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gyeh (會社)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HexAFv5 ask1234 違反版規2-14
時間Wed May 29 05:31:47 2013
┌─────────────────────────────────────┐
│ 文章代碼(AID):
#1HexAFv5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369682575.A.E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686 7 5/28 ask1234 □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該文雖然名為 [建議] ,但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在建議版務什麼事情?
只是不停引用法條,其中與法律條文無關之內容僅依序包括:
「......
重點來了,第八條、第九條所依據的都是第十九條。
在政黑板嘴砲、吐嘲版友,應該沒有在法務部所指定的特定目的吧?
」
顯然違反版規2-14:
「板務建議文禁止發表無關板務之事項。」
敬請版主予以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3.40
※ 編輯: Fengyeh 來自: 1.160.13.40 (05/29 05:32)
2F:→ ask1234:連版友回來了,都有關版務了。咱們政黑檢舉版的版務管的可 05/29 20:00
3F:→ ask1234:寬了,版友要是跟女朋友約會,沒時間上線檢舉,導致版主不 05/29 20:01
4F:→ ask1234:能起飛,都關版務了。 05/29 20:01
5F:→ Fengyeh:這位朋友對版規的解讀顯然有誤 你檢舉的是"推文" 05/29 21:25
6F:→ Fengyeh:引用的版規是"建議文",請問兩者如何類比? 05/29 21:25
7F:推 ask1234:Fengyeh對於規定的理解,我是無法理解。 05/29 21:26
8F:→ ask1234:推文跟發文不是重點吧?重點是無關版務的標準。 05/29 21:27
9F:→ ask1234:稍微提醒你一下,在板規的定義,無關版務跟無關版旨,是兩 05/29 21:28
10F:→ ask1234:回事。 05/29 21:28
11F:→ ask1234:版旨就一-3的規定,版務?你吃壞肚子不能上檢舉版檢舉都關 05/29 21:29
12F:→ ask1234:版務。 05/29 21:29
13F:→ ask1234:更何況我還提到板規....應該說蠻清楚了,不清楚就等版主判 05/29 21:31
14F:→ ask1234:吧。 05/29 21:31
15F:→ Fengyeh:"板務建議文"禁止發表無關板務之事項 我幫你標起來 05/29 21:35
16F:→ Fengyeh:好了,下一位。 05/29 21:35
17F:推 ask1234:你的重點是什麼是無關版務吧?我蠻好奇你的理解力的。 05/29 21:37
18F:→ Fengyeh:提醒各位版友,本文千萬別推文,除了當事人以外 05/29 21:38
20F:→ Fengyeh:你不必好奇,我該說的已經說完了,有事跟我經紀人談(誤 05/29 21:39
21F:→ ask1234:你的經紀人是誰? 05/29 21:39
22F:推 ask1234:最後,板規二-14重點在建議文是否有關版務,不在有沒有讓 05/29 21:41
23F:→ ask1234:版主得到建議。 05/29 21:42
24F:→ Fengyeh:你下一篇有建議,被檢舉這篇沒有。any question ? 05/29 21:47
25F:→ Fengyeh:為了確認,我特別將你全文與法條無關的部份引述出來 05/29 21:47
26F:→ Fengyeh:不知道你區區兩句話,究竟要建議什麼版務呢? 05/29 21:48
27F:→ Fengyeh:好啦,我要繼續去讀文章了,有問題寫信來,幫你轉給經紀人 05/29 21:49
28F:推 setzer:已判決 06/0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