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sp1222 ()
站內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setzer #1K72qfyf(HateP_Picket) 改判
時間Thu Oct 2 22:39:56 2014
● 335 7 9/13 ssnlee R: [創作] 看完很沉重:這24年,台灣為何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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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4oZR8l (HatePolitics) [ptt.cc] Re: [創作] 看完很沉重: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10541787.A.22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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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前面判決版主已經認定該文字符合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作為爭吵之用
只是爭執點是用舊版規還是新版規
1F:推 setzer: 查該文開頭內容與回應文章內容無關 雖以[備案哥]抹去指稱 09/25 23:48
2F:→ setzer: id仍可客觀得知指稱為誰09/25 23:50
3F:推 setzer: ssnlee 違反政黑板規4-3 前科6次 水桶70日 09/25 23:51
2. 無論新版規或舊版規該使用者都違反規定
如果版主認定該使用檢舉當下的版規就應該使用原4-3來處罰
如果版主修改完版規認為應該使用3-3-a來處理 就該照新規定來
而不是檢舉人使用4-3檢舉 版主事後去除4-3 新增3-3-a
然後說檢舉人該用3-3-a來檢舉
我那時是知道現在會有3-3-a喔
3.
#1K9Xi194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11783425.A.244.html
判決中檢舉者即使引用錯誤法條檢舉 版主仍舊針對違規行為處罰
況且這次是因為版主更改版規造成 並非檢舉人引用錯誤版規
請版主自己檢視檢舉案與版規變動 而不是讓使用者再提一次檢舉案
以上三點ssnlee仍舊違反版規3-3-a 請版主處理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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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79.86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12260798.A.852.html
※ 編輯: whisp1222 (175.182.79.86), 10/02/2014 23:27:40
4F:推 setzer: 1.檢舉案適用哪個版本的板規 端視檢舉案提出時間 與後續修 10/03 16:26
5F:→ setzer: 改無關 10/03 16:26
6F:→ setzer: 2.依先前版本的板規3-3-a適用範圍在簽名檔 4-3適用範圍在 10/03 16:27
7F:→ setzer: 發文內文 檢舉標的既然已被站方判決應視為簽名檔 則4-3 10/03 16:27
8F:→ setzer: 部份違規不存在 10/03 16:27
9F:→ setzer: 3.因站方已給予被檢舉人罰單處份 故板務不另逕行處份 10/03 16:30
※ whisp1222:轉錄至看板 PttLaw 10/05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