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於 #1H-YyBLH 之判決
時間Fri Aug 2 00:54:24 2013
一、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H-YyBLH (HateP_Picket)
推 setzer:1. 未明確指稱相同投票群體以及本板相近政治傾向之群體 08/01 23:33
→ setzer:2. 攻擊用字程度不嚴重 08/01 23:34
推 setzer:故判不違規 08/01 23:34
二、申訴理由:
1.
原來罵民進黨的支持者不要臉、可悲,連祖宗十八代都罵,
叫做「未明確指稱相同投票群體」
那試問罵國民黨的支持者是王八蛋,應該沒人知道罵的是哪
一群相同投票的群體吧?因為還不夠明確嘛!!是這樣的邏輯
嗎?
2.
可悲、笑話、不要臉,這些話攻擊程度不嚴重?
隨便溝狗一下,舉幾個案例:
http://0rz.tw/Xcn6U
http://0rz.tw/IqHP9
都可以判公然侮辱了,在版主的標準居然不嚴重,連警告都
沒有?版主的標準,真是異於常人。
3.
照相同的邏輯,我們可以假設來說:「我以為國民黨夠畜生
了,自從來了政黑板,看了無數篇的文章後,我想我誤會國
民黨了,真正連畜生都不如的是國民黨的支持者。」
版主看得出攻擊了哪一個相同投票的群體嗎?還是仍不夠明
確?
結論:
如果版主認為罵民進黨的支持者,這樣還不夠明確,那我們
以後就可以光明正大罵國民黨的支持者;
如果版主認為罵人祖宗十八代不要臉,叫做攻擊程度不嚴重
,那以後在政黑板可以罵版友、罵版主、非政治群體等的祖
宗十八代都不要臉,反正,攻擊程度不嚴重嘛。
如果版主認為這樣的說法,可以接受,那以後就照搬文句,
依樣畫葫蘆。
立下這判例,不但於理不合,亦無助於版內秩序,故在此申
訴,請版主慎思,重判此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3.240
1F:推 ssnlee:把笑話和王八蛋同等類比,我看你真的急眼了.... 08/02 01:36
2F:→ ssnlee:把檢舉當成私人恩怨報仇手段又有助於版內秩序了? 08/02 01:37
3F:→ ssnlee:再說簽名檔的問題,你又找不到事證是誰,妄下推論,實在是 08/02 01:37
4F:→ ssnlee:不曉得您老除了私人恩怨外,出於什麼理硬要扯這個。 08/02 01:38
5F:→ ssnlee:把笑話代換成王八蛋,何來照搬文句依樣畫葫蘆之說?真的奉 08/02 01:40
6F:→ ssnlee:勸閣下論戰不順加強自身功力,而不是在私人恩怨上下功夫。 08/02 01:41
7F:→ ask1234:給你點邏輯,版主說你的說明未明確指出是哪個群體。版主的 08/02 12:48
8F:→ ask1234:邏輯若通,肯定大家完全看不出罵的是誰,既然看不出是誰, 08/02 12:49
9F:→ ask1234:不要說王八蛋,就是狗雜碎、畜生、幹林老木等等,都可以用 08/02 12:50
10F:→ ask1234:,因為政黑板是允許罵髒話的。這判例一成,大家就可以盡情 08/02 12:51
11F:→ ask1234:用,反正沒人看得出是在罵誰,因為不夠明確嘛。 08/02 12:52
12F:→ ask1234:另外,「不要臉」三個字,可是有很多被判公然侮辱的案例, 08/02 12:53
13F:→ ask1234:我已經附上隨便估狗到的兩個案例,連公然侮辱都成立的,版 08/02 12:55
14F:→ ask1234:主竟然敢說攻擊程度不嚴重?於理、於法不合。 08/02 12:56
況且,不要說已達到「攻擊」的程度,板規可是白紙黑
字,清楚規定連「歧視」都算在內。
教育部辭典解釋:
http://0rz.tw/SjppR
歧視
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如:「種族歧視」。
相似詞:鄙視、蔑視、藐視、敵視、輕視
相反詞:尊重
因此,板規規定,不要說攻擊,若算只是不尊重、輕視
,同樣違反該條板規。
這判決的標準,總不會跟一般法律不同、跟常人的中文
解釋不同,把「不要臉」當問候語,稱人「不要臉」當
敬語吧?那這標準還真的是異於常理。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83.240 (08/02 13:11)
15F:→ ssnlee:於理於法?於什麼法?你根本連受害者是誰都舉不出來,一個 08/02 14:24
16F:→ ssnlee:沒有受害者的東西,全起因於你對本人的私人恩怨,幻想出來 08/02 14:25
17F:→ ssnlee:構我入罪的東西,這種羅織的罪名,還要掛上這種外衣?何況 08/02 14:26
18F:→ ssnlee:就本次檢舉爭議點,於本人簽名檔中誰是受害者,根本無實據 08/02 14:27
19F:→ ssnlee:要此判例一旦成例,那大家以後靠幻想對號入座就好了,豈不 08/02 14:28
20F:→ ssnlee:混亂版內秩序?和你那說的那麼好聽的維護版內秩序根本背道 08/02 14:30
21F:→ ssnlee:而馳,即是黑特版,這算符合版旨?根本是造成本版功能斷頭 08/02 14:31
22F:→ ssnlee:的作法,我個深表痛心。 08/02 14:31
23F:推 saLiva:setzer快自請下台吧XDDDD版主做成這樣還不下台XDDDD 08/03 07:57
24F:→ saLiva:這個Setzer看他判決就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啊 哈哈哈 08/03 07:59
25F:→ ssnlee:setzer是什麼咖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樓上你氣到連版規都沒 08/03 09:46
26F:→ ssnlee:看,實在是呵呵。 08/03 09:47
27F:推 setzer:1. 指稱民進黨的支持者為民進黨的笑話攻擊用語不嚴重 08/05 22:29
28F:→ setzer:2. 可悲與不要臉的指稱對象不明確 故判處不違規 08/05 22:29
29F:推 setzer:ssnlee ask1234 saLiba 違反政檢板規4-5 對申訴文推文 因為 08/05 22:36
30F:推 setzer:新修板規 判處警告1次 08/05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