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有关『第四章 个资保护规范』之规定
时间Fri May 8 18:34:06 2015
建议有关『第四章 个资保护规范』之规定:
一、定义何谓政黑板保护之个资
(版主能力能保护的才规定,做不到的就别规范,让受害者自行走法律途径就好)
个人认为个资包含:
姓、名、年龄、前科、影像资料(如照片、影片)、通讯资料(如:电话
号码、地址、电子信箱)、生理(如病历资料),其他得以透过直接或间
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职业、婚姻、家庭、教育、职业这些个人资料,个人觉得倒是还好,被知
道也无所谓,而且在上述第一项提到的个资若能保护到,这些个资也无从
查证起,大家可以各说各话,胡说八道。
二、规定只要一句就可以了:严禁在政黑板讨论、散布个资。
违规方式:讨论、散布(就不限定是发文、推文、签名档方式等)个资。
不用再特定注明发/推文。
只要是政黑板要保护的个资,不管从他板来的、网路连结来的、媒体、他
人散布、自己公布的、真的个资、假的个资等等,全都禁止。
三、违规行为判断标准:企图将政黑所保护的个资与(版友、ID、其他人)连结。
四、应全面禁止讨论任何个资。
就算是已经有媒体披露或是本人自行公布,全都禁止。
这样版主就不用再费事查证是哪个媒体已经披露,
不用再研究个资是不是本人自行散布的。
除非版主群认为政黑板应该要有讨论个资、讨论个人私隐的空间。
否则,即便这个个资是媒体已经披露了、有人自行散布的,政黑板
需要讨论吗?
这跟「一边下载偷拍光碟,一边骂散布偷拍的人下贱」的人有何两样?
一边设定版规要保护个资,一边又说有人散布了个资我们就可以讨论,
这逻辑是不通的。
五、保护个资的对象。
若保护的是版友(PTT),那就是禁止将个资与PTT ID连结,但陈冠希的
片子、李宗瑞的偷拍就能在政黑版散布(因为与ID无关)。
若保护的是所有人,那就禁止个资在政黑讨论。
例外条款:公众人物(如政治人物)要不要保护?!这可以考虑....
六、处罚方式:
个人认为泄漏个资,应属重罪,除了水桶(原设定时间无意见),相关
个资文章,版主应主动删除。
以上,是个人关於保护个人隐私、资料的小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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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dy02: 推 05/08 19:49
※ 编辑: AskWhat (112.105.221.69), 05/09/2015 18: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