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檢舉] #1NXUBqW9等二篇 m195566 政檢版規五-5
時間Thu Jul 14 01:07:46 2016
: → m195566: 該兩篇均為回文指出AskWhat違反法規之證據 07/14 00:16
: → m195566: 完全合乎本板規定,板主也已經m文保留 07/14 00:17
: → m195566: 兩文均回應自AskWhat對本人的檢舉案 07/14 00:20
: → m195566: 本人都是被動回應AskWhat的指控 07/14 00:23
: → m195566: 在本板回應指出違法行為之保存證據由來已久 07/14 00:25
: → m195566: 指出違法行為並回應於本板有其必要性 07/14 00:26
1.本人檢舉 m195566 第一篇違規:#1NXUBqW9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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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195566: 呵呵,誣告? 你都已經直接講到應徵了,還誣告咧07/13 23:15
2F:→ m195566: 都已經說徵才公告跟廣告是受到就業服務法保障,還繼續講07/13 23:16
3F:→ m195566: 檢舉檢到要準備跑法院被告,了不起啊!07/1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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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95566深怕別人不知她發的是【徵才廣告】,還特別強調她發的是
受到就業服務法保障的【徵才廣告】。
並於【徵才廣告】文中有
https://goo.gl/5q9P7G、
https://goo.gl/GanCLg
二篇徵人啟事的連結,該違規文章確有徵人的事實存在。
且m195566於一開始就聲明,告訴大家這二篇徵人啟事的發文者
TwinBoys,就是她的分身。
把分身的徵人啟事拿來政檢版發表,且強調這的確是受到就業服務法保障
的【徵才廣告】。
如果政檢版接受【徵才廣告】在本版發表,那以後104、1111等求職、求才
的廣告都能拿來這發表了。
2.本人檢舉 m195566 第二篇違規:#1NXbRb_R (HateP_Picket)
m195566以【違法行為之保存證據】為由,實為狡辯,m195566已於推文中
提到已經備份證據,且本人檢舉的文章就是m195566備份完,再發表出來的
,若本人有違法,證據亦早被m195566保存完畢。
既已保存證據,何需再以保存證據為由,發表欲提告本人來保存證據,該
推文辯駁純屬砌詞,多此一舉。
同樣的,政檢版若接受【版友間的訴訟事務】能在本版發表,將來恐怕政
檢版要改名【網路訴訟版】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74.6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68429670.A.667.html
4F:→ m195566: 問題是我沒發文,我是"回文"指出你的說法有涉嫌違法 07/14 01:39
5F:→ m195566: 政檢本來就允許以回文方式保存並指出違法之項目 07/14 01:41
6F:→ m195566: 我從來沒有在本版發表徵才廣告,我只是回應你說我詐騙 07/14 01:41
7F:→ m195566: 政檢當然允許我對你說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回應 07/14 01:43
8F:→ m195566: 沒證據竟敢指控本人的徵才廣告是詐騙? 07/14 01:44
9F:→ m195566: 再說一次,我沒有在本版發表徵才廣告 07/14 01:45
10F:→ m195566: 我的徵才連結都是你找的,連短連結都是你做的 07/14 01:46
11F:→ m195566: 我只是被動回應你指控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 07/14 01:46
12F:→ m195566: 是您自己主動把我的徵才廣告連結放到本板 07/14 01:56
13F:→ m195566: 搞清楚,連結都是你主動建的,而且還說我詐騙 07/14 01:57
14F:→ m195566: 我都是被動回應罷了 07/14 01:58
15F:→ m195566: 沒證據敢直接指控我違反就業保護法,呵呵 07/14 03:28
16F:→ m195566: 還公開講「敬告各位保母」,真敢講啊,呵呵 07/14 04:59
用 m195566 的分身 TwinBoys 所發的應徵保母文,來證明
她用 72.43.122.84 這個紐約IP,應徵台北中正區、雲林
斗六的保母,是不合邏輯的。應該是人在台灣,連上美國
紐約的IP作為跳版,回到台灣PTT發應徵保母文,才合理。
m195566就推文回答說:
這麼相信分身的文,這篇信嗎?
https://goo.gl/fpi2Wb
您先回答是不是信了這篇吧
https://goo.gl/fpi2Wb
所以你信了?啊?好吃嗎?不要吃太飽啊
相信她所PO的應徵保母文,結果她要你去吃很營養的狗屎...
好吧!!那我們為了不要吃超營養的狗屎,就不要相信 m195566
的分身 TwinBoys 所發的應徵保母文,說 m195566 要我們不
要那麼相信她分身所發的應徵保母文。
m195566就推文回答說:
17F:→ m195566: 只要有求職者因為你說我"騙人要應徵保母"而對我徵人有疑07/13 13:45
18F:→ m195566: 那我人證、物證都有,證實對我的名譽有影響,我就直接告07/1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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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厲害!!
為了不讓本人拿分身的應徵保母文來做佐證,就說本人要信她分身
說的話,就去吃營養狗屎。
本人聽了她的話,不信了她分身所PO的應徵保母文,她就說這是對
她的名譽有影響,要告我?
信了分身的應徵保母文,要請我吃狗屎;
不信分身的應徵保母文,就要告我妨礙她的名譽?
這論述邏輯前後矛盾、顛三倒四,真乃神人也....非常人所能及啊.......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7/14/2016 18:01:54
19F:→ m195566: 你這些這些辯解都沒用啦! 07/14 21:45
20F:→ m195566: 測試文、搞笑文、政論文都不受就業保護法約束 07/14 21:45
21F:→ m195566: 你敢講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是指控我違法 07/14 21:47
22F:→ m195566: 你敢指控任何人有犯罪行為沒證據,還想狡辯,呵呵 07/14 21:49
23F:→ m195566: 還真的有人看你的發文,問我徵人是真的嗎? 07/14 21:52
24F:→ m195566: 我已經懶得的跟你扯了,我進到了談出庭作證的部分了 07/14 21:53
25F:→ m195566: 你太敢了,居然敢說我犯罪,指控犯罪要有很真實的證據 07/14 21:54
26F:→ m195566: 指控犯罪要就該犯罪行為有證據,測試文沒用啦! 07/14 21:56
27F:→ m195566: 我真的跟保姆有簽約,竟敢說「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 07/14 21:57
28F:→ m195566: 還加碼「敬告」別當保姆,指控我應徵是時會侮辱應徵者 07/14 21:59
29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指控我犯罪,好敢講啊! 07/14 22:00
30F:→ m195566: 本來以為人證會蠻久的,但沒想到還不少人看政檢啊 07/14 22:04
31F:→ m195566: 恭喜您了,就繼續指控我犯罪吧!真敢講啊! 07/14 22:04
32F:→ m195566: 真的太妙了,你都「敬告各位保姆」了,已經不是無心的, 07/14 22:13
33F:→ m195566: 是故意犯 07/14 22:13
34F:→ AskWhat: 我指控你犯罪?你在哪個平行空間啊?! 07/14 22:45
35F:→ AskWhat: 你的律師朋友說的?! 07/14 22:46
36F:→ AskWhat: 正正經經找個律師,別每次都只想花2塊美金...... 07/14 22:47
37F:→ AskWhat: 台灣的律師沒那麼便宜..... 07/14 22:47
38F:→ m195566: 問過了,而且和解條件除了你道歉還要你付律師費,居然指 07/14 23:07
39F:→ m195566: 控我犯罪,呵呵 07/14 23:07
40F:→ m195566: 你的加碼敬告所有保姆的文寫的真仔細,呵呵 07/14 23:08
41F:→ m195566: 你沒寫那篇也許逃的過,有那篇就差很多啦 07/14 23:11
42F:→ AskWhat: 那就來告吧....我不可能和解.... 07/14 23:15
43F:→ m195566: 說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還自己幫我連結到我的受法 07/14 23:15
44F:→ m195566: 律約束的正式徵才廣告,呵呵!連結做的真仔細啊! 07/14 23:15
45F:→ AskWhat: 玩多久都陪你玩....法院判我該賠多少我就賠多少..... 07/14 23:16
46F:→ AskWhat: 算算時間,你22日也該回台了..這個月底前,你沒告我的話 07/14 23:18
47F:→ AskWhat: ,就砍帳號,敢不敢賭啊?! 07/14 23:18
48F:→ AskWhat: 包括你那個Orzer的分身也一起砍了.....賭不賭? 07/14 23:20
49F:→ m195566: 沒什麼好扯的,我說過我告你就一定要讓你有感,沒必要在 07/14 23:24
50F:→ m195566: 這邊跟你多費口舌 07/14 23:24
51F:→ m195566: 檢舉搞到要跑法院被告,證據還都是自己奉上來的,真的就 07/14 23:25
52F:→ AskWhat: 連賭都不敢賭,怕自己會不告嗎? 07/14 23:25
53F:→ m195566: 甘心啊 07/14 23:26
54F:→ m195566: 我告你幹嘛要跟你約時間,當然是等人證物證都收齊了一次 07/14 23:26
55F:→ m195566: 讓你很有感啊 07/14 23:26
56F:→ AskWhat: 還沒收齊啊?!這系列也沒幾篇文章..... 07/14 23:27
57F:→ AskWhat: Shift+F就可以轉寄了,不用一分鐘全都收完....收到月底 07/14 23:28
58F:→ m195566: 你最大的錯誤就是竟敢直接詆毁受就業服務法約束的徵才廣 07/14 23:29
59F:→ m195566: 告,我才懶得跟你講別的 07/14 23:29
60F:→ AskWhat: ,你還收不齊?要不要我幫忙收再寄給妳啊?免得你的律師 07/14 23:29
61F:→ AskWhat: 沒證據告我..... 07/14 23:30
62F:→ m195566: 不要拐我了,當然是這幾篇放的放越久,越多人看到,就會 07/14 23:32
63F:→ m195566: 產生越多的人證 07/14 23:32
64F:→ AskWhat: 徵才廣告有那麼偉大啊?!還詆毀勒.... 07/14 23:32
65F:→ m195566: 還不少人真的看不慣你耶,真有趣 07/14 23:33
66F:→ AskWhat: 不會吧?!你律師說還要人證啊?! 07/14 23:33
67F:→ AskWhat: 我真服了你跟你的律師了....那你們兩慢慢收集人證....... 07/14 23:34
68F:→ m195566: 「徵才廣告有那麼偉大啊?」這句你也敢講,呵呵 07/14 23:34
69F:→ m195566: 你真的都是自己挖洞把自己跳啊 07/14 23:35
70F:→ AskWhat: 徵才廣告有那麼偉大啊?我又講了。又是你的律師說不能講 07/14 23:36
71F:→ AskWhat: 嗎? 07/14 23:36
72F:→ m195566: 我就跟你說過我到你一定要讓你很有感的,怎麼會聽不懂呢 07/14 23:36
73F:→ m195566: ? 07/14 23:36
74F:→ m195566: 那只是用來加強你有意詆毁受到就業保護法保障跟約束的佐 07/14 23:38
75F:→ AskWhat: 那是違反就服法哪一條啊?說出來讓我怕一下...... 07/14 23:39
76F:→ m195566: 你講顛倒了,是你指控我犯罪而沒證據 07/14 23:42
77F:→ m195566: 竟敢說我徵才廣告是詐騙,很敢講耶 07/14 23:44
78F:→ m195566: 而且還發文呼籲所有的保姆,真的了不起啊 07/14 23:46
79F:→ AskWhat: 所以?! 07/14 23:46
80F:→ AskWhat: 你來來去去就這幾句....你的律師沒告訴你要用哪一條法律 07/14 23:47
81F:→ AskWhat: 告我啊?! 07/14 23:48
82F:→ m195566: 我有必要教你我們要怎麼告你嗎?呵呵 07/14 23:48
83F:→ AskWhat: 不會吧?!就算你去報警、按鈴申告....我也會知道我被人用 07/14 23:49
84F:→ AskWhat: 哪一條告我啊?!這是機密嗎?暈ing...... 07/14 23:50
85F:→ m195566: 居然還想要退我的文,呵呵,很抱歉我都只有回文喔 07/14 23:51
86F:→ AskWhat: 你跟你律師的邏輯真是搞得我思覺失調....再跟你講下去... 07/14 23:52
87F:→ AskWhat: 還撐不到你告我,我就要去看精神科了....我還是靜靜等你 07/14 23:53
88F:→ AskWhat: 跟律師慢慢收集人證吧.... 07/14 23:53
89F:→ m195566: 簡單告訴你,指控別人犯罪要有犯罪相關事實的直接證據。 07/14 23:55
90F:→ AskWhat: 好吧....你們慢慢收集證據....告我時,再跟我說就好.... 07/14 23:57
91F:→ m195566: 就好比你不能因為趙藤熊的名聲問題,就去說遠雄的徵才廣 07/14 23:57
92F:→ m195566: 告是詐騙 07/14 23:57
93F:→ m195566: 禍從口出啊!竟然敢直接講我詐騙! 07/14 23:58
94F:→ AskWhat: 好奇的問一下,是你律師教你把『我徵才廣告是詐騙』塞到 07/15 00:38
95F:→ AskWhat: 我的嘴裡,他才能告嗎? 07/15 00:38
96F:→ AskWhat: 你有數過你推幾次這句話了嗎? 07/15 00:39
97F:→ AskWhat: 我發的文,你不是說罪證確鑿了嗎? 07/15 00:41
98F:→ AskWhat: 一直推這句『竟敢說我徵才廣告是詐騙』我沒說過的話..... 07/15 00:42
99F:→ AskWhat: 如果是你律師想的辦法....我建議你還是換律師好了..... 07/15 00:43
100F:→ AskWhat: 反正你是媽媽大老闆....應該不缺這點律師費..... 07/15 00:43
101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就是你說的,狡辯沒用啦 07/15 00:44
102F:→ m195566: 後面的「敬告」所有保姆指控跟我應徵會被侮辱更是經典 07/15 00:45
103F:→ AskWhat: 真不行的話,去LawsuitSug版諮詢一下.... 07/15 00:46
104F:→ m195566: 只有你看不懂說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是指控我詐騙, 07/15 00:46
105F:→ m195566: 呵呵 07/15 00:46
106F:→ m195566: 還在到處網路求救啊? 07/15 00:48
107F:→ AskWhat: 既然罪證確鑿,那你還要收集啥人證?...... 07/15 00:48
108F:→ m195566: 再怎麼求也凹不過這句「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啦 07/15 00:48
109F:→ AskWhat: 這句話月底會不見嗎? 07/15 00:49
110F:→ m195566: 就跟你說有實質影響,你就一定會很有感了 07/15 00:49
111F:→ m195566: 要告你當然要讓你很有感啊 07/15 00:49
112F:→ m195566: 就是要證明你講的話確實影響了我的徵人廣告 07/15 00:50
113F:→ m195566: 加油啊,「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再講講看啊 07/15 00:50
114F:→ m195566: 再多發文敬告一些保母吧 07/15 00:51
115F:→ AskWhat: 需要再講一遍嗎?又是你律師教的?還是你沒存到文啊? 07/15 00:52
116F:→ m195566: 還「敬告所有保母」啊,呵呵 07/15 00:52
117F:→ m195566: 是因為你發到公開網路上,才影響我的 07/15 00:53
118F:→ AskWhat: 我記得文在上面啊....你律師看不懂你給他的文? 07/15 00:53
119F:→ m195566: 還是趕快想想怎麼去解釋這句吧 07/15 00:53
120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呵呵 07/15 00:53
121F:→ AskWhat: 我等你告再想,到七月底還有15天,證據蒐集還來不及啊?! 07/15 00:55
122F:→ m195566: 還想搞退文的手段,呵呵 07/15 00:55
123F:→ m195566: 不用急啦,只要準備好我隨時都會告你 07/15 00:56
124F:→ AskWhat: 你這律師效率太差了....他應該直接替你想好狀紙....等你 07/15 00:56
125F:→ m195566: 這種事要有萬全的準備,要告你就是要讓你有感 07/15 00:57
126F:→ AskWhat: 下禮拜回來就可以直接告了.... 07/15 00:57
127F:→ AskWhat: 你不會還準備完...又要用紐約IP了吧.....?! 07/15 00:58
128F:→ AskWhat: 一個律師,才幾篇文章,半個月寫不好狀紙....我真心建議 07/15 00:59
129F:→ AskWhat: 你換律師....免得你又用紐約IP時,他還沒萬全準備好..... 07/15 00:59
130F:→ AskWhat: 到時又要等你用台灣IP.....唉..... 07/15 01:00
131F:→ m195566: 扯這些有啥用,「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真敢講啊 07/15 01:02
132F:→ m195566: 都跟你講要找人證,告你就是要你有感 07/15 01:03
133F:→ m195566: 這麼急著被告啊,呵呵 07/15 01:03
134F:→ AskWhat: 你罵我『不要出來丟臉』,我還找得到法院判例...... 07/15 01:07
135F:→ m195566: 我就是要證實你的言論確實讓人懷疑我的徵人廣告啦 07/15 01:08
136F:→ AskWhat: 我說你發文騙人,連判例都找不到..... 07/15 01:08
137F:→ AskWhat: 真不曉得是該我告你,還是你告我才對。 07/15 01:09
138F:→ m195566: 自稱判例,還自己畫線,結果重點全漏了,呵呵 07/15 01:10
139F:→ AskWhat: 若說人發文騙人就被告的....若告得成,我應該是台灣首例 07/15 01:11
140F:→ m195566: 我的徵文廣告,是受到就業保護法約束的 07/15 01:11
141F:→ AskWhat: 吧!? 07/15 01:12
142F:→ AskWhat: 你真找不到讓人懷疑你的徵人廣告的人證跟證據,我幫你找. 07/15 01:13
143F:→ m195566: 你是直指我的徵人是詐騙,呵呵 07/15 01:14
144F:→ m195566: 加油好嗎? 07/15 01:14
145F:→ AskWhat: 以下都是你自己說的.... 07/15 01:16
146F:→ AskWhat: 我要是用分身發文說狗屎要多吃,你要吃嗎? 07/15 01:16
147F:→ AskWhat: 分身寫的能用,那PTT8一定不是死魚分身 07/15 01:17
148F:→ AskWhat: 分身又PO了,希望這文你也信啊 07/15 01:17
149F:→ AskWhat: 這麼相信分身的文,這篇信嗎? 07/15 01:17
150F:→ AskWhat: 沒想到居然有人相信這分身文 07/15 01:18
151F:→ m195566: 指控我徵才廣告是詐騙,還加碼「敬告」,呵呵 07/15 01:18
152F:→ AskWhat: 趕快找出人證,因為這五行推文,而懷疑你分身發的文的人 07/15 01:19
153F:→ AskWhat: 。你的律師若缺證人,我可以當證人,我就是因為這五行推 07/15 01:19
154F:→ AskWhat: 文,才覺得你分身發的文不可信。 07/15 01:20
155F:→ AskWhat: 文章為何不可信?不就是因為是假的才不可信...這你的律師 07/15 01:21
156F:→ AskWhat: 應該沒問題吧?徵人文是假的,不是騙人是什麼? 07/15 01:21
157F:→ AskWhat: 你的律師要找證人,你立刻幫他當證人,讓他馬上告這五行 07/15 01:22
158F:→ AskWhat: 的推文人,因為就是這五行推文,讓人懷疑你分身的徵才廣 07/15 01:23
159F:→ AskWhat: 告,返台趕快花錢請律師告m195566,我一定出庭作證..... 07/15 01:24
160F:→ AskWhat: 我真的是因為這五行推文而懷疑的..... 07/15 01:24
161F:→ m195566: 扯這些!都講了「徵才廣告」受就業保護法約束了 07/15 01:25
162F:→ m195566: 你講我「徵才廣告」是詐騙,但我真的有簽約徵才啊 07/15 01:25
163F:→ m195566: 指控犯罪要有犯罪的證據,話不能亂講啊 07/15 01:26
164F:→ AskWhat: 所以趕快告讓人懷疑這受就業保護法的徵才廣告文..... 07/15 01:26
165F:→ AskWhat: 「徵才廣告」是詐騙 => 這句我從沒講過..... 07/15 01:27
166F:→ m195566: 好比要指控通姦,只能拿出花心當證據是沒用的 07/15 01:28
167F:→ AskWhat: 誰讓這偉大的「徵才廣告」被質疑....誰就有罪..... 07/15 01:29
168F:→ AskWhat: 那推那五行推文的....一定是主犯........ 07/15 01:29
169F:→ AskWhat: 我本來還想去應徵的,就是看到這五行推文才懷疑這徵才廣 07/15 01:30
170F:→ AskWhat: 告....你律師要找證人,千萬要找我..害我失去應徵的機會 07/15 01:31
171F:→ AskWhat: ,我不會放過這讓人懷疑這偉大徵才廣告的推文者..... 07/15 01:32
172F:→ AskWhat: 替你的分身討回公道...... 07/15 01:32
173F:→ m195566: 這我問過了,沒用的,我從沒說過我的「徵才廣告」是詐騙 07/15 02:00
174F:→ m195566: 是你直指「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 07/15 02:01
175F:→ m195566: 核心問題就在你講「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但沒「徵才」 07/15 02:02
176F:→ m195566: 是詐騙的真實證據 07/15 02:02
177F:→ m195566: 我只要證明你講的「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的確造成別人困 07/15 02:03
178F:→ m195566: 擾就夠了 07/15 02:03
179F:→ AskWhat: 是啊!我可以幫你證明那五行推文,造成我的困擾了。 07/15 02:08
180F:→ m195566: 說網路發言不可信,跟指控「徵才廣告」是詐騙差很多啊, 07/15 02:11
181F:→ m195566: 呵呵 07/15 02:11
182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嗯!很敢講喔! 07/15 02:11
183F:→ m195566: 你的困擾跟「就業保護法」有啥關係啊? 07/15 02:12
184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可是有直接影響啊 07/15 02:12
185F:→ AskWhat: 害我誤會那徵才廣告是不可信的,沒有去應徵保母,記得返 07/15 02:16
186F:→ AskWhat: 臺後一定要告推這五行推文的主犯。還有更多營養狗屎文, 07/15 02:16
187F:→ AskWhat: 你律師若沒有,上法庭的時候,我幫他檢附,千萬不能放過 07/15 02:16
188F:→ AskWhat: 他,一定要替你的分身討回公道,讓他知道就業保護法保障 07/15 02:16
189F:→ AskWhat: 的徵才廣告文有多偉大,讓他以後不敢再推文說你分身的文 07/15 02:16
190F:→ AskWhat: 章是在詐騙。 07/15 02:16
191F:→ AskWhat: 你該不會想說你分身的徵才廣告文只是不可信,不是騙人吧 07/15 02:19
192F:→ AskWhat: ? 07/15 02:19
193F:→ m195566: 很多網路文章不可信是因為沒有法律責任 07/15 02:25
194F:→ m195566: 但是你講我的徵才廣告是詐騙,這就嚴重了 07/15 02:25
195F:→ m195566: 指控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是你說的 07/15 02:26
196F:→ m195566: 講「敬告各位保姆」的也是你 07/15 02:26
197F:→ m195566: 居然敢把要付法律責任的徵才廣告說是詐騙,呵呵 07/15 02:27
198F:→ m195566: 而且還自己把我的徵才廣告連結過來,真仔細啊 07/15 02:28
199F:→ m195566: 查查「就業保護法」吧,「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真敢講 07/15 02:29
200F:→ m195566: 再講啊!還敢講「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嗎? 07/15 02:31
201F:→ m195566: 講狗屎真的很營養啊,不然為什麼要施肥? 07/15 04:05
202F:→ m195566: 從狗屎延伸到直指控我違反「就業保護法」,呵呵 07/15 04:06
203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還「敬告各位保姆」,呵呵 07/15 04:07
204F:→ m195566: 而且你發文「敬告各位保姆」還是我質問你怎麼敢講我的徵 07/15 04:09
205F:→ m195566: 才廣告是詐騙之後,真的很敢講啊! 07/15 04:09
206F:→ AskWhat: 你說妳自己分身的幾篇徵才廣告文不可信是因為它們沒有法 07/15 08:26
207F:→ AskWhat: 律責任?想告我的時候,又說它們是受到就業保護法保障, 07/15 08:26
208F:→ AskWhat: 不能質疑它們是騙人的? 07/15 08:26
209F:→ AskWhat: 你這自相矛盾的邏輯是跟誰學的啊? 07/15 08:28
210F:→ AskWhat: 這幾篇受到就保法保障的徵才廣告可以隨便寫嗎?不是還特 07/15 08:33
211F:→ AskWhat: 地發個敬啟文,說保證真實,沒有違反就服法,現在又說你 07/15 08:33
212F:→ AskWhat: 說你分身發的文不可信是因為沒有責任? 07/15 08:33
213F:→ AskWhat: 你的重點該不會想告訴大家這幾篇受到就保法保障的徵才廣 07/15 08:36
214F:→ AskWhat: 告文,說它們不可信是可以的,說它們騙人是不可以的? 07/15 08:36
215F:→ AskWhat: 說真的,如果這真是你律師教你的,還是換個律師吧,這個 07/15 08:38
216F:→ AskWhat: 律師看看去當你的保母可不可以,真當律師?邏輯真是錯亂 07/15 08:38
217F:→ AskWhat: 啊! 07/15 08:38
218F:→ m195566: 我從來沒有說過我的「徵才廣告」不可信,「發文騙人要應 07/15 08:44
219F:→ m195566: 徵保母」是你說的,呵呵 07/15 08:44
220F:→ m195566: 不管我對於網路發言的評價如何,我都沒說過我的「徵才廣 07/15 08:46
221F:→ m195566: 告」是詐騙! 07/15 08:46
222F:→ m195566: 唯一明確說我的徵才廣告是詐騙的只有你 07/15 08:47
223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嗯,很敢講啊。 07/15 08:48
224F:→ m195566: 我的分身發文不只有「徵才廣告」,我沒有要你都信。但是 07/15 08:51
225F:→ m195566: 「徵才廣告」受到「就業保護法」約束,敢講「徵才廣告」 07/15 08:51
226F:→ m195566: 詐騙,就要有我在「徵才廣告」上詐騙的證據,否則,呵呵 07/15 08:52
227F:→ m195566: ,等著看吧 07/15 08:52
228F:→ m195566: 只要有證人出庭證實受到你講我的「徵才廣告」是詐騙,產 07/15 08:54
229F:→ m195566: 生實質的影響而有所動搖,你官司吃不完了 07/15 08:54
230F:→ m195566: 講人詐騙、搶劫等等而沒有證據,嗯,再講啊!「發文騙人 07/15 08:56
231F:→ m195566: 要應徵保母」,很會講嘛! 07/15 08:56
232F:→ AskWhat: 你實在太搞了!!你的分身也才發四封文,三封是徵才廣告文 07/15 08:59
233F:→ AskWhat: 你實在太搞了!!你的分身也才發四封文,三封是徵才廣告文 07/15 09:03
234F:→ AskWhat: ,而且,我提出的證據就是你分身的徵才廣告文.... 07/15 09:03
235F:→ AskWhat: 你說你分身的PO文不可信,不是在說我舉證的徵才廣告不可 07/15 09:05
236F:→ AskWhat: 信,是在說什麼?真是胡言亂語....要不要再往上看看,我 07/15 09:06
237F:→ AskWhat: 是用你分身的什麼文來舉證檢舉你的嗎? 07/15 09:06
238F:→ AskWhat: 真看不懂的話,我直接告訴你好了....你分身唯四PO的四封 07/15 09:07
239F:→ AskWhat: 文,我都拿來當證據....你說你分身PO文不可信,就是在說 07/15 09:08
240F:→ AskWhat: 這四封文都不可信(包括三封徵才廣告文)...... 07/15 09:09
241F:→ m195566: 沒什麼好看的,我說的只是通例,好比網路不可信 07/15 09:09
242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是你強調的! 07/15 09:09
243F:→ AskWhat: 你不要在等證人出庭證實了....我幫你的分身作證.... 07/15 09:10
244F:→ AskWhat: 我真的是受到你推那五行推文,說你的分身PO的文不可信, 07/15 09:11
245F:→ m195566: 我沒有說過不可信的"包括"「就業保護法」約束的「徵才廣 07/15 09:12
246F:→ m195566: 告」,但是直指我的徵才廣告不可信的是你! 07/15 09:12
247F:→ AskWhat: 產生實質的影響有所動搖而沒有去應徵....要作證...你一回 07/15 09:12
248F:→ AskWhat: 用台灣IP就能來找我當證人,我實在沒時間在等妳找證人了. 07/15 09:13
249F:→ m195566: 沒用啦,講人徵才詐騙居然沒有徵才詐騙的證據,官司纏身 07/15 09:13
250F:→ m195566: 啊! 07/15 09:13
251F:→ AskWhat: 現成的證人,保證作證,讓你告死推那五行推文的推文者... 07/15 09:13
252F:→ m195566: 就說過告你當然要讓你有感啊,我怎麼會準備不齊就隨便告 07/15 09:14
253F:→ m195566: 你啊 07/15 09:14
254F:→ AskWhat: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是我說的....也賴不掉....不用 07/15 09:14
255F:→ AskWhat: 怕我會賴....我保證跟法官作證是那五行推文的主犯實質影 07/15 09:15
256F:→ AskWhat: 響到我,導致不相信你分身所發的四封文(包括三封徵才廣告 07/15 09:16
257F:→ AskWhat: 文)....... 07/15 09:17
258F:→ m195566: 不用急啦 07/15 09:29
259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之後還有誣陷我會侮辱應試者,你 07/15 09:32
260F:→ m195566: 加碼加的很好,很有證據力 07/15 09:32
261F:→ m195566: 那篇「敬告所有保姆」我看了都傻眼了,好敢講啊,加碼加 07/15 09:33
262F:→ m195566: 到我會侮辱應試者了! 07/15 09:33
263F:→ m195566: 剛好我的保姆就可以直接證明面試的過程,可以把你「敬告 07/15 09:34
264F:→ m195566: 所有保姆」的部分當作反證! 07/15 09:34
265F:→ m195566: 那篇誣陷我會侮辱應試者的發文,太關鍵了,解釋了你的犯 07/15 09:36
266F:→ m195566: 意! 07/15 09:36
267F:→ m195566: 總之不用急啦,這整個檢舉案都會好好的留在本板,你說我 07/15 09:39
268F:→ m195566: 徵人廣告是詐騙,還有誣陷我會侮辱應試者,所造成的影響 07/15 09:39
269F:→ m195566: 跟損失,就一直持續下去! 07/15 09:39
270F:→ AskWhat: 狗屎文是在侮辱嗎?你該不會想提供證據說你在侮辱我吧? 07/15 09:46
271F:→ AskWhat: 那記得好好保存那篇你要我好好吃狗屎的推文...... 07/15 09:47
272F:→ AskWhat: 看看法官認不認為這是你在侮辱我........ 07/15 09:48
273F:→ AskWhat: 怎麼感覺好像是分身要準備證據告本尊似的.....?! 07/15 09:49
274F:→ m195566: 民事糾紛關鍵在於實質損失,因為你說我徵才是詐騙而且還 07/15 09:51
275F:→ m195566: 說我會侮辱應試者,我只要舉證損失,這就是了 07/15 09:51
276F:→ m195566: 剩下的一切兩者之間的攻防都是無意義的。 07/15 09:52
277F:→ m195566: 這也是我懶得跟你在那邊扯什麼無意義的事情。首先,你說 07/15 09:55
278F:→ m195566: 我徵才是詐騙,後來你加碼我會侮辱應試者,造成應試者懷 07/15 09:55
279F:→ m195566: 疑跟卻步,嗯,懂了吧 07/15 09:55
280F:→ m195566: 徵人廣告詐騙是有罪的,講我徵人詐騙這樣犯罪沒證據,嗯 07/15 09:56
281F:→ m195566: ,官司纏身啊 07/15 09:56
282F:→ m195566: 很不幸的是這些文都還留在本板,所以我看來要是之後我徵 07/15 10:00
283F:→ m195566: 才不順,你的責任就一直在,唉,我真的被你害得好慘。 07/15 10:00
284F:→ m195566: 你怎麼可以這樣惡意的害我,說我徵才是詐騙呢?! 07/15 10:01
285F:→ AskWhat: 也損失也是你本尊害的,誰叫你讓我不要相信自己分身PO的 07/15 10:01
286F:→ AskWhat: 徵才廣告文....還加碼說相信這分身PO的文,那相信這分身 07/15 10:02
287F:→ AskWhat: PO的狗屎很營養的文嗎? 07/15 10:02
288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嗯,我真的被這句話害得很慘 07/15 10:03
289F:→ AskWhat: 這樣還相信的話,還讓我好好吃飽這營養的狗屎..... 07/15 10:03
290F:→ m195566: 剩下來的沒有什麼是值得討論的 07/15 10:03
291F:→ AskWhat: 我能怎樣.....?難道你這本尊說分身PO的徵才廣告文不可信 07/15 10:04
292F:→ AskWhat: 是假的嗎? 07/15 10:04
293F:→ m195566: 我沒要你去吃什麼,也沒要你去月球,請不要聯想太多了 07/15 10:04
294F:→ AskWhat: 我真的好慘....被你本尊騙了....還要被你分身告..... 07/15 10:05
295F:→ m195566: 我從未說過我的徵才廣告是詐騙不實,不需要再狡辯了 07/15 10:05
296F:→ m195566: 「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這麼直接指出我徵保姆是詐騙的 07/15 10:05
297F:→ m195566: 就是妳啊! 07/15 10:05
298F:→ AskWhat: 我思覺都快失調了..將來精神損失...你分身告完我後,我再 07/15 10:06
299F:→ AskWhat: 告你本尊好了..... 07/15 10:06
300F:→ m195566: 網路上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來就沒有人說要相信網路上講的 07/15 10:07
301F:→ m195566: 話,但是,網路上放出「徵才廣告」是有法律責任的,講我 07/15 10:07
302F:→ m195566: 詐騙!嗯,我真的被你害得很慘。 07/15 10:07
303F:→ AskWhat: 網路上放出「徵才廣告」是有法律責任的,將你分身PO的徵 07/15 10:09
304F:→ AskWhat: 才廣告不可信,你分身沒有被你的本尊害得很慘啊? 07/15 10:09
305F:→ m195566: 我現在的保母是短期的,之後還要再徵了,我已經預期會受 07/15 10:09
306F:→ m195566: 到你講我「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的影響,你說我徵才詐騙 07/15 10:09
307F:→ m195566: 這真的害我很深啊 07/15 10:09
308F:→ AskWhat: 我真替你的分身感到難過....被本尊這樣羞辱他徵才廣告的 07/15 10:10
309F:→ AskWhat: 可信度.... 07/15 10:10
310F:→ AskWhat: 害大家都不相信你分身的徵才廣告....害的分身這麼慘..... 07/15 10:12
311F:→ m195566: 我懶的跟你扯了,「發文騙人要應徵保母」,嗯,好敢講啊 07/15 10:12
312F:→ m195566: !想繼續害我就再多講一點吧。檢舉檢到要跑法院,還害我 07/15 10:12
313F:→ m195566: 徵才困難,嗯 07/15 10:12
314F:→ AskWhat: 我都替他感到難過,這樣被本尊羞辱他文章的可信度..... 07/15 10:12
315F:→ AskWhat: 大家都因為你這本尊推的五行推文,相信你這分身的徵才廣 07/15 10:13
316F:→ m195566: 實質損失的案子講什麼可信度都沒用,指控別人犯罪,就要 07/15 10:14
317F:→ m195566: 有犯罪項目的證據,沒有就等著吃官司吧 07/15 10:14
318F:→ AskWhat: 告是不可信的,害的分身徵才困難,損失慘重....真是聞者 07/15 10:14
319F:→ AskWhat: 傷心,聽者難過....我記得我看了星爺小強死了,我還都沒 07/15 10:16
320F:→ AskWhat: 這麼替你分身難過....造成徵才困難的損失....記得找本尊 07/15 10:16
321F:→ AskWhat: 拿啊....不給就告他....告他亂說你分身的徵才廣告文不可 07/15 10:17
322F:→ AskWhat: 信....害保母看到了都懷疑這徵才廣告文的可信度,而沒來 07/15 10:17
323F:→ AskWhat: 應徵,讓你分身的兩位寶寶現在都沒保母照顧....真是大過 07/15 10:18
324F:→ AskWhat: 風災啊....真是不告不行....你分身的律師若沒有證據,告 07/15 10:19
325F:→ m195566: 敢講我「徵才廣告詐騙」!律師說關鍵就在於實質損失,其 07/15 10:19
326F:→ m195566: 實扯什麼都很無聊。你唯一能夠脫身的辦法,就是證明我真 07/15 10:19
327F:→ m195566: 的用詐騙手法徵保姆,剩下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費心機。要是 07/15 10:19
328F:→ m195566: 很多人相信著你的話而懷疑我的徵才廣告,然後你又沒有辦 07/15 10:19
329F:→ m195566: 法證明我真的是徵才詐騙,你扯什麼都沒用,官司纏身啊 07/15 10:19
330F:→ AskWhat: 訴他,不要怕,我幫他存好了....分身一告本尊,我馬上幫 07/15 10:19
331F:→ AskWhat: 他作證..... 07/15 10:19
332F:→ m195566: 加油啊,檢舉搞到等著跑法院 07/15 10:20
333F:→ AskWhat: 這是你律師說的話?!噗!!你律師該不會真是保母吧? 07/15 10:21
334F:→ m195566: 說人徵才詐騙,害人不淺啊! 07/15 10:21
335F:→ AskWhat: 加油啊....不要讓我等太久.... 07/15 10:21
336F:→ m195566: 連「分身告本尊」這種無意義的話都在講,唉,真的浪費時 07/15 10:22
337F:→ m195566: 間 07/15 10:22
338F:→ m195566: 不用急啦,都跟你說要告你,一定會讓你有感的。 07/15 10:23
339F:→ m195566: 敢講我徵才廣告是詐騙,嗯,呵呵 07/15 10:25
340F:→ AskWhat: 趕快去找人證吧....這話題就打住了..... 07/15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