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itia1989 (揪揪)
看板HRM
標題[問題] 依親居留的外籍工作者
時間Mon Jan 8 23:28:50 2018
大家好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想說拋上來看看是有先進可以幫忙解惑
若是因為依親居留在台灣的外籍人士 是享有工作權的
雇主無須替該位依親居留的外籍人士申辦工作許可
而且還需要替該位外籍人士加保勞健保等等
但如果
該位外籍人士的"依親居留"原因消失了 (比方說 離婚)
這算是員工個人私事
若該外籍人士都未透露 而仍然跟雇主有聘僱關係
請問這樣雇主會有相關罰則嗎?
請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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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myEAT: 我的作法是,在居留證到期前都要更新, 01/09 17:29
2F:→ AmyEAT: 拿不出續用的居留證只好請他離開! 01/09 17:30
3F:推 Eileenso: 推樓上作法,居留證期限要有效管理,到期了要拿得出新 01/09 21:59
4F:→ Eileenso: 居留證 01/09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