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exas (德州家康)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IFS2X0m stabat 板規二-22
時間Sun Sep 22 00:24:16 2013
一、檢舉人ID:MrTexas
二、被檢舉人ID:stabat
三、違反板規:政黑板規二-22
為維持板面整潔,文章標題需使用分類標籤且應符合系統產生之標題格式。違
反本條板主得以直接刪除文章,若多次累犯或情節重大得以另外給予基本水桶
日10日之處份。若文章同時違反其他板規亦另外加計違規處份。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stabat累計
共2次未使用系統產生之標題格式。如下所示︰
文章代碼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1IE3h8C6 9/17 stabat □ [神文] 9.2%不敢看、板主不敢M的馬英九關說特權
#1IFS2X0m 9/21 stabat □ [優文] 旁觀者清!曹長青:馬英九因性壓抑斬王金平
五、檢舉人於檢舉違規發生點之前的政黑發言文章:
(政黑檢舉板之檢舉案與政黑板第三章人身攻擊類檢舉案可空白)
文章代碼(AID):
#1IELRhCg (HatePolitics)
文章代碼(AID):
#1IELb3fv (HatePolitics)
文章代碼(AID):
#1IEHixMa (HatePolitics)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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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78.201
1F:推 stabat:18453 9/20 setzer □ [如果] 電話亭 劉政鴻沒有去上香 09/22 01:04
2F:→ MrTexas:然後呢? ╮(﹀_﹀")╭ 09/22 01:08
3F:推 stabat:換句話說 此乃法理所謂「信賴保護原則」 09/22 01:09
4F:→ stabat:本人信賴板主領頭示範可以不用拘泥分類標題而受其身教保護 09/22 01:09
5F:→ stabat:原來上面第一句沒發送成功 orz 09/22 01:10
6F:推 stabat:教育部國語辭典:【三】表多數或多次的。 09/22 01:17
7F:→ stabat:換句話說 兩次不算多次 並不符合板規該要件 09/22 01:18
9F:→ stabat:而且我改標題的時間似乎比你檢舉要早?煩請舉證我比你晚。 09/22 01:20
10F:→ MrTexas:經查教育部辭典, 09/22 01:26
11F:→ MrTexas:多次曝光︰在同一張感光片上進行一次以上的曝光。 09/22 01:27
12F:→ MrTexas:  ̄ ̄ ̄ ̄ 09/22 01:27
13F:→ MrTexas:由此觀之,「多次」係指「一次以上」 09/22 01:28
14F:推 stabat:一次以上,包含一次,一次算多次?邏輯不通。此特例不足取 09/22 01:29
16F:→ MrTexas:教育部辭典之定義具公信力,毋庸置疑 09/22 01:31
17F:推 stabat:那是科技專業用語 並非通例 除非有「多次累犯」詞條為證 09/22 01:33
18F:→ stabat:還有 除非我有違反此條之前科 那這次檢舉才能算累犯 09/22 01:35
19F:→ stabat:退萬步言 縱使如此 這次累犯也只能算「一次」 何來多次可言 09/22 01:35
20F:推 stabat:以法律術語來說 這算「接續犯」而非累犯 這你應該比我還懂 09/22 01:38
21F:推 stabat:18445 9/20 lovebbcc □ [如果] 電話亭 劉政鴻沒有去上香 09/22 01:49
22F:→ MrTexas:然後呢? ╮(﹀_﹀")╭ 09/22 01:53
23F:推 stabat:搜尋mornlunar 文章「多篇」未使用分類標籤 09/22 01:53
24F:→ stabat:「多位」前後任板主級人物 「多次」教導板友可以跟著這樣做 09/22 01:56
25F:→ stabat:焉能怪我從善如流?根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則」吾自當無事 09/22 01:57
26F:→ stabat:又依「不自證己罪原則」 檢舉人或板主須證明我改標題晚於你 09/22 01:58
27F:→ MrTexas:我有備份原文 09/22 01:59
28F:推 stabat:外面的標題才跟「板面整潔」有關、有意義,與裡面無涉。 09/22 02:02
29F:→ stabat:現在板面非常整潔 有目共睹 09/22 02:03
30F:→ MrTexas:我所備份的原文,其外面的標題並沒有使用系統產生之格式 09/22 02:04
31F:→ MrTexas:因此我可以寄給setzer板主,以資判斷 09/22 02:05
32F:推 stabat:轉來瞧瞧 口說無憑 09/22 02:05
33F:→ stabat:黑箱作業 證據力自動失效 09/22 02:06
34F:→ MrTexas:我所說的話,其公信力有目共睹 09/22 02:07
35F:→ stabat:再怎麼寄信 看到的都是裡面的標題 不可能記載外標修改時間 09/22 02:07
36F:→ MrTexas:我寄的原文,可以看到其外面的標題 ╮(﹀_﹀")╭ 09/22 02:09
37F:→ stabat:系統設定的文章修改紀錄似乎也不會記載外標修改時間 09/22 02:09
38F:→ stabat:那有什麼好不敢公諸於世、公開檢驗? 09/22 02:10
39F:推 stabat:公信力有口皆悲(X)碑(O):→ MrTexas:還好我沒有分身XD 09/22 02:20
40F:推 stabat:可以看到外面標題沒改 只代表你備份時我還沒改 09/22 02:28
41F:→ stabat:不代表你檢舉時我還沒改 這是兩回事 要證明的是後者 09/22 02:28
42F:→ stabat:不管如何備份 只有發文時間和修文時間 哪裡可能有改標時間 09/22 02:30
43F:推 stabat: &轉文時間 09/22 02:32
44F:推 stabat:除非備份到其他看板才會有轉文時間可資查證 09/22 02:43
45F:推 stabat:像這篇#1IEzdSsW(HatePolitics)未附來源不只沒事 還M文呢 09/22 02:57
46F:→ stabat:足證轉錄類文章的執法尺度相當寬鬆 板主權限「得以」不處置 09/22 02:59
47F:→ MrTexas:請針對本文做討論 謝謝 09/22 08:36
48F:推 setzer:查stabat已修改文章標題 未違反其他板規不作其他處份 09/29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