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ul81320 (詹姆士琳)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媽媽找到短期工加退保請益
時間Sat Aug 31 00:51:29 2019
如題
因為媽媽已離職一段時間,但最近找到一個三個月期的打工機會
之前健保都掛在我的名下,跟我的公司一起保
而這三個月打工單位都會幫忙保健保
因此想請問是只能去跟我公司的人資說明然後退保
三個月後再加保回來嗎?
因為最近人資剛好請假沒有其他人熟悉規章
我的認知是如果沒退保可能會兩邊都繳健保費
我天真直覺地想能否不退保然後溢繳這三個月的保費
事後再向健保局申請退費呢?
希望有前輩可以替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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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lveriodide: 跟公司不用解釋 就是退再加 08/31 07:33
2F:→ silveriodide: 這樣最方便 申請退費麻煩 08/31 07:34
3F:推 chuangs: 健保可以追溯 08/31 08:07
因為工作因素,與人資溝通不易,怕到時候反而麻煩到他
所謂退費麻煩是指時間要等(我知道退費需要幾個月之類),還是程序麻煩阿?
現在狀況就是如果只是麻煩我自己的話沒關係,我就自己去處理就好
※ 編輯: vul81320 (211.21.61.21 臺灣), 08/31/2019 09:10:30
4F:推 dirtdusty: 未超過三個月可以不用轉出,可維持原單位加保,可直接 08/31 09:40
5F:→ dirtdusty: 電話詢問健保局 08/31 09:40
6F:推 silveriodide: 一般公司就填眷保申請表 日期寫對就好 不需要溝通 08/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