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840606 (Balalaika)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Nlf6lv4 DICB 板规3-1
时间Thu Aug 25 21:06:43 2016
一、检举人ID:
peter840606
二、被检举人ID:
DICB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
引战之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
对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攻击词汇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责,勿以身试法。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Nlf6lv4
你知道PTT法务群弱到爆吗?
随便一个检察官就能弄倒PTT法务群了你知道吗?
PTT法务群在我看来只能挡挡小问题,大问题真的垮下来压PTT法务群的话,你觉得他们法
务群能挡的住?
某人自诩公平公正阿 说自己是中立理性 怎麽就突然对PTT法务群进行污辱呢?
原PO还呛声 只要桶了他 他就直接向版主群和政检甚至PTT法务群开战的时刻
说是PTT迈向关站的时刻
我觉得PTT已经造成太多人成瘾了 每天挂在批踢踢上面实在不是好事情 就算版主判决
原PO没有污辱「PTT法务群」这个非政治族群 也请版主一定要桶阿他阿(笑
就凭他的宣示 我很期待看到有人弄出甚麽大问题 跟批踢踢开战RRRRR
当然我後面这段话是玩笑话 但原PO对PTT法务群的行为明显已经触犯版规 还请版主定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3.136.20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72130405.A.0D1.html
1F:推 pinkkate: 受理,请DICB 24小时内前来抗辩 08/25 22:13
2F:推 DICB: 如果这样我就闹大 08/26 00:22
3F:→ DICB: 要闹大是吧!身为版主群就可以双重标准是吧! 08/26 00:23
4F:推 DICB: 还是PTT真的想关闭,我这样可是可以上报,让整个PTT上新闻 08/26 00:26
5F:→ DICB: 黑掉,要求请求赔偿大家走的瞧 08/26 00:26
6F:→ DICB: 不信下礼拜政黑版主群预备准备接传票吧! 08/26 00:27
7F:推 DICB: 政黑可是有过一次上新闻上报过^_^!欢迎再次让新闻媒体再次 08/26 00:43
8F:→ DICB: 来上报吧!而且这次的我会要求新闻媒体去采访目前版主群的人 08/26 00:43
9F:→ DICB: ,问看看是否和之前政黑版主一样! 08/26 00:43
10F:推 DICB: 桶阿!我直接向版主群甚至PTT提告要求赔偿,我还是赚...还 08/26 00:47
11F:→ DICB: 有我说到做到呦!对了我那篇文章也很明确指出目前PTT可是0 08/26 00:47
12F:→ DICB: 资金,要是版主群真的像我说的一样,到时候法院判决PTT连带 08/26 00:47
13F:→ DICB: 责任处分时候可是没有钱赔我,那位检举版主(人士希望如同推 08/26 00:47
14F:→ DICB: 文一样) 08/26 00:47
15F:推 DICB: 给我入桶吧!我欢迎^_^!然後版主群一同法院相见欢,对了你 08/26 00:49
16F:→ DICB: 们要是住云林以外县市可能比较麻烦一点啦!因为你们要来云林 08/26 00:49
17F:→ DICB: 开庭是麻烦! 08/26 00:49
18F:推 DICB: 还有如果真的要双重标准,那些人就可以骂人没睾固酮(没睾丸 08/26 00:54
19F:→ DICB: 的人)和骂人是蟑螂..这个确实已经是明确的公然侮辱,版主群 08/26 00:54
20F:→ DICB: 却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政黑监督政府的人...入桶...放任政 08/26 00:54
21F:→ DICB: 府乱管的人没事跟之前政黑有何二样! 08/26 00:54
22F:→ DICB: 有本事你就桶吧!你将会是政黑版版主群第一版主接收我传票 08/26 00:56
23F:→ DICB: 的人^_^! 08/26 00:56
24F:推 DICB: 对了!我那篇已经备存好了!你们版主有本事列退看看,我会 08/26 00:59
25F:→ DICB: 把那篇当作提告题材的! 08/26 00:59
26F:推 DICB: 对了!我现在也在看那位版主有勇气敢桶我列退那篇文章,就 08/26 02:19
27F:→ DICB: 准备来云林地方法院跟我见面+准备登报道歉吧!我是不会那麽 08/26 02:19
28F:→ DICB: 容易放过只在PTT道歉而已!对了桶的版主我也希望你们能像我 08/26 02:19
29F:→ DICB: 说的别到最後跟PTT做切割! 08/26 02:19
30F:推 pinkkate: 抗辩结束,请各板主发表判决意见 08/26 02:35
31F:推 kim: 请问这篇文章在政黑板还在吗?我已经找不到了 08/26 16:59
32F:→ DICB: 被封锁了!叫人开锁吧!kim自己做决定吧!^_</ 08/26 18:07
33F:→ DICB: 笑笑猫和检举人陷你们危险之中^_^/ 08/26 18:07
34F:推 kim: 自DICB最近一次推文 自此刻为止 已超过24小时 抗辩结束 08/27 18:46
35F:推 kim: 本人判决 无罪 系因DICB对PTT法务群的批评 只是针对 08/27 18:46
36F:推 kim: 其法律专业能力的批评 并无人身攻击 以上 08/27 18:47
37F:推 pinkkate: 板主意见:无罪 08/27 19:53
38F:推 pinkkate: ========经板主群合议,判决无罪========= 08/27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