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所以以後板主判決不合我意就可以提告威脅
時間Mon Feb 11 10:08:03 2013
利用訴訟手段為達個人之目的者 不只是政黑 其他看板也有類似的案例
最近的是國考板前後任板主的妨礙電腦使用罪 除罪名(推測)不同外 用以逼迫板主更改判
決 連帶造成板主下台 其情境相似度達99%
又有前心情小組長去職前放大絕 狀告底下板主的公然侮辱罪
又 一些購物性質看板常有的消費交易爭議常會牽連到第三者的板主身上
又 一些線上遊戲為了組團 虛擬寶物交流方式 也會跟板主槓上也是屢見不鮮
八卦板真不愧是八卦的發源地 莫名其妙的八卦圍繞著板主 進而造成輿論上的壓力被罷免
已經成為一種既有模式了
當然 這些都是題外話 聊備一格讓大家知道就好
我所要談的重點是 判決 這個主題
首先要把政黑板特性瞭解清楚 政黑板是集合一群對政治有高度興趣的板友
文章內容精實有料 時事評論中肯的好文之板友大有人在
大部分的文章也不失黑特心情紓發 揶揄政治 暗諷政客之作
再不濟者 只要文筆尚可 沒有妙筆生花的本事 但用來吵架卻足足有餘
因為是心情上的黑特 參考國內政治非藍即綠 那一定會有被黑特的一方心情會不爽的
這個時候往往會把過動的情緒轉移至判決者--板主身上 無辜受累
板主不是專業的法官 只是對政黑有異於板眾的熱情 想要貢獻已力處理政黑板務而已
但 這也同時帶出一個問題 有時候判決並不能使申訴檢舉)人滿意
所以 我的看法是要採複數判決(多數決)
(1)
板主可徵或選 可以討論 但 重點是 如果一個案件經由三個人(板主)評斷後的判決 會更具
有說服力 也不至偏離主流看法 而有寡斷獨行之非議
如果 申訴(檢舉)人還有異議 更甚者採取法律動作 那也是個性使然 但必為枉然之舉
不要讓板主獨自面對好訴者 陷入一對一的決鬥來消磨板主的熱情
故 板主選不齊 那就用徵求的方式補齊吧!
(2)
板規罰則從重從寬
從重:
水桶數日已不能達到對違規行為矯正的效果 沒多久又帶著"復仇之心"前來挑釁板主
再犯再判也不到一月 反覆審理 不累嗎?
所以必須要加重 至少以"月"為單位
殺生是為護生 既然 有些人不務政黑本業 只以挑釁板友為樂 顯然 已經不符合政黑板旨
"黑政治不黑板友"了 如此泯滅板性 當然有與板隔絕之必要
從寬:
除明顯造謠與事實不符 攻訐譏諷板友外 一些對政治現實上的評論大可不必審理
比對八卦板來看 [爆卦]的內容 [新聞]中推文 其言論尺度更激於政黑板
個人造業個人擔 況且 不知收斂 放詞不厥之輩 必將玩火自焚被人提告的
板主不用當法律的馬前卒 政治的守門員的工作來以身試險 只需要做道德的守護者即可
罵來罵去 事主都不care了 板友在那爭什麼爭 傷了皇城之內的和氣搞到污煙瘴氣
那對大家都不好! 顧現實生活比較重要
要吵給你吵! 不要鬧想讓板友陪你一起玩啊!
以上純屬個人建議 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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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50.138.24
1F:推 godispower:其實中肯啦. 不過德州哥的本文都很一致 02/11 10:17
2F:推 ssnlee:可惜德州人是這樣想嗎?動不動就要上法院這個點可不是今天 02/11 10:17
3F:→ godispower:鮮少看到他在推文或本文去講版友.他只講馬冏... 02/11 10:17
針對文帝 個人認為 他不是不能溝通的人 我的想法是當同一案件三個板主看法一致時
再訴訟會成案的機率也很小了!
我覺得文帝 只是想爭一口氣 認為自己的見解比人強 那就用多數決讓他服氣吧!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38.24 (02/11 10:23)
4F:→ ssnlee:才開始有,以前只是沒人鳥他而已,今天事情就當大家呼呼就 02/11 10:18
5F:→ godispower:但S老大. 你要不要看其他版友是怎麼言語去激他的? 02/11 10:18
6F:→ ssnlee:算了的話,那下次弄到你頭上來了咧?幾乎該文推文裡的跟德 02/11 10:18
7F:→ ssnlee:州人站反對立場的都被他揚言提告過(有沒有告是一回事),拿 02/11 10:19
8F:→ godispower:好吧. 這事我沒有立場評論. 算我失言好了. 說聲抱歉 02/11 10:19
9F:→ ssnlee:這種東西想叫別人不提,也要看看別人買不買帳吧? 02/11 10:20
10F:→ ssnlee:他沒有推文去講版友?哈哈~~沒有的話今天會有一串人想炮他? 02/11 10:20
11F:→ ssnlee:上面就一篇針對yyoo提言提告的,針對我的要不要找給你看看? 02/11 10:21
12F:→ ssnlee:幾乎意見和他不和的都被揚言提告過,光查的到的b版、我、yy 02/11 10:22
你們之間的愛恨情仇的模式 行之有年 我無法置喙
但考慮到板主的熱情是對全部板友的 不該卡在某一個人或事上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38.24 (02/11 10:26)
13F:→ ssnlee:game、h....等等等,我在這版上也告過兩個人,一個嗆議員工 02/11 10:24
14F:→ ssnlee:讀生在這嗆賭要和我輸贏,另一個擦鞋的這兩個只是單純和我 02/11 10:25
15F:→ ssnlee:意見不同嗎?德州人可是意見不同的就揚言要上法院的。 02/11 10:25
16F:→ ssnlee:這根本不是愛恨情仇吧?人家的目的是要你閉嘴咧。 02/11 10:27
17F:→ ssnlee:講句不好聽的,168那件事,要不是事主去撞到硬的,下一群 02/11 10:28
18F:推 hikki82119:三人審判不就三人中標..... 02/11 10:29
19F:→ ssnlee:168一定又會來,你今天就因為個人無視他做什麼,去地檢署蓋 02/11 10:29
20F:→ ssnlee:個章不費事,言論一跟你相反抓到梗就去蓋章,遲早把這個版 02/11 10:30
21F:→ ssnlee:廢了。 02/11 10:30
22F:推 godispower:我倒是認為 三人去審 到最後會不會三個版主自己先吵起 02/11 10:30
23F:→ godispower:來 02/11 10:30
24F:→ hikki82119:哪天某某某申訴到組務,小組長就一次拔三個了 02/11 10:30
不會啊!八卦板主一起赴義也常有 小組長不會一次搞掉三個的
其他板主可不判決 只陳述已見就好
25F:推 ssnlee:有一就有二不要以為事情是這麼單純。 02/11 10:32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38.24 (02/11 10:37)
26F:→ hikki82119:我覺得解決方案,就是德州人去當板主,不然無解 02/11 10:35
27F:推 ssnlee:他目的就跟蘇威廉一樣讓這裡慢性自殺你還叫他去管板? 02/11 10:37
28F:→ hikki82119:說的也是..... 02/11 10:37
29F:推 ssnlee:有些人想幹什麼都有跡可循,不是今天才這樣的。 02/11 10:39
30F:→ ssnlee:這裡大家素不相識要戰就戰,搞這個幹嘛?連你底是什麼都不 02/11 10:40
31F:→ ssnlee:知道,做這些事不就是要你自己離開而已,人少了以後想搞事 02/11 10:41
32F:→ ssnlee:反對的也沒幾個,幾個月前有人差點成功,可惜太急了弄的自 02/11 10:42
33F:→ ssnlee:己那副清高樣爆掉。 02/11 10:42
34F:→ kazafso:ro大,你有看過道歉文的那篇文章嗎? 02/11 12:25
35F:→ kazafso:你有去那篇判決文看嗎? 02/11 12:25
36F:→ kazafso:你有去組務了解前因後果嗎? 02/11 12:26
37F:→ kazafso:當組務和版主都覺得那檢舉不違規 02/11 12:27
38F:→ kazafso:然後突然在過年前告版主,並在網路公佈 02/11 12:28
39F:→ kazafso:這種方式,難道不會造成被告的心理壓力嗎? 02/11 12:28
40F:→ kazafso:過年前欸!而告的點是用字遣詞不當 02/11 12:29
41F:→ kazafso:消息曝光後,原本的判決改判,版主道歉請辭 02/11 12:31
42F:→ kazafso:你說大家會在言語上攻擊?那你怎麼不看 02/11 12:32
43F:→ kazafso:為何大家要如此憤怒?某人常說幹政治不幹版友 02/11 12:33
44F:→ kazafso:用ㄧ個組務 版主判沒問題的判例提告 02/11 12:34
45F:→ kazafso:而且告的是第三方,因為第三方有改判權力 02/11 12:34
46F:→ kazafso:達成目的後,說自己心胸寬大,對方誠意道歉 02/11 12:35
47F:→ kazafso:這樣所作所為,才是他讓人攻擊的原因這ㄧ 02/11 12:36
48F:→ kazafso:用訴訟針對依版規管版的版主,這樣難道不是針對版友 02/11 12:50
49F:→ kazafso:的手段嗎? 02/11 12:50
50F:→ suwilliam:(1)之前就是合議制但被嫌沒效率~遇到新手版主擺爛就更慘 02/11 13:25
51F:→ suwilliam:徵求最好要有管版經驗~政黑對新手版主來說~有點越級打怪 02/11 13:27
52F:→ suwilliam:(2)罰則以前科累積調整從重~DS前版主不希望對初犯判太重 02/11 13:29
53F:→ suwilliam:版主本來就只能管理版面~法律層面的東西~本就不歸版主管 02/11 13:30
54F:→ ssnlee:有經驗的?有要求官嚕~~~ 02/14 21:11
55F:→ suwilliam:求官?某些 又在腦內補完了~有管版經驗不代表得管過政黑 02/15 01:58
56F:→ suwilliam:有管版經驗的版主~至少看版功能&狀況應對上不會毫無頭緒 02/15 02:00
57F:推 hoyunxian: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02/15 06:38
58F:→ suwilliam:盡量別找沒有管版經驗的當版主~尤其是一定人數以上的版 02/15 11:43
59F:→ suwilliam: 相當 02/15 16:04
60F:→ ssnlee:表達他想求官,結束。 02/15 16:28
61F:→ MrTexas:前板主蘇威廉有箕山之志,換言之,權力於蘇威廉如浮雲 02/15 16:40
62F:→ ssnlee:如浮雲還是爬來求官了。 02/15 16:40
63F:→ MrTexas:佛印的故事眾所周知,我就不再贅述了 02/15 16:40
64F:→ ssnlee:希望求官別求的這麼難看。 02/15 16:41
65F:→ ssnlee:可憐的佛印~~要為了兩個被打臉的救援。 02/15 16:41
66F:→ suwilliam:要求官就直接參選了~何必講那麼多經驗談~不當版主好輕鬆 02/16 04:07
67F:→ suwilliam:某些 一直自證己為~阿彌陀佛 02/16 04:08
68F:推 hikki82119:缷任板主不能安份一點? 02/16 07:56
69F:→ MrTexas:中立不倚的前板主蘇威廉動輒得咎,我感同身受 02/16 09:50
70F:→ ssnlee:求官的還要找佛印呀?現在不是前版主在求官嗎? 02/16 18:00
71F:→ MrTexas:蘇威廉板主有箕山之志,從不戀棧權位 02/16 18:21
72F:→ MrTexas:權位於蘇威廉如浮雲,足以作為世人的典範 02/16 18:22
73F:→ ssnlee:說來說去還是那幾句垃圾話,箕山之志不戀權位只是人家一叫 02/17 20:58
74F:→ ssnlee:就爬過去而已,這也沒什麼,一個心虛一個求官,剛好一對. 02/17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