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政檢版規六-1違反站規,理應廢除。
時間Sun Mar 29 19:16:44 2015
依據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http://goo.gl/J3Lq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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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
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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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不當文章」的管轄權來談:
以站規而言,版主有權判定「該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版上張貼,
那「他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版上張貼,版主管的著嗎?!
舉例:
「八卦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八卦版上張貼,政黑板版主管得著嗎?!
「表特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表特板上張貼,政黑板版主管得著嗎?!
這答案應顯而易見的。
回到政檢版規六-1,
禁止轉出本板之文章。違反者處以水桶30~3650天之處分。
把政檢板的文章轉到其他版,換言之,就是在其他版發表有關政檢版的文章,
這管轄權是誰?是「其他版」的版主,不是政黑板。
二、從「不當文章」的水桶處分權來談:
接上述第一點,版主只有權判定「該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版上張貼,
如果「該版的文章」被版主判定為「不當文章」,可以採取「水桶處分
權」來禁止「發表不當文章者」在該板發表之權限。
舉例來說,政黑版版主可以判定版友的某篇在八卦版的文章是不當文章
,而禁止該名版友在政黑板發表的權限嗎?當然不可以。
然,把政檢板的文章轉到其他版的行為,並無涉及在政檢板發文,沒有
在政檢版發表不當文章,版主如何對其施以「水桶處分權」?!
綜上二點所述,政檢版規六-1之規定,逾越站規所賦予版主的「水桶處
分權」的規定,理應自始無效,既然無效,就不要留著佔硬碟空間,還
是刪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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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azafso: 那如果他版文章都用代稱 那不就變成變相違規嗎? 03/29 21:51
2F:→ kazafso: 在八卦都用代稱來稱呼支持者 如果直接轉 03/29 21:52
3F:→ kazafso: 不是變成變相的違反版規嗎? 03/29 21:52
4F:→ kazafso: 而且現在版上已經有在用無關政治的新聞和色碼 03/29 21:54
5F:→ kazafso: 來嘲諷特定政治立場的版友 03/29 21:54
6F:→ kazafso: 如果可以無限轉貼他版文章 那就是變相違規 03/29 21:55
7F:→ kazafso: 而且貼到政黑的文章 不是要依照政黑版規? 03/29 21:56
8F:→ kazafso: 如果他版文章都能無限張貼 那只要在他版 03/29 21:57
9F:→ kazafso: 用代稱來寫文,再轉過來就好 03/29 21:58
10F:推 godispower: 總覺得. 只要開放禁詞. 一切有解.為禁止禁詞從11/29以 03/29 22:04
11F:→ godispower: 後改出的這一堆 '規定' 現在怎麼看都像是臨時上陣 03/29 22:05
12F:→ godispower: 的兒戲 03/29 22:05
13F:→ AskWhat: To kazafso:本人應該寫得蠻清楚的.... 03/29 22:19
14F:→ AskWhat: 重點:從他版轉入政黑(檢)版的文章,政黑板的版主才有權 03/29 22:20
15F:→ AskWhat: 力判斷是否為不當文章;反之,從政黑(檢)版轉出至他版的 03/29 22:21
16F:→ AskWhat: 文章,轉出的文章發表在他版,自然由他版版主來決定是否 03/29 22:22
17F:→ AskWhat: 為不當文章。 03/29 22:23
18F:→ AskWhat: 另一重點:版主沒有權力去水桶一個沒有在該版發文的人。 03/29 22:24
19F:→ AskWhat: 把文章從政黑板轉出,意謂著沒有在政黑板發文,文章是在 03/29 22:25
20F:→ AskWhat: 他版,既然他沒有在政黑版發文,政黑板主如何去水桶他!? 03/29 22:25
21F:→ AskWhat: 如果有人因政檢版規六-1而被水桶,無論是轉去哪裡,用途 03/29 22:27
22F:→ AskWhat: 是不是為了站內申訴,只有沒在政黑板發表不當文章,版主 03/29 22:27
23F:→ AskWhat: 都無權對他使用水桶處分權。 03/29 22:28
24F:→ AskWhat: 版主若以此條版規水桶處分版友,違反了站規所賦予版主的 03/29 22:29
25F:→ AskWhat: 水桶處分權。 03/29 22:29
26F:→ NPITGOD: 可是瑞凡,轉貼文章這個動作的確是在政黑板發生的啊 03/30 08:28
27F:→ NPITGOD: 如果當事人沒意見就OK啊 不過如果當事人提出檢舉我認為版 03/30 08:29
28F:→ NPITGOD: 主還是有主張水桶與否的權利 還是一堆人真的就是要挑戰 03/30 08:30
29F:→ NPITGOD: 體制 不過很樂得見到比較有論述能力的出來(笑 03/30 08:30
30F:推 setzer: 可參見Violation板規一-1 站方設置的板規依你的解讀也違反 03/30 17:07
31F:→ setzer: 站規嗎? 03/30 17:07
32F:→ setzer: 6-1可以於下次修改板規時改得更細膩一點 這會列在板務的討 03/30 17:08
33F:→ setzer: 論議題 03/30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