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有關『第四章 個資保護規範』之規定
時間Fri May 8 18:34:06 2015
建議有關『第四章 個資保護規範』之規定:
一、定義何謂政黑板保護之個資
(版主能力能保護的才規定,做不到的就別規範,讓受害者自行走法律途徑就好)
個人認為個資包含:
姓、名、年齡、前科、影像資料(如照片、影片)、通訊資料(如:電話
號碼、地址、電子信箱)、生理(如病歷資料),其他得以透過直接或間
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職業、婚姻、家庭、教育、職業這些個人資料,個人覺得倒是還好,被知
道也無所謂,而且在上述第一項提到的個資若能保護到,這些個資也無從
查證起,大家可以各說各話,胡說八道。
二、規定只要一句就可以了:嚴禁在政黑板討論、散布個資。
違規方式:討論、散布(就不限定是發文、推文、簽名檔方式等)個資。
不用再特定註明發/推文。
只要是政黑板要保護的個資,不管從他板來的、網路連結來的、媒體、他
人散布、自己公布的、真的個資、假的個資等等,全都禁止。
三、違規行為判斷標準:企圖將政黑所保護的個資與(版友、ID、其他人)連結。
四、應全面禁止討論任何個資。
就算是已經有媒體披露或是本人自行公布,全都禁止。
這樣版主就不用再費事查證是哪個媒體已經披露,
不用再研究個資是不是本人自行散布的。
除非版主群認為政黑板應該要有討論個資、討論個人私隱的空間。
否則,即便這個個資是媒體已經披露了、有人自行散布的,政黑板
需要討論嗎?
這跟「一邊下載偷拍光碟,一邊罵散布偷拍的人下賤」的人有何兩樣?
一邊設定版規要保護個資,一邊又說有人散布了個資我們就可以討論,
這邏輯是不通的。
五、保護個資的對象。
若保護的是版友(PTT),那就是禁止將個資與PTT ID連結,但陳冠希的
片子、李宗瑞的偷拍就能在政黑版散布(因為與ID無關)。
若保護的是所有人,那就禁止個資在政黑討論。
例外條款:公眾人物(如政治人物)要不要保護?!這可以考慮....
六、處罰方式:
個人認為洩漏個資,應屬重罪,除了水桶(原設定時間無意見),相關
個資文章,版主應主動刪除。
以上,是個人關於保護個人隱私、資料的小小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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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kWhat (112.105.221.69), 05/08/2015 18:47:21
1F:推 andy02: 推 05/08 19:49
※ 編輯: AskWhat (112.105.221.69), 05/09/2015 18: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