封鎖了!叫人開鎖吧!kim自己做決定吧!^_</ 08/26 18:07
33F:→ DICB: 笑笑貓和檢舉人陷你們危險之中^_^/ 08/26 18:07
34F:推 kim: 自DICB最近一次推文 自此刻為止 已超過24小時 抗辯結束 08/27 18:46
35F:推 kim: 本人判決 無罪 係因DICB對PTT法務群的批評 只是針對 08/27 18:46
36F:推 kim: 其法律專業能力的批評 並無人身攻擊 以上 08/27 18:47
37F:推 pinkkate: 板主意見:無罪 08/27 19:53
38F:推 pinkkate: ========經板主群合議,判決無罪========= 08/27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