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rivederci (低音大提琴)
看板mknoheya
標題Re: [問題] 關於《東京奇譚記》
時間Fri Dec 1 22:48:50 2006
※ 引述《Falider (徐競)》之銘言:
: 她確實有提到,文學應該是要有門檻的,而不是普羅大眾都能夠輕鬆讀的東西;但我文內
: 並沒有要強調華麗的辭藻這種東西,譬如說一部小說可能用字很深、情節迂迴、背德駭世
: ,那個「門檻」非指要寫出沒人看得懂的外星文字,或許是意象的深藏。也許這部份是
: 我表達得不夠精確,但確實,現在幾乎連國文系的學生,都快被良莠不齊的網路文學給淹
: 沒了。
只回這段就好了。
因為本人當時不在現場,所以只能斷章取義地引用你的話來討論周的這段話。
單就「文學應該是要有門檻的,而不是普羅大眾都能夠輕鬆讀的東西」這句來看,
我覺得很容易被解讀成正統派的自恃。
文學的確應該設立門檻,不過門檻的高低不應該以看懂的人數多寡來決定。
門檻這種東西是為了入門有所區隔,而不是為了阻擋大部分的人(那東西叫牆)。
重點在於,是否達到文學的基本規格。
用我的標準來說,至少寫出來的東西要通順字要看得懂吧,「臣又課以」別拿出來用。
什麼年齡寫什麼字,不是小學二年級以下就不要寫什麼注音文。
這種寫字的基本態度才應該當作文學的門檻。
整體文學能力下滑的原因,應該是越來越多的人字都不好好寫,還自以為流行,
跟普羅大眾能不能輕鬆閱讀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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