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政檢板規三-4違反站規,請版主修正。
時間Sun Mar 30 15:38:18 2014
現行政檢板規三-4提到:
檢舉人提出政黑板內之違規檢舉時,需
檢附檢舉違規事實發生之發、推文時間點前
三日(72hr)內於政黑板有意義的
發文或
推文三篇之文章代碼,
由板主認定具有意義
後
檢舉案方屬有效。
論點如下:
一、版友的檢舉、申訴的權利源自站規。
版友的檢舉、申訴權利,法源依據來自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其中第二編 第二章 第十條提到: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
涉
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
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外,
任何使用者皆得
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關鍵字:「任何使用者」皆得提出檢舉。
二、版主有何權力限縮版友的檢舉、申訴權?
翻查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二章中所提到版主的各項權限有看板
文章管理權、文摘收錄權、文章保留權、看板隱板權、制定板規權等19
條,但就是
沒有縮限版友檢舉、申訴權利的權限。
根據
版務站長公告:#1J7e14L2 (BoardCourt),其中提到:
若群組長/小組長認為有
限制使用者申訴權利之必要
時,應以
站規授權
範圍為限,並公告說明之。
版務站長說得很清楚,使用者的申訴權利是很大的,
只要站規沒有授權
去限制使用者的,
群組長/小組長均不能限制,擅自制定的群組規定、
小組規定,只要沒有站規的授權,皆屬違反站規,且為無效。
本人認為版務站長的意思是使用者的申訴權利既然來自站規,那麼能縮
限、修改的,也只有站規,不是群組以下位階的規定所能干涉,因此,
就連群組長/小組長也不能限制使用者的申訴權利,版主如何可以?
綜合上述二點,請問版主,要求版友檢舉前,先檢附有意義之文章代碼
,且還要讓版主認定為有意義,才能檢舉的板規,
是依據哪一個站規所
授權的?哪一條站規規定版友須先發文(或推文),才有檢舉/申訴權
利的?
如果有,還請版主告知,若沒有,請修正政檢板規三-4。
以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18.141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396165100.A.A87.html
1F:→ ssnlee:《登入次數》22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 03/31 14:33
2F:→ ssnlee:頗呵,權力很大沒錯,不過養了堆帳號專門拿來檢舉那就不知 03/31 14:34
3F:→ ssnlee:道是要正常使用看板,還是幹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了。 03/31 14:34
4F:→ ssnlee:何況關乎個人的人身攻擊方面,也沒叫你付帶這個條件。 03/31 14:36
5F:→ ssnlee:如果有些人是為了使用檢舉讓反對他意見的人全部噤聲達到一 03/31 14:36
6F:→ ssnlee:言堂的效果,這種愛搞事,又死要面子的行為那該給個什麼形 03/31 14:37
7F:→ ssnlee:容才好呢? 03/31 14:37
8F:→ YYOO:好朋友喔? 04/01 16:12
9F:推 setzer:BoardCourt部份看起來只提到[申訴]權力 與[檢舉]權力何干? 04/01 17:03
回應如下:
一、何謂「申訴」?
依據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1PhstD5 (PttLaw)
第三編 申訴程序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本規則所稱
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一、違規行為之檢舉。 <=檢舉只是申訴其中之一。
二、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
<=版主大概誤解只有
或處分不服者。
這項叫做申訴吧?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四、其他對於本站之建議。
版友的檢舉、申訴權利來自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該站規名稱只提到「申訴」,可不是在告訴版主這站規沒「檢舉」
,上述提到第三編第十三條就很清楚告訴大家,
申訴包含對違規行
為的檢舉。
二、關於 mousepad 版務站長之判決公告:#1J7e14L2 (BoardCourt)
重述站長之公告一次:
若群組長/小組長認為有
限制使用者申訴權利之必要時,
應以
站規授權範圍為限,並公告說明之。
綜合第一點,要限制使用者「
對違規行為的檢舉、對認定權人之
認定不服者、對版主、小組長、站方的建議」這四項申訴權利時
,須要以
站規授權範圍為限。
以上二點為解釋版主推文所問。
※ 編輯: AskWhat (114.40.39.28), 04/01/2014 18:27:56
※ 編輯: AskWhat (114.40.39.28), 04/01/2014 18:30:31
10F:推 setzer:抱歉 BoardCourt 判決公告所回應的原案 看起來並沒有列入 04/01 18:52
11F:推 setzer:檢舉的部份 04/01 18:52
12F:→ AskWhat:都已經把站規對申訴的定義給版主了,版主還能視若無睹? 04/01 20:05
13F:→ AskWhat:版主乾脆說站長那個公告是給群組長跟小組長的,沒有提到 04/01 20:06
14F:→ AskWhat:版主,所以版主可以不用管站規有沒有授權,直接可以限制 04/01 20:07
15F:→ AskWhat:使用者的檢舉權好了。 04/01 20:08
16F:→ AskWhat:版主要玩文字遊戲也可以,檢舉權同樣來自站規,站規說的可 04/01 20:09
17F:推 ssnlee:剛好又是ask開頭的,看了就頗呵。 04/01 20:10
18F:→ ssnlee:你這麼需要檢舉讓人閉嘴喔? 04/01 20:10
19F:→ AskWhat:是"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版主制定的板規可以違反站規嗎? 04/01 20:14
20F:→ ssnlee:對呀!有人是來黑特政治的還來檢舉的?我都搞不懂了。 04/01 21:32
21F:→ ssnlee:檢舉文發的比推文還多是那招? 04/01 21:32
22F:→ ssnlee:直到某人被清盤為止,600篇檢舉文,他就佔了近40篇,還不含 04/01 21:33
23F:→ ssnlee:刪掉的,如果再套上版規規定失敗十天CD,每次一天CD,你這 04/01 21:34
24F:→ ssnlee:檢舉量是???? 04/01 21:34
25F:推 setzer:[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這句話其實有問題 因為站方為一些看板 04/02 16:45
26F:→ setzer:所開的的檢舉板面 是可以設定不同的上站次數限制與退文數門 04/02 16:46
27F:→ setzer:檻 實務上各看板所運行的制度就已經遠離[任何使用者皆得檢 04/02 16:47
28F:推 setzer:舉]這個主張了 04/02 16:47
版主不再用「申訴不是檢舉」的論點來談了吧?
版主自己也說是「站方」,確定說的不是「版主」嗎?
版務站長的判決公告說得很清楚,限制版友的「申訴權利」只能
在「站規的授權範圍內」,既然版主自己也說檢舉版面的發文門
檻是「站方」所設定,「站方」已是最高位階,站方訂的規定就
是站規,自己當然能修改自己的規定,站方以發文門檻來限制版
友的申訴權利,當然仍在站規的授權範圍內,有何問題?
版主以此為例,並不能否定「站方設定檢舉版面的發文門檻」有
在版務站長所說的「站規的授權範圍」內。
除非,政黑檢舉版的發文限制是版主您親自設定的,不用向上申
請,愛怎麼設定,就怎麼設定,不但不用上級單位同意,上級單
位也否決不了版主的發文門檻限制,那本人就同意您舉的例子。
版主拿站方可以設定檢舉版的發文門檻,就以為自己可以限制版
友的申訴權?實在邏輯不通。
回到這次回文的最初,版主既然不再用「申訴不是檢舉」來做反
辯,其實也不用談什麼檢舉版的發文限制什麼的,簡單一個問題
,就是以版務站長的公告判決來請教版主:
版主所規定的政檢板規三-4,是依據哪一個站規所授權的?
如果拿不出來,是想告訴我們,
版主限制版友的申訴權不用站規授權呢?
還是版務站長那篇判決公告無法約束政黑板主?
※ 編輯: AskWhat (112.104.38.13), 04/02/2014 21:37:19
29F:→ lovebbcc:ASK老朋友 換ID不換IP很好認 當年為啥限制檢舉忘了嗎 04/02 21:51
30F:→ lovebbcc:就事有一群以檢舉為樂天天檢舉怕板主吃飽了撐著的檢舉王 04/02 21:51
31F:→ lovebbcc:然後檢舉玩不福又大搞申訴大戰 弄到正黑板主沒時間管板美 04/02 21:52
32F:→ lovebbcc:每天對付這些人就好了 阿那些人就是你啊.... 04/02 21:52
33F:→ lovebbcc:來猜猜你換ID的原因 上次的ID不能選版主 這次想選了對吧 04/02 21:53
34F:→ lovebbcc:所以只好用真實身身分註冊這樣? 04/02 21:54
35F:→ lovebbcc:這些都算跟板務有關的事情吧 當然你會檢舉也是意料中的事 04/02 21:55
36F:→ lovebbcc:幹嘛這麼累 想挑戰版主甚至上來當你說了算的就講明的嗎 04/02 21:55
37F:→ lovebbcc:看在往日的"情誼"上說不定我還會投你一票呢XD 04/02 21:56
38F:推 setzer:1. 您已經接受[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為假議題 故板主設定其 04/03 15:28
39F:→ setzer: 他檢舉門檻 已沒有根本上的問題 04/03 15:29
40F:推 setzer:2. 請舉出站規哪邊有說[不得設定上站次數以外的門檻]來限制 04/03 15:29
41F:→ setzer: 檢舉權 04/03 15:30
1.版主的推論實在有問題,本人是說站規規定「任何使用者」
,要做任何限制使用者的申訴權,只有站規可以限制。
既然檢舉版面的發文門檻係由站方設定,當然可以。
這還不清楚的話,再白話一點,原則上「任何使用者」皆得
檢舉,如果想要在上面加以限制,只有站方能做,版主?沒
這權限。
2.本人何須回應版主這問題?要限制使用者的檢舉權,是板主
要舉出自己有沒有這個權限,版主身為版主,有看過站規所
規定的「板主權力義務」,裡面有說版主有「限制使用者檢
舉權」這權限嗎?版主有這權限,才有資格問政檢三-4制定
了後,有何不可以。
但版務站長的判決公告,就是在回應版主這第2個問題,版主
根本沒這權限,要限制使用者的申訴權利,須在站規授權的
範圍內,
站規沒給版主這授權時,就是不准,這還不夠白話
?還在問有誰說不可以?
版主遲遲說不出口依據哪個站規的授權來制定政檢板規三-4,
一下子說檢舉不是申訴,一下子又說站方能限制發文門檻等於
版主能限制申訴權,論點既不符站規,亦不合邏輯。
本人也想知道,
版務站長在判決公告中提到:
*******
若群組長/小組長認為有限制使用者申訴權利之必要時,
應以站規授權範圍為限,並公告說明之。
*******
這樣政黑板版主在無站規授權情況下,還可不可以限制使用者
的申訴權利?
政黑板主在得知版務站長判決公告後,仍繼續、堅持在無站規
授權的情況下,限制版友的申訴權,算不算無視站長公告?
這樣在無站規授權的情況下,政檢板規-4仍然可以擅自限制版
友的申訴權,那麼站長那個公告跟廢話有何兩樣?
以上,僅作最後一次回應,版主若還是無法直接、簡單地回應
依據什麼站規授權來制定政檢板規三-4,且不願修正該條板規
,那只好請小組長來裁決了。
※ 編輯: AskWhat (112.104.38.13), 04/03/2014 19:50:10
※ 編輯: AskWhat (112.104.38.13), 04/03/2014 19:50:31
42F:推 setzer:站務對於他人申訴案的判決不是給閣下這樣隨意擴大解釋的 有 04/04 00:38
43F:→ setzer:認為板規已違反站規的話 請依規定申訴 謝謝 04/04 00:39
44F:→ lovebbcc:喔喔放話要上組務了 最近怎麼這些人這麼愛上組務啊 04/04 16:43
45F:推 setzer:說到上組務...我突然想到某件事就跑去確認了一下 原來水桶 04/04 21:03
46F:→ setzer:是乙年啊... 那一切就都說得通囉 04/04 21:03
47F:→ ssnlee:你發現的太慢了。 04/04 21:17
48F:推 hoyunxian:IP前兩個相同,但是後面不一樣耶...... 04/04 22:38
※ AskWhat: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06 00:21
49F:推 NPITGOD:同一個子網域 現在還在用SEEDNET的人不多了 又會上政黑的 04/07 15:26
50F:→ NPITGOD:那個組務版ASK1234的水桶也解了吧(還是又被桶了>?? 04/07 15:31
51F:推 k5678:我就用SEEDNET (哭哭 04/08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