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mbokuei (巧)
看板HSNU_1095
標題[轉錄]Re: [新聞] 消防員CPR接力50分鐘 救回12歲女童
時間Thu Jan 7 22:42:40 20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ds9999 (漫步在雲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消防員CPR接力50分鐘 救回12歲女童
時間: Thu Jan 7 21:45:13 2010
※ 引述《GonPin (我是柳公平)》之銘言:
: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24558
: 台北縣三重一棟老舊公寓6日晚間失火,3名孩童受困在3樓起火戶裡,消防隊員衝進衝出
: 、忙著救人,其中就讀國小5年級女童原已失去生命跡象,不過一路上警消人員陳志魁、
: 黃智培等人在送醫途中持續對女童施以心肺復甦術,幸運救回女童。
其實 PaulAnka 應該並沒有說錯,或著說,並沒有完全說錯
只是他講得太簡略,以致大家不容易看懂
這裡用我粗淺的急診科實習經驗分享一下,不過板上一向臥虎藏龍.
如果內容有錯還請多包涵指教...
首先解釋 OHCA
實際上是
到院前心臟停止 (out of hospital cardiac arrest) 之縮寫
被用來取代傳統為一般人所熟知的
DOA (dead on arrival) 到院前死亡 一說法
因為 到醫院前心臟停止 不一定等於 到院前死亡
醫學上,死亡就是死亡,沒有死而復生的說法.
媒體常常喜歡報導有關 死而復生 的新聞,實際上應該是對於 低存活狀態 的誤判
因此用 OHCA 來取代 DOA 是為了求其患者描述上的精確性
(此說法也是隨美國急救指導標準改的,不過現在政府跟醫改會在強推病歷全面中文化,
也許 台灣醫學教育 得跟 大陸醫學 取經就是了...( ′-`)y-~)
知道 OHCA 是什麼後
我們回過頭來說 CPR
前篇有板友的推文沒說錯,事實上,的確有單純施行 CPR 後就救回規律心跳的例子
不過這種幸運的情形並不多見,多半只發生在青壯年且身體健康的人身上.
(所以八點檔裡,溺水壓脖子施行 CPR 還能救回的情節看看就好,
當真的話這樣搞的,救一個死一個...)
更多的時候
CPR 的施行,是為了延長 心跳停止 患者 可以被送到醫院被 電擊整流 的黃金期.
一般人常會有誤解
以為電擊的目的是把
沒心跳的心臟 電成
有心跳
可實際上,電擊整流的目的 是為了讓 心臟 裡因為種種原因
電流不同步 而無法 正常同時運作 的 節律細胞群(ex:SA node & AV node)
經電流後得以同步,回復正常運作
如果心臟本身就已經壞死,節律細胞也爆了,你怎麼電大概也回天乏術.
因此 CPR的目的 主要是:
1.避免心臟過早壞死,或太早進一步惡化.
2.避免 心臟以外的週邊組織 缺氧壞死
(尤其是大腦,對缺氧的忍受能力最差)
了解 CPR 的目的與功用 後
我們來談談 心臟停止後 ,施行 與 不施行 CPR 的死亡率比較
大體而言,在人的心跳停止後
不施行CPR的話,到院後整流的存活率 每晚一分鐘 ,就掉約 10 %
整流存活率大約如下:
1分鐘內施行CPR: 90%以上
2分鐘內... : 80%
3分鐘... : 70%
6分鐘... : 40% (大腦亦開始壞死)
直到心臟停止後十分鐘以後才施行 CPR
即使一路壓到醫院,救回來的機會也微乎其微.
印象中,按美國急救醫學的統計
在美國 突發性心臟停止 並有人施行 CPR 的平均救回率 大約可達
30%-50% 之間
可是在台灣,聽上課醫師對 2008年的統計
全國救回率最高,醫院密集度也最稠密的 台北市 也僅僅只有
1.5% 以下
嘉義,苗栗等地...救回人數
0 人...
足見 我國 對於 CPR 推廣與宣導 的 嚴重不足
可是我們可以怪鄉民都太冷漠嗎?
事實上完全不能!
因為即使是在下做為一位 見習醫師.
如果見到路上有一個心跳停止的
陌生人
我可能也會猶豫再三,對要不要施行急救難以抉擇.
為什麼?
因為,我國目前對於 CPR 的法令保護嚴重 不全
(幾乎可以說是沒有)
在美國,施行 CPR 的路人有"好馬力亞人"法案 保護其在即使 急救 失敗的情況下,
也不會被起訴或控告.
可在台灣
我們有
偉大又正義的檢察官,會幫助因為你急救失敗而
傷心欲絕的家屬
求償,控告你過失殺人
在近幾年 醫療糾紛課程 的案例中也見過不少
因為急救失敗而吃上官司,被求償數百萬,
甚至得一輩子負擔救回來患者後遺症之復健費用的
好心鄉民
我最常看見偉大正義檢察官的起訴理由大概是:
1.死者肋骨被壓斷,足見死者死前胸口遭當事人用力擠壓.
2.死者明明心跳停止,口鼻,肺泡卻有血泡,足見此為死者遭當事人強力按壓出血所致.
可在正確的 CPR 施行下
1.
中央的軟肋十之八九一定會斷,
可斷了也不會死,反之患者如果活下來了,以後都會自行癒合回去.
2.在心臟停止下,人工心肺復甦的原理,就是透過外力壓迫心臟,強迫血液循環.
這樣在巨大壓力下,血液從肺泡滲出,直至口鼻出血也很正常.
檢察官以這樣的理由起訴並求償 好心路人甲 的正義感的確十足,
卻不免有些用錯了地方.
也在這種凡事
視民如盜 的正義感作祟下,
每年有
數百以致上千本來可以被救回來的人
就這樣平白錯過
黃金十分鐘了,
當中有不少還是中壯年人,原本可以再陪家人好幾十年.
往往看到這些人被送到醫院時,有時早已經拖過30分鐘,
救回機會已經微乎其微
我們還是得裝模作樣的急救,
看著那些頓失家庭支柱的婦幼們無助的在門外等待奇蹟.
那種感覺真的很挫折...
如果法令完備
我們本來有機會 救回 超過 30-50 倍的人
每年多挽救數百個孩子尚年幼的家庭.
可是我卻沒有辦法昧著良心, 忽視那 50-70 % 可能救不回來的風險
忽視 偉大檢察官的 正義起訴 與 數百萬求償
宣導鄉民 在野外對 突發性心跳停止陌生人 施予援手
可是學習 CPR 絕對還是有用的
畢竟你永遠不知道
你的家人會不會有一天突然出狀況
他們得靠
你,而不是我們,
去爭取那跟老天多借來的
到院前心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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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1.195
1F:→ ashon:推在CD 01/07 21:46
2F:推 hateOnas:專業 01/07 21:46
3F:推 w111407:台灣就是這樣阿(無奈) 01/07 21:47
4F:推 ffviplayer:轉錄至看板 GossipPicket 01/07 21:47
5F:推 apolarbear:專業文推 01/07 21:47
6F:→ clover1211:推~每天那麼多好新聞題材妓者都不抄 01/07 21:48
7F:推 lpiglet:專業,不過我END了... 01/07 21:49
8F:推 login:專業 推一個!! 01/07 21:49
9F:推 leeze:推一個 01/07 21:50
10F:推 chinhan1216:推專業啦~ 可是有必要跟鄉民秀這麼專業的辭彙嘛.... 01/07 21:50
11F:推 coolchung:推!當初就是想救人去學CPR,但是看到法規...看到證照就 01/07 21:50
12F:→ chinhan1216:我是說上一篇 01/07 21:50
13F:推 nbook:專業文推 01/07 21:51
14F:推 JJLi:本篇正解 01/07 21:51
15F:推 RdFlying:真的是要推~ 01/07 21:51
16F:→ coolchung:嘆氣一次,加沒時間等到過期就沒有再去考了/_\ 01/07 21:51
17F:推 mercury1011:自從我差點被告之後.在路上看到要救的都會當做沒看見 01/07 21:52
18F:推 louis90795:唉 01/07 21:52
19F:推 LOUISGRAY:讚 01/07 21:52
20F:推 csshs:所以不是醫護人員,消防員,還是保護好自己吧 01/07 21:52
21F:推 On1y:推 01/07 21:52
22F:推 allencce:專業~推!! 01/07 21:52
23F:推 gotohikaru:台灣玩法的都住城堡 百姓自求多福唄 01/07 21:53
24F:推 yongguo:以前學CPR時,教師也是這麼說的~看到別人出事別插手~學這 01/07 21:54
25F:→ yongguo:個是拿來救自己家人用的~ 01/07 21:54
26F:推 redpupil:推 01/07 21:54
27F:推 yllorb:用高級心臟按摩有加分的機會嗎 01/07 21:54
28F:推 jdemha:cpr救自己家人用的+1 01/07 21:55
29F:推 Mpegwmvavi:這就呆丸 ﹨(╯_╰)∕ 01/07 21:55
30F:→ neutrophil:數據的部分錯蠻多的~~ 01/07 21:55
31F:推 vul3j9:推 01/07 21:56
32F:→ vul3j9:數據依標準不同多少會有落差,這不是本文的重點啦 01/07 21:57
33F:推 claudius:寫得很好 01/07 21:57
34F:推 parisian:推 01/07 21:58
35F:推 cccooler:專業推!! 唉~檢察官不是學醫的這種事實在.... 01/07 21:59
36F:推 Jumbokuei:立法委員們應該來看這篇 01/07 21:59
37F:推 chris1281:推 臺灣環境不適合去當急救的好人 01/07 22:00
38F:推 bhujmn2007:專業推 台灣的法律真的非常需要改善 01/07 22:00
39F:推 schrei:推.....看到路人最好別插手 還是救家人就好 01/07 22:01
40F:推 Caltren:推 你說的那種檢察官才真的是理盲又濫情 01/07 22:02
41F:推 ruler76818:專業推~! 01/07 22:02
42F:推 water4567:推 01/07 22:03
43F:推 guilt666:推 唉 這就是台灣社會阿 01/07 22:03
44F:推 ZMCG:好文推 01/07 22:04
45F:推 kioskyline:推,檢察官法官才一堆宅宅,整天判那種垃圾免刑... 01/07 22:04
46F:推 LLN858:不推怎麼對的起良心 01/07 22:05
47F:推 isyvonne:推 專業又中肯 01/07 22:06
48F:推 canadian100:專業推 01/07 22:07
49F:推 kons:推 01/07 22:09
50F:→ oec5566:沒有過失殺人這條罪…只有過失致死 01/07 22:09
51F:推 fanecerce:推!! 01/07 22:09
52F:推 Jumbokuei:台灣的司法體系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01/07 22:10
53F:→ oec5566:殺人就是殺人沒有過不過失的問題= = 01/07 22:10
54F:推 oec5566:不過還是要推這篇,就跟車禍幫忙報警反被咬一口一樣機掰 01/07 22:13
55F:推 akirakid:好文, 為什麼重典用在這種地方啊? 01/07 22:14
56F:推 balberith:現在CPR教人用力壓快快壓...感覺有點諷刺就是了... 01/07 22:15
57F:→ balberith:不壓還沒事,壓了被告鐵定出事... 01/07 22:15
58F:推 selinaevo:推 01/07 22:16
59F:推 smileray:推~!!!! 專業中肯 01/07 22:16
60F:→ PaulAnka:CPR只是個基本的家庭醫學常識,本來就是要幫助家人用的 01/07 22:16
61F:→ PaulAnka:笨蛋才會用這一套去幫助不認識的路人吧 = = 01/07 22:17
62F:→ PaulAnka:以前考心肺復甦執照時,第一課講師就很明白說了 01/07 22:18
63F:推 alsoty:那溺水到底要怎麼救 01/07 22:18
64F:推 OrcaLee:專業! 01/07 22:18
65F:→ PaulAnka:不要期望CPR可以「救活」一個人,CPR只是幫你爭取送醫前 01/07 22:18
66F:→ PaulAnka:的黃金時間 電視新聞卻大喇喇拼命演用CPR救活人的戲碼 01/07 22:19
67F:推 BETNPP:推好文 但是是好馬力亞人嗎? 我怎麼覺得是好薩瑪利亞人 01/07 22:20
68F:→ valenci:腦能缺氧多久? 01/07 22:20
69F:→ balberith:6分鐘以上就算勉強拉回來,也會有嚴重後遺症.... 01/07 22:21
70F:推 VVax: 01/07 22:22
71F:推 dhentaib:總知CPR要學但在法令還不完全的情況下請不要用來救陌生人 01/07 22:24
72F:推 gsx7777777: 01/07 22:29
73F:推 hsilei:推y 01/07 22:30
74F:推 cashlalala:終於有好文了 01/07 22:32
75F:→ ndr:法官沒人管,沒有判錯的事,由這種沒有監督機制的體系來管事 01/07 22:37
76F:→ ndr:大家當然只能自求多福,別受傷也別去救人. 01/07 22:37
77F:推 damaishin:推! 01/07 22:38
78F:→ Seiran:推 01/07 22:40
79F:推 joy12191222:推! 01/07 22:41
80F:推 Jumbokuei:已得到作者的轉錄許可 01/0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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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F:推 wg1095:推一個專業 01/08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