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ijima (jin)
看板HRM
標題[問題] 電子打卡機如何查證真實與否?
時間Mon Nov 4 08:26:21 2019
我指那種給一個塑膠卡
上班就刷一下也沒印數字在卡上那種
如果勞工沒有每次打卡後都拍照記錄的話
勞方不願意給監視器影像,警察局也懶得管這事
這樣不就變成出勤如何資方講得都對?
因為勞工沒去拍下打卡後,螢幕拿幾秒顯示紀錄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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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06h93mp4: 上下班事實不只有刷卡時間證明(還有很多公司是打完卡 11/15 12:26
2F:→ x06h93mp4: 繼續上班,還是可以查加班事實) 11/15 12:26
3F:推 dayend: 就可以在2020/01/01勞動事件法實施之後直接告公司 12/14 23:23
4F:→ dayend: 差別是:到時候舉證責任在公司不在勞工 12/14 23:24
5F:→ dayend: 公司得自己證明自己沒造假 沒A員工的出勤時間 12/14 23:25
6F:→ dayend: 不過如果公司能證明你是亂告的 你可能就會被公司反告回去 12/14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