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0329 (ju)
看板HRM
標題[問題] 想請益特休 及離職時間
時間Sat Mar 4 02:11:00 2017
今天3/3 向主管提出離職
但主管要我去跟老闆說完老闆同意才算
按照勞基法 我是告知就算
由於我是103.3.20 進來公司
這樣未滿三年 可以算是離職前20天吧?
另外就是有關特休假問題
我103年進來當年是沒有特休假的
104年 1.1 起算 因為1.1未滿一年僅給5天假 也沒休完也沒折算
105年1.1起算 因為1.1 未滿兩年僅給7天假
106年 新勞基法上路 公司由歷年制改為周年制
所以 1.1~3.19 我有5天假
但一過3.19 我就有三年的新假 14天
想請問 我這樣是可以請特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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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oralive520: 最後在職日超過3/19可以多14天,可折現 03/04 20:39
2F:推 aapen: 如果都沒休的話,3/19要結算5天特休折現 03/09 21:38
3F:→ aapen: 3/23離職要再結算14天折現,不折現違法 03/09 21:39